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工程担保制度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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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程担保制度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工程担保制度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工程担保调研组 去年对深圳、厦门两地的调研表明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有助于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合同履约、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建设部于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即建市137号文件以下简称137号文件)对工程担保的种类、契约形式、有效期、担保金额、担保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成为建设行业推行工程担保的第一部规范性指导文件试行137号文的目的意在使各地推行工程担保的工作有章可循减轻工程建设各方对工程担保责任的误解和争议减少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为了考察各地13

2、7号文件执行情况和工程担保制度整体推进情况调研组在对全国31个省市进行的电话调查中发现有18个省市未全面贯彻执行该文件在已传达该文件并开始推进工程担保的省市中对文件精神的领会和执行力度不一根据对各地的电话调研调研组选定了工程担保工作开展时间较长的成都和厦门两个城市作为此次调研对象并于年5月22日至5月27日赴成都、厦门两市进行了工程担保推进工作的第二次调研调研期间分别与成都和厦门两市的建设局及当地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单位、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的代表进行了6次座谈了解了工程担保推进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各方对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及137号文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

3、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两地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时间不同推进方式、工作进度分别体现出了地方特点出现的问题也有所区别 (一)成都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情况 同厦门市相比成都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较晚但是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年6月该市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为切入点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强化项目资金到位的核验监督”、“建立工程备料预付款制度”和“建立民工工资制度保证金和担保制度”在新建项目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应按工程合同价格的5预交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提供保函才能获取施工许可证并同时与银行、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

4、管协议同年成都市建委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的执行”规定除重点监控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外其他非重点监控企业或建设单位可采取担保或定额缴纳保证金的形式以及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 从以上调研信息来看成都市工程担保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工作重点是解决建设行业工程款拖欠问题以维护处于工程建设链条最末端的劳动者利益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于重点建设项目让业主和承包商同时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相应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提交的担保金额是工程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足以保证支付该项目的工人工资;对

5、于非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采取定额缴纳的方式主要担保形式是现金保证由业主和承包商分别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缴纳现金作为支付担保目前为止已有427户缴纳;其次是第三方担保即业主和承包商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这种形式已经很接近137号文件规定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目前有近80户提交了保函形式的担保 此外成都市已经开始推行工程投标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依靠招投标监督推动 成都市在清欠工作中推行担保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后根据13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成都市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准备修改完善后在下半年施行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制度 (二)厦门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情况 厦

6、门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较早其特点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工程招标最低价中标制度年4月厦门市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实施办法规定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实行中标人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即中标人(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除向招标人(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外还应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数额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市造价站发布的最低控制价之差额和评委会认定的不可靠的低价金额最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通过经济手段、保险机制化解工程风险保证了最低价中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年3月厦门市印发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

7、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工程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效期等细节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针对担保有效期普遍少于实际工期导致担保过早失效的现象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结算之日 厦门市自年以来新建项目共有457个需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的工程中绝大部分均按规定办理了工程担保同成都市相比厦门市基本上实施了137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工程担保制度此外相比上次调研厦门市担保市场出现多家专业担保公司承揽工程担保业务改变了银行担保一家独揽的局面 二、几点经验 (一)加强立法强化137号文件的推行力度 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两市分

8、别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文件厦门市政府于年11月5日颁布了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厦门市政府令第103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准以及工程款支付保函和履约保函与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最低比例和金额起步稍晚的成都市从监管民工工资支付入手颁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初步确立了工程担保模式 实践证明137号文件颁布的意义重大该文件成为地方政府推行工程担保的纲领性文件两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该文件的指导下通过制定一些实施办法对实行工程担保的具体过程、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索赔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办法的制定为工

9、程担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初期必须依靠政府强制推行 当地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推行是成都、厦门两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成都、厦门两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针对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的各项措施和办法有效保证了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虽然是否要求提供工程担保应当是建立在市场主体自愿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的一种市场行为是市场主体的自发行为政府的强制措施只是暂时的和过渡性的但是鉴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在推行工程担保的初期这种强制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有利于确立机制培育、引导和保护市场规范当事人的行为 (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共同培育担保人市场 在座谈中

10、我们了解到成都、厦门两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十分支持积极性很高尽管工程担保的手续费等收入不大但他们认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扩大了自己的业务范围提供了一个新的、比较优良的经营品种形成了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了吸储的范围促进了自身信贷业务量的增长特别是在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初期有能力开展相关业务的担保人为数不多担保公司尚处在培育发展阶段因此一些以往与建设领域接触较多的金融机构如成都、厦门两市的各家银行就纷纷抢占市场份额业务量迅猛增长尤其是两市的建设银行依靠原有优势承接了绝大部分的担保业务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成都和厦门两市开展工程担保

11、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地思考以便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 (一)担保人市场尚未形成对担保机构缺乏必要的监管 工程担保制度的推行必须拥有相当数量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担保人形成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担保人市场目前由于保监会暂时禁止保险公司开展工程担保业务专业担保公司还处于发育阶段数量较少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还没有开展起来银行作为单一的承保主体几乎包揽了整个担保人市场市场竞争不足影响到担保服务水平如担保手续时间过长担保手续费偏高保单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不能适应市场和工程建设的要求另外虽然137号文件允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目前还缺乏对担保公司在信用等级、担保能

12、力、专业化水平、风险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一些担保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力量和风险管理制度往往采取不规范运作引起市场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工程担保的作用和声誉 (二)工程担保形式单一现金担保比例过重 13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担保类型共有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承包商付款担保4种基本涵盖了对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各方当事人责任的保证由于担保市场不成熟、推进工作侧重点不同等原因这些类型的担保业务尚未全部开展起来有的即使开展起来也不够规范 工程担保的意义在于担保人以其自身的实力和信誉为被保证人作担保保证被保证人履行义务被保证人的代价只是购买担保的费用而在现金

13、保证的方式下业主或承包商的财务负担会大大加重以处于萌芽阶段的成都市工程担保市场为例成都市重点推行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就是不够完善的成都市对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分别规定了支付保证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后者往往采取现金保证的方式动用自己的资金向有关部门提供现金保证而不是从担保机构那里寻求第三方的担保与真正意义的工程担保还有一定距离即使能够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企业也会由于信用记录不全被收取较高比例的现金保证同样加大了财务负担 (三)反担保形式单一信用担保机制远未建立 目前政府投资工程有财政资金作后盾能够以较低比例的保证金甚至不提交保证金也能取得银行出具的支付保函比如厦门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只要有发改委

14、财政资金安排计划就可取得担保但是对于其他业主和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担保人的银行一般不接受现金保证以外的其他反担保形式而且现金保证的比例偏高给投保人带来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反而降低了投保人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工程担保应该是建立在信用制度基础上的一种个性化的制度以授信额度决定保证金的比例甚至可以不用任何抵押就可授予担保但目前社会上缺乏独立的征信机构不能对所有投保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提供给担保人虽然银行对投保人都建立了相应的资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不同等级的授信额度但是这种评估一般只对平时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企业难以做到对所有投保人一一评估而对无业务往来的企业银行要求对方必须提交担

15、保金额50100的保证金同时一些银行为避免承担风险在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时也要求企业抵押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资产 (四)业主的强势地位造成与建筑业企业工程担保义务的不平等 通过此次对两地工程担保市场的调研我们发现建筑市场存在明显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的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企业不得不从项目投标开始就接受业主各种苛刻的条件在成都市属的建筑业企业就有1538家再加上省属企业和中央驻成都的企业建筑企业总数已经突破了3000家数量如此之多的乙方追逐有限的工程项目势必成为甲方的鱼肉对象建筑市场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对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业主主观上漠视工程担保的作用不愿承担工程款支付保证的责任所以在工程招标中对承包商的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设置苛刻条件比如只接受业主客户银行开出的保函而不接受担保公司保函甚至要求投标人必须用现金担保使工程担保成为变相的承包商垫资;二是许多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是由受益人即建筑业企业代业主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实际上是业主强迫建筑业企业为其承担违约的风险使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三是对于应该购买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项目业主通过与中标人私下协商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建筑企业在中标后代替业主承担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费用从而将业主的工程担保费用转嫁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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