淳安千岛湖南山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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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ZJZZCACG20190624号 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4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5-17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8-29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0-26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27-31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2-50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2、1、招标编号:ZJZZCACG20190624号2、项目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采购洗手星盆6个(规格500mm450mm);四层平板货架10个(规格1200mm500mm1800mm);大单星盆台6个(规格1200mm800mm800mm);双眼大锅灶5台(规格2000mm1800mm800mm)等;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部分5、采购预算:人民币850000元6、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具有厨房设备生

3、产经营范围的企业。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1)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1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39号4楼(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

4、司)招标代理办公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或以上报名资料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9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万诚广场6幢4楼开标室。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万诚广场6幢4楼开标室。10、其他事项:(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39号4楼(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联系人:陆汉卿;联系电话:18258821445。投诉受理地点: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新的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25室;联系人:方建宏;联系电话:0571-64818305。11、项目联系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业务受理处,联系人:陆汉卿,联系电话:182

6、58821445。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 联系人:洪校长,联系电话:13989865332。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一、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预算:人民币850000元。三、完成期限:30天。 四、项目实施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五、投标报价: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等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

7、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投标文件份数:资格文件正本壹份;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商务技术文件

8、正本壹份,副本肆份。5合同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合同6合同款结算方式:2020年1月30日前支付50%的合同价款,2021年1月30日前付清剩余合同款。 7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9、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10、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标价格的扣除。8采购人联系方式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初级中学,联系人:洪校长,联系电话:13989865332。9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中标单位收取。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11、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文件组织和实施。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

12、及投标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l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5. 招标文件的解释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3、,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

14、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6.2 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7. 投标报价7.1 报价范围见前附表所述。7.2 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7.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9.1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2)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9.2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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