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大2016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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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厚大2016年司考大纲解读YY讲座安排 (一) 时间:今天晚上 19:0021:00 YY 频道:21101 具体讲座法别: 1) 刑法蔡雅奇 2) 三国法殷敏 3) 行政黄韦博 4) 商经刘安琪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刑法大纲解读讲义 蔡雅琪 第一部分 整体介绍 一、新增的考点主要围绕着修九和几个司法解释展开。 二、删除的考点将不再列入考察范围。 三、分则部分基本都围绕着普通罪名进行增删。 第二部分 新增、删除考点解读 一、 在第十章“刑法种类”中, 新增

2、第三节“非刑罚处罚措施”, 其下包括 1 个考点“职 业禁止” 【关联法条】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 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 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 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

3、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知识点讲解】 1、职业禁止,不是禁止令,只针对特定的人群实施,尤其是触犯刑法第 180 条内幕交 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罪的人。 2、违反职业禁止,情节严重的,成立刑法第 313 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在第十二章第二节“假释制度”中,新增考点“假释的程序” 【关联法条】 第八十二条 【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 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4、。 【知识点讲解】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1、假释与减刑一样,其建议机关是执行机关,决定机关是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 法院。其中,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无期 徒刑的减刑。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有期徒刑的假释,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无期徒刑的假释。 2、假释和减刑的监督机关都是检察机关。对此,可参见 2014/2/11。 三、在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1)修改考点“帮助 恐怖活动罪”, 新增考点“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2) 删除考点“危险物品肇事罪” (一)帮助恐怖活动罪 【关联法

5、条】 刑法修正案(九)前后条文对比 【知识点讲解】 1、本罪是指故意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或者为恐怖活动组织招 募、运送人员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资助恐怖活动罪。 2、所谓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资、提供经费、物质或 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3、资助的具体方式没有限制,资助的时间也没有限定。如果行为超出了资助的范围, 与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个人共同故意组织、 领导恐怖活动组织, 策划、 实施恐怖犯罪活动, 应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4、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

6、是单位。 5、主观上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资助的对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关联法条】 第一百二十条之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 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 (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 (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 (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7、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知识点讲解】 1、本罪是修九新增的罪名,而且是普通罪名。其行为方式有如上四种。 2、本罪原来是恐怖活动犯罪的帮助行为,但现在已成为独立的实行行为,此即“帮助 行为的实行行为化”,又称“共犯行为的正犯化”。 四、在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 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五、在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节 “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六、在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第一节“重点罪名”中,

8、 修改考点“强制猥亵、侮辱罪”。(2)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侵犯公民个人 信息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 个考点 (一)强制猥亵、侮辱罪 【关联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前后条文对比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 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 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知识点讲解】 1、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本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

9、也可以是男子。行 为人故意杀害被害妇女后,再针对尸体实施猥亵、侮辱行为的,不得认定为本罪,只能 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实行数罪并罚。 2、猥亵是指针对被害人实施的,伤害被害人性的羞耻心,侵害被害人性的自主决定 权的行为。所谓“针对被害人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直接针对被害人实施猥 亵行为,或者迫使被害人容忍行为人或第三人对该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2)迫使被 害人对行为人或第三人实施猥亵行为;(3)强迫被害人自己实施猥亵行为;(4)强迫 被害人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 3、强制猥亵行为不以公然实施为前提,即使在非公开的场合,只要行为人与被害人在 场,而没有第三者在场,行为人实施强制猥亵

10、、侮辱行为的,都成立本罪。 4、猥亵行为具有相对性。换言之,强制猥亵妇女与猥亵幼女的行为,只能是性交以外 的行为。但是,猥亵幼男的行为则包括性交行为,即已满 16 周岁的妇女与幼男发生性 交的,成立猥亵儿童罪。 5、主体: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关联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前后条文对比 【知识点讲解】 1、本罪原系 2009 年的修七新增,并经 2015 年的修九修改。系普通罪名。 2、修九的修改之处主要有两点:(1)将本罪的犯罪主体由特殊主体修改为一般主 体,扩大了该罪的打击范围

11、。(2)特殊主体犯本罪,应当从重处罚。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关联法条】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 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知识点讲解】 1、本罪系由修九新增,对象主要是四种人,即“老幼病残”。 2、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

12、也可以是单位。 七、在第二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 名”中:(1)修改考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 尸体、尸骨、骨灰罪”。(2)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 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6 个考点。(3)删除“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引 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2 个考点 (一)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关联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前后条文对比 【知识点讲解】 1、本罪的前身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经由刑法修正案(九)修正

13、而来。 2、本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 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关联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前后条文对比 【知识点讲解】 1、“盗窃尸体”,一般是指基于出卖、结阴婚等目的窃取他人尸体。“侮辱尸体”, 是指直接对尸体实施凌辱行为,如损毁尸体、分割尸体、奸污女尸、抠摸尸体阴部、使 尸体裸露、将尸体扔至公共场所等。 2、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本罪的行为方式和对象都有所扩大,现在的罪 名是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

14、灰罪。 (三)新增了 6 个罪名考点 【关联法条】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 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15、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益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 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 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 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6、】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读讲义 厚大司考 2016 年司考大纲解决讲义 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 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 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在第三十二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二节“普通 罪名”中,删除考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九、在第三十三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一节“重点罪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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