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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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资料税法资料 第一章第一章税法总论税法总论 第一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公法。 3.税法是我国

3、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 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 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

4、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 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原则内容要点 (一) 基本 原则 核心基 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5、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定、要素法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定、要素法定。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其他基 本原则 2.税法公平原则税法公平原则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 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原则内容要点 (二)税法的适用 原则(6 个) 1.法律优位原则 (1)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

6、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1)含义: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 旧法 (2)目的: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 来的混乱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 规定的效力 (2)应用: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

7、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 的级别较高的税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1)含义:在诉讼发生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2)目的: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权利主

8、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 3.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 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平等的。 第四节第四节税法要素税法要素 知识点:税法要素知识点: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9、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关系: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 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 (1)税目 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 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具体的征税范围。 对课税对象质质的界定 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

10、目的即为应税项 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 (2)税基(计 税依据) 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 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象量量的规定 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 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 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三、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税率形式含义形式及应用举例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

11、的征收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如车辆购置税) 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 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 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 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 超额累进税率 (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四、纳税期限: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四、纳税期限: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2.相关的三个概念: (1

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 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界满之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第五节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知识点:税收立法知识点:税收立法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税权的制度。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原则二、税收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公平原则3.

13、民主决策的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 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 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关注其中的 4、6 项) 四、税收立法机关四、税收立法机关

14、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 征收管理法以及车船税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土增税,资源税 税收法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 例等 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 税收地方性法规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 门规章 办法、 规则、 规 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五条例的实施细则、 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 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15、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一、税法分类 划分标准税法分类 1.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目前没有)和税收普通法 2.税法的职能作用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税法征收对象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4.行使税收管辖权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二、现行税法体系二、现行税法体系

16、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1.税收实体法体系 由 18 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要点】我国目前税制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主体税 商品和劳务税类 (间接税)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非主体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2.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第六节税收执法税收执法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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