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

上传人:郭** 文档编号:107332313 上传时间:2019-10-1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97.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自动离职工资算范文 导语:员工因一些原因自动离职可以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人事部经理就会觉得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就不该支付工资给职工呢其实是否在离职的时候支付工资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自动离职工资算 1、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 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员工的自动离职如果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

2、自己的合法权益 2、自动离职的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的80%同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因为职工旷工而扣其相应的工资但最终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上述两个标准 二、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企业有权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员工奖惩规定只要企业制订的奖惩规定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据此企业就可以针对自动离岗人员适用惩处措施如有解除合同的规定亦可以适用之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送达自动离职者本人原劳办发1995179号关于通过媒体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使其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以书面形式

3、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媒体通知等”因此在企业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应做好解除手续的保管工作 如果职工累计旷工达到公司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天数那么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公司规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此时还是需要对职工已经工作的时间发放工资然后适当的扣下旷工的工资如果单位完全不发工资的话那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 离职时公司只发基本工资没给发奖金合法? 离职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也要及时的支付离职员工工资那么此时的工资是指基本

4、工资还是包含了绩效工资、奖金等等小编为大家带来“离职时公司只发基本工资没给发奖金合法?”一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法律咨询: 离职薪酬发放公司只发基本工资没给发奖金合法 公司薪酬制度是基本工资960+奖金1540压一个月工资我8月下旬提出辞职但没到月底领导同意也签字了 网站律师解答: 属于违法行为 奖金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应当发放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

5、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你可以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如果签了合同试用期内你必须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离职没签合同你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从次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跟公司协商给你足额应得工资放弃补偿协

6、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准备好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如何提出离职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那么要如何提出离职呢?离职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是否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呢?针对以上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

7、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你要承担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二、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8、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

9、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10、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离职的最终目的就是解除与现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其中涉及到的事比较多尤其是法律问题小编在此希望各位劳动者们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对抗无良老板 办理试用期离职手续 办理试用期离职手续正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想要在试用期间辞职但是很多都不太清楚要如何办理试用期离职手续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离职手续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

11、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规单入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相关试用期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

12、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间虽然还不算单位正式的员工但是单位规定的离职手续也是要一一办理完成的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试用期离职手续的相关内容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毕竟每个单位的离职手续都是不一样的 用人单位没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有什么风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显著证明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在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在离职时要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有什么法律风险?小编整理了一则案例详情请看下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