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护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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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的定义 (一)产品的定义与含义 关于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公约(1972年 ,海牙)“天然产品和工业产品,无论是未加工的还是已加工的,也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关于人身伤亡的产品责任的欧洲公约(1977年,斯特拉斯堡)“产品指所有形式的动产,无论其是天然的或工业的,是加工的还是未加工的”(不动产排除在外),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关于使成员国产品责任方面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相互接近的指令”指所有的动产,包括构成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之一部分的物及其电,但不包括原始农业产品和猎物“, 我国“是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产

2、品和军工产品,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的范围。(初级产品和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品;建设工程等不可移动的不动产;军工产品;半成品、在制品;非用于销售目的的产品,案例研究:相关产品是否能纳入我国产品质量法 1、电 2、血液制品 3、计算机软件和类似的电子产品 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 A芝麻油 B大坝C冰毒 D电力,(二)产品质量的定义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能够满足合理使用的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产品的安全性 、产品的适用性 、担保性 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条件,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规定的强制性要求 产

3、品的明示担保条件,是指生产者、销售者通过标明采用的标准、产品标识、使用说明、实物样品、合同、广告宣传等方式,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确保证和承诺。,二、产品质量法 (一)含义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立法框架 1、产品质量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不适用于以下产品“(1)建设工程,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该法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该法规定(2)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物品,和初级农产品(3)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4)军工产品 2、产品质量基本法的配套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

4、 3、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责任法,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一、产品质量监督概述 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依法定的行政权力,以实现国家职能的目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 二、产品质量监督 是指对产品质量监督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解和监督制度的总称 (一)企业自我监督 (二)社会监督 (三)国家监督,分为抽查型质量监督和评价型质量监督。 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2、国务院有关部门 2、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5、 四、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制度,(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企业质量体系认证;GMP认证;QS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 、认证对象:实物产品 、认证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技术性要求 、认证方式:国际上通行的第三方认证 、认证种类: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认证原则:自愿认证,(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是指认证机构根据申请,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定,对符合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的活

6、动 (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是指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 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标准 地方标准:是由省级标准化专管部门制定,并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标准 企业标准:是指由企业制定并在本企业范围内实施的标准,分类: ()按照检验主体,可分为第三方检验和生产经营者自行检验 (2)根据检验的方式,可分为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3)根据检验的环节,可分

7、为出厂检验和入库检验,(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 重点三类产品:一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药物、食品等 二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 三是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第三节 产品责任制度 一、概述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中间商因其产品给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补偿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违反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各种形式的法律后果 1、产品质量民事责任,(1)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合同责任) (2)产品缺陷责任(侵权责任) 2、产品质量行政责任

8、3、产品质量刑事责任,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是指据以确认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基本准则,(一)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发展 1、违约责任 “无合同,无责任” 1842年的“温特伯特诉莱特”案确立了“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标志着现代产品责任的发端。其归责的确认过程是:英国邮政大臣向莱特马车行订购了一辆邮车,因质量问题摔伤了马车夫温特伯特,马车夫起诉马车行,法院驳回了起诉,原因是马车夫与马车行没有合同关系,只有邮政与马车夫有关系。温特伯特可起诉邮政,邮政再向马车行追责。这就是“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2、疏忽制度 (过错推定原则) 疏忽责任是指由于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制造或者销售时的疏忽致使

9、消费者遭受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对其疏忽承担责任。 麦克费森诉别克汽车公司 别克汽车制造公司将一辆汽车卖给汽车中间商,中间商又卖给买主甲。甲在开车途中突然与其他车相撞,受了重伤。后经检查发现,撞车是因为车轮胎有毛病。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别克公司过失侵权。然而证据显示轮胎上的毛病是稍经检查就可以被发现的。别克公司在购买轮胎时没有认真检查,这一疏忽造成甲的伤害,因此要负过失侵权责任。,3、违反担保责任制度。 违反担保责任制度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违反了对货物明示或者默示担保,致使消费者或者使用者因产品缺陷而遭受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的制度。 1932年,巴克斯特诉福特汽车公司案 被告通过

10、广告宣传汽车的玻璃是防碎的,而该汽车的玻璃碰到一块石头时碎了,原告因此受到伤害,4、严格责任制度 严格责任制度是指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因缺陷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时,无论生产者是否有过错,均应向受害人赔偿 格林曼诉尤宝公司案 这一案件中实际上存在两个被告, 被告人尤宝公司是工具制造商,另一被告是工具零售商。1955年,原告之妻到零售店 里买了一把可以同时作锯子、钻子和车床用的工具。1957年的一天,原告在使用工具的时候,卡在机器中的木头迸出来,打伤了他的头。 原告没有马上将此事通知尤宝公司,而是直接告到了法庭。,格林曼规则:如果一个制造商将产品投放到市场,知道消费者将不加检查的使用,后来证明该产品

11、有瑕疵并给他人带来了伤害的话,这个制造商就要承担严格侵权责任 美国侵权法重述正式确立了产品责任中的严格责任理论 严格责任是指只要产品有缺陷,对消费者或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险,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伤害的,该产品产销中的各个环节的人都应负赔偿责任,(二)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

12、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我国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和疏忽责任相结合的双重责任原则,生产者对其生产的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承担严格责任,而销售者则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三、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 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而且这种危险在产品离开生产者或销售者之前就已经存在。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13、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依形成阶段不同可以分为: 设计缺陷:由于不适当设计、产品分析、试验而形成的产品缺陷。 原材料缺陷:是指制造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而造成的产品缺陷, 制造装配缺陷:是指由于产品装配不当或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产品缺陷,使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警告缺陷: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提供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产品使用说明和警示说明。,一款木匠用的电钻上的警告标语是:“该产品不可用作牙钻。” 一瓶下水管道清洁剂上的警告标签写到:“如果你看不懂或者无法阅读所有的说明、警示与警告,请勿使用本产品。” 一款烟雾探测器的警告标语是:“在紧急情况时切勿启动禁用功

14、能。否则将无法灭火。” 一款防止太阳照射汽车仪表盘的遮阳纸板上的警告标语是:“遮阳板未移开时请勿驾驶。”,一款长12英寸的CD存放架上的警告标语是:“不可用作梯子。” 一款激光打印机的墨盒上有这样的警告标语:“请勿食用墨粉。” 一款直径为13英寸的手推车轮子上的警告标语是:“不适于公路使用。” 一罐用于自卫的胡椒粉喷雾器警告使用者:“可能会刺激眼睛。” 一副为骑自行车的人制造的小腿保护装置上的警告标语写到:“小腿保护垫无法保护它未覆盖到的身体其他部分。”,一款扬雪机上的警告标语是:“请勿在屋顶上使用扬雪机。” 一款洗碗机上的警告标语是:“请勿让孩子在洗碗机中玩耍。” 一款非常受欢迎的成品壁炉木

15、材警告使用者:“注意易燃物品。” 一盒生日蛋糕蜡烛上写着:“切勿将软蜡当作耳塞使用或用于需插入体腔的其他用途。”,2、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 以下产品中,哪些不是存在产品质量法所称“缺陷“的产品? A 损伤皮肤的化妆品 B 制冷效果不好的空调机 C 图像效果不佳的电视机 D 保温效果不良的暖水瓶,四、产品责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它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人流通的; (二)产品投人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

16、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五、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的义务 、明示担保义务 、默式担保义务 、生产者禁止行为 (二)销售者的义务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 2、销售产品质量保持义务 3、销售者应当对产品的标识负责 4、销售者的禁止行为,六、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六、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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