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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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徽省标准造林技术规程2目 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作业设计6、树种选择: 7、种苗管理8、造林整地9、造林技术10、农林间作11、抚育保护12、林冠下造林13、封山育林14、检查验收15、技术档案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徽省主要造林树种适宜初植密度表附录 B(资料性附录) 主要乔灌木造林树种适宜立地条件表附录 C(资料性附录) 造林作业区现状调查表附录 D(资料性附录) 作业设计经费预算表附录 E(资料性附录) 作业设计一览表3前 言植树造林既是林业的基础工作,也是培育森林资源的根本措施。改革开放以来,安徽林业发展迅速,林业建设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

2、成部分。通过实施“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战略和全面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逐渐成为支撑安徽经济崛起的重要生态平台。但是,造林质量和效益偏低的问题也一直束缚着安徽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早在 1987年省林业厅主持制定了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指导全省的植树造林工作。近年来,随着我省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相继实施,全省森林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森林整体功能仍然不强,综合效益仍然较低。为实现我省林业科学发展的目标,当前省林业厅正围绕“提升森林质量、建设生态文明”主题,全面部署实施森林质量“1115”提升行动计划。而森林质量

3、的提升,对营造林这一基础环节将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的营林形势,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植树造林,提高造林成效,从 2008年 1月起省林业厅主持修订了本标准。造林包括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三种方式。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本标准中不再涉及飞播造林的相关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参考使用国家制定的飞播造林标准。4本标准替代皖 D/LY07-87造林技术规程。本标准与皖D/LY07-87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1、对皖 D/LY07-87的结构进行了部分调整,原 12章调整为 15章。2、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林冠下造林、附录 C、附录 D、附录 E等内容。3、修订了标准适用

4、范围、作业设计、种苗管理、造林密度、抚育管理、封山育林等内容。4、删除了表一、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等内容。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造林经营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相、张文斌、吴浩、傅军、徐建敏、赵学诗、丁常慧。本标准于 198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2009年 1月合肥5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2009 年 1月修订)1 范围1.1 技术内容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工造林设计、造林方法、造林树种选择和造林密度、种植点配置、整地、造林用种子、苗木及其处理、

5、栽植、未成林抚育管护、封山育林、检查验收和造林技术档案等方面的技术内容和标准。1.2 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适宜造林地段的人工造林(含林冠下造林)、四旁植树以及封山育林,不包括飞播造林。本规程适用于国有林场造林、重点工程造林和各种所有制形式投资的工程造林,其他形式的集体和个人造林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由于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6LY/T1

6、607200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GB/T1577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皖 DLY0284 苗木标准皖 DLY0586 杉木速生丰产林标准LY/T10001991 容器育苗技术皖 DLY0586 杉木速生丰产林标准 LY/T1557-2000 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GB/T15783 主要造林树种林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GB/T15162-2005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GB/T151632004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造林在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有林地上通过人工措施形成、恢复或

7、改善森林、林木、灌木林的过程。3.2人工造林播种造林、植苗造林和分殖造林的总称。3.2.1播种造林把林木种子通过人工直接播种到造林地而培育森林的造林方法。3.2.2植苗造林7以苗木作为造林材料进行栽植的造林方法。3.2.3分殖造林利用树木的营养器官(如枝、干、根、地下茎等)作为造林材料直接造林的方法。3.3四旁(零星)植树在村旁、宅旁、路旁和水旁栽植竹、木,连续面积达不到0.067hm2。3.4更新造林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上通过人工造林重新形成森林的过程。3.5林冠下造林为了伐前更新,或改善森林结构与功能进而提高其质量,或培育需要在林冠遮荫条件下才能正常生长发育的树种,而在已有林分中

8、进行造林的过程。3.6适地适树使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与造林地的立地条件相适应,以充分发挥造林地的生产潜力,达到该立地在当前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可能达到的高产水平或高效益。3.7造林密度造林密度是指单位面积造林地上的栽植点数或播种点(穴)数,又称初植密度。3.8混交林8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树种组成的森林,其中主要树种的株数或断面积或蓄积量占总株数或总断面积或总蓄积量的 80%(含)以下。3.9整地植苗或播种前清理造林地上有碍于造林作业的地被物或采伐剩余物,以蓄水保墒、提高造林成活率、促进林木生长为目的而进行的局部或全面的翻松土壤措施。3.10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

9、成经济损失的病、虫、动植物等有害生物。4 总则4.1规程制订依据为了加强全省造林技术管理,提高造林质量,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 GB/T 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和林业建设的相关文件与规划设计要求,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4.2规程执行要求本规程是适用于全省的造林技术法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要按本规程要求编制造林作业设计,履行审批手续,按设计组织施工,并建立健全生产技术责任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积极推行监理制、报帐制、合同制等

10、管理制度,保证技术规程实施。94.3造林基本原则4.3.1造林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造林。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措施,大力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积极推行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造林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4.3.2造林必须坚持林业分类经营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宗旨,按经营类型确定林种、树种,分类造林,分类施策,分类管理。4.3.3造林必须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相结合,提倡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造林。5 作业设计作业设计是重要的技术文件,要在全面、科学的调查基础上,正确划定小班,制定技术措施,并按生产任务相应地计算劳动力、机械和种苗需要量,为造林施工提供依据。5.1作业设计对象重

11、点工程造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形式造林,施工单位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造林计划,按照造林总体规划方案,于造林前编制造林作业设计书。作业设计由调查设计单位或县、乡两级林业技术指导机构与施工单位协同进行。5.2作业设计依据造林作业设计依据为林业主管部门批复的造林规划、计划和造林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森林资源调查成果以及相关规定等。5.3造林作业设计的主要内容10在对造林地调查和立地类型划分的基础上,进行造林模式设计,提出造林用工、苗木、肥料和费用等的安排以及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对策或措施。5.4作业设计成果5.4.1作业设计说明书包括:作业设计的基本情况,技术设计依

12、据,种苗、劳力、投资概算以及实施措施等。5.4.2作业设计表包括:造林作业区现状调查表、作业设计小班登记表、造林技术模型表、作业设计经费预算表、作业设计一览表等。5.4.3作业设计图包括:作业设计小班分布图、造林图式和辅助工程单项设计图3类。5.4.3.1比例尺小班分布图比例尺不小于 1250005.4.3.2小班注记 小班注记: 主 要 造 林 树 种施 工 年 度 积 )小 班 面 积 ( 实 际 造 林 面小 班 号 5.5农田林网的作业设计必须贯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按照防护区特点和窄带小网的要求,田、林、路、沟、渠统一规划,分区进行不同规格的设计。5.5.1风沙危害区11主林带

13、间距 200250m,副林带间距 300400m,网格构成面积90150亩。风害严重的水网区,按此规格设计。5.5.2一般风害区主带距 250300m,副带距 400500m,网格构成面积 150225亩。风害较轻的水网区,按此规格设计。5.6作业设计审批造林作业设计由施工单位所在县(市、区)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送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应遵照实施。没有作业设计或虽有作业设计但未经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单位如因特殊情况要对作业设计作局部变更时,须提出变更理由和方案,再报原设计批准部门批准。6 树种选择6.1树种选择的原则6.1.1坚持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与造林

14、立地条件相一致的原则。6.1.2根据造林目的,按不同林种确定选择造林树种的原则。6.1.3根据改善生态环境、国民经济的发展及市场需求选择造林树种的原则。6.1.4坚持合理的树种比例,选择多树种混交造林的原则。6.1.5选择生产潜力大、经济价值高的乡土树种和积极引进推广适合本地生长的优良树种的原则。126.1.6坚持分类经营,按经营目的不同选择树种的原则。6.2分林种的树种选择6.2.1用材林树种的选择用材林是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营造的林分。主要包括: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以及一般用材林等。a)树种应具有生长快、产量高、抗病虫害以及符合用材目的、适用特定工艺要求等特性。b)以木

15、材利用为主的树种还应具有树干通直、材质好的特性。c)珍贵用材树种造林要根据自然条件划分不同种植区域,坚持以发展乡土树种为主的方针,挖掘珍贵优良树种资源,根据不同培育目标明确主栽树种。6.2.2防护林树种的选择防 护 林 是 利 用 森 林 的 防 护 、 绿 化 、 净 化 、 防 风 固 沙 、 水 土 保持 、 涵 养 水 源 等 功 能 , 以 防 御 自 然 灾 害 、 维 护 基 础 设 施 、 保 护 生产 、 改 善 环 境 和 维 持 生 态 平 衡 等 为 主 要 目 的 而 营造的林分。a)应根据防护对象选择适宜树种,一般应具有生长快、防护性能好、抗逆性强、生长稳定等优良性

16、状。b)营造农田、经济林园、苗圃等防护林的主要树种应具有树体高大、树冠适宜、深根性等特点,且与农作物(林园树种)没有共同病虫害或中间寄主。c)风沙地和水湿地区的树种应分别具有相应的抗性。d)在季节性干旱地区可优先选用耐干旱的灌木树种、亚乔木树13种。6.2.3经济林树种的选择经济林是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营造的林分或林木。a)树种应具有优质、丰产等他特性。b)根据市场要求,重点选择当地生产潜力大和市场前景好的名、特、优、新树(品)种。6.2.4薪炭林树种的选择薪炭林是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营造的林分、林木。a)树种应具有生长快、生物量高、萌芽力强、热值高、燃烧性能好的特性。b)适应性强,在较差的立地条件下能正常生长。6.2.5特种用途林树种的选择树种应具备特种用途所要求的性状。包括环境保护林、实验林、母树林、种子园、风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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