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21)

上传人:郭** 文档编号:107408979 上传时间:2019-10-1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6.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21)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20年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21)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20年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21)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0年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2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2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21) 4、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眩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征稽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晋升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三十八条征稽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三十九条任免机关根据征稽工作人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八)职务任免 第四十条征稽工作人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一条征稽部门各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

2、序任免征稽工作人员 第四十二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征稽部门任职的; 3、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第四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转换职位任职的;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4、优化组合中不能胜任工作离岗待业的; 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6、退休的; 7、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 变化的 第四十四条征稽机关必须按照岗位设置原则安排工作人员岗位(退职位) 征稽工作人员在未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

3、务 (九)培训 第四十五条征稽机关根据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工作职位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国家征稽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应严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征稽工作人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七条征稽工作人员培训的方式、方法由盛市两级主管机构确定 第四十八条征稽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九条征稽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