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07355893 上传时间:2019-10-1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聘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招聘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招聘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招聘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招聘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招聘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聘办法(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工作,保证高校毕业生招聘质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打造“千亿陕建”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65号),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科研院、设计院(以下统称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并具有派

2、遣资格的留学生。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第四条 毕业生招聘工作实行集团总公司统一管理和各企业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第五条 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是毕业生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制定招聘政策;(二)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开展招聘活动和毕业生实习工作;(三)审核各单位招聘计划,审查入职注册情况;(四)统计、分析毕业生招聘情况。第六条 各企业是毕业生招聘工作的实施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上报本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二)实施信息发布、接受应聘、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进行公示和体检等工作;(三)选录毕业生并办理入职注册手续;(四)组织毕业生入职培训和见习锻炼。第七条 坚持公开、公平

3、、公正的原则,以公开招聘为主要方式,树立按需招聘、择优录用的选人用人导向。第三章 招聘标准第八条 录用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建筑事业,认同陕建集团企业文化;(二)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三)专业对口,符合企业实际需要;(四)专业成绩优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五)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第九条 突出满足主营业务需要,招聘专业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促进专业结构优化;侧重重点高校和特色专业,注重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提高录用毕业生的整体水平。建设类主体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应在具有专业办学优势的特色院校招聘;通用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应在一类本科院校招聘。第十条 科研岗位应招聘一

4、本以上毕业生,特别要注重录用专业对口的研究生;技术、管理岗位应招聘二本以上毕业生;操作岗位应招聘相应主体专业的专科(含三本)以上毕业生。第十一条 为实施集团“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建设国内外一流施工企业,原则上要求本科生应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涉及海外工作岗位和研究生原则上应通过六级英语考试或有关外语语种考试。第十二条 优先录用学习成绩优异、优秀学生干部以及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重要科技奖项、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职工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第四章 信息发布第十三条 各企业应在集团总公司核定的年度新增用人计划内,综合考虑主营业务发展、自然减员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需要,科学合理地

5、编制年度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专业、学历、数量、使用方向、相关要求等内容,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报集团总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10月前后,各单位应按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具体要求上报次年招聘计划。第十四条 制定招聘计划须坚持专业结构优化原则。各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工业企业主体专业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一、二本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低于60%。第十五条 招聘计划编制要结合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经营布局变化,注重毕业生专业的多样性以及来源的广泛性,既要做好各方面人才储备,也要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第十六条 招聘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报集团总公司人力资

6、源部(组织部)批准后更改。符合主体专业之间少量调剂、通用类专业向主体专业少量调剂、低学历向高学历少量调剂三类情况的,企业可自行调剂。第十七条 公开招聘信息。各企业应以招聘计划为依据,完善有关企业介绍、招聘标准、招聘程序、薪酬福利、应聘要求等毕业生关心的内容,形成毕业生年度招聘信息,在有关网站上予以公开发布。第五章 面试考核第十八条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信息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在规定时间内应聘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安排面试,对应聘毕业生的责任心、能力、团队协作、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并核查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外语水平、获奖等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选。第十九条 各企业应积极探索招聘面试形

7、式的多样性,大力提高考核内容的针对性。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所需知识、技能特点,合理确定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增强面试内容与招聘岗位实际需求的匹配性。要科学制定测评标准,合理确定测评要素和权重比例,体现不同招聘岗位对毕业生能力素质的需求差异。第二十条 各企业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的基础上,要在用人单位主管上级栏加盖集团总公司审核备案意见后方可正式生效。就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违约金等,书面约定报到后须服从岗位安排,体检、公示等不合格将自动解除协议的条款。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毕业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

8、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面试等招聘工作。第六章 入职注册第二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各企业应认真查验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应暂缓办理入职手续;弄虚作假的,应予以解除就业协议;单方面提出违约需收取或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应纳入财务部门管理。第二十三条 各企业应组织毕业生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实际岗位要求的,按照就业协议约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从毕业生报到之日起,各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和缴费工作。第二十五条 毕业生入职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9、员工守则,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相关知识等内容。第二十六条 各企业与毕业生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一) 二本以上毕业生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二)三本及以下学历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第二十七条 毕业生实行见习锻炼制度,按以下要求到基层一线岗位见习锻炼:(一)三本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见习期不少于12个月,一、二本见习期不少于6个月,研究生见习期不少于3个月;(二)各企业应为毕业生制定见习培养计划,指定见习老师,定期指导和考核;(三)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应及时办理定岗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延长见习期或解除

10、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 除少数管理类专业外,所有毕业生在基层工作5年以上,方可进入集团总部和各企业机关部门工作。第二十九条 加强毕业生试用期和劳动合同到期考核,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人员,要根据国家和企业职工管理制度或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第三十条 毕业生实行入职注册制度,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将录用的毕业生信息整理汇总,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对照招聘录用标准及企业当年招聘计划进行审查。第七章 内凝与外联第三十一条 增强企业凝聚力。按照“引得进、留得住、成长快”的总体要求,各企业要适应市场竞争,适时调整招聘策略,提高大学生初期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适当缩短见习时间,吸引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积

11、极创造条件,搭建青年人才成长平台,不断改善毕业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条件好的企业,加快建设大学生公寓,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共青团、工会等组织的纽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真正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第三十二条 加大招聘宣传力度。高校毕业生引进是人才引进的主要渠道,要充分借助集团总公司组织的部分重点高校宣讲会和年度各大院校双选会时机,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搭设展架、张贴海报和招聘公告,全方位展示集团综合实力,宣传企业文化,扩大集团影响,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可以利用赞助校园网站、搭建文化墙、设立奖学帮困基金、资助学生社团等形式,形成关注集团发展的舆论导向,为引进重点院

12、校优秀毕业生创造条件。集团总公司组织的大型招聘和宣讲会,主要在省内、外部分重点专业院校进行,同时积极依托省人才交流中心,有选择地组织各企业参加全国著名院校的招聘会。第三十三条 加强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积极试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和就业培训的实践机会,也为企业全面考察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了选才范围。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就业实习基地的输导作用,努力完成有关部门安排的就业实习任务,加强与重点专业院校合作,增进校企之间、企业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不断拓展优秀毕业生引进渠道。第三十四条 充分利用国家就业实习政策,做好就业实习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就

13、业实习作为一项窗口工程,是引进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对待,不但要安排好食宿和指导师傅,还要尽快让他们融入企业,了解企业。实习期间工资待遇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积极争取各项政策补助,促进就业实习工作良性发展。第八章 责任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各企业主要领导对招聘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直接责任。各企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监督,推动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第三十六条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招聘工作,将其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毕业生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第三十七条 各企业在招聘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五不准”:(一)不准超计划或计划外招聘;(二)不准招聘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毕业生;(三)不准违反招聘程序;(四)不准泄漏面试内容及尚未公开的招聘信息;(五)不准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第三十八条 未经毕业生招聘工作程序进行公开招聘的,不得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