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扬:《罪犯改造文化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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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与改造研究2017年第3期)罪犯改造文化研究叶 扬(广东省阳春监狱,广东阳春,529615) 中国有几千年的法制史,有丰富多彩的监狱文化,在新形势下随着我国监狱工作的迅速发展,以文化人已经成为当前监狱工作的热点课题之一。回顾新中国监狱发展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更加重视监区文化建设,2003年司法部将这些实践活动上升为规章,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6月13日,司法部令第79号)中设专章,即第五章监区文化。近年来,文化建设不局限于监区,提出“监狱文化建设”和建设“文化监狱”等更高层次的理念,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监狱文化内容广泛,本文只对罪犯改造文化进行专门研究。罪犯改造文化

2、概念罪犯改造文化是指在改造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果的总称。基本特征:(一)民族性。我国从古代的“皋陶造狱律法存”、作者系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特聘心理矫治专家、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理论研究带头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广东省高明监狱副调研员。薛梅卿主编: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1986年出版,第2页。秦以前的夏台、圜土、囹圄、狴犴,到后来的监狱等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监狱文化。比如,我国监狱最早关于对罪犯进行教化的思想,据周礼记载:“以圜土聚教罢民”,将社会的危险分子关押到“圜土”(即监狱)去实行教养。(二)地域性。各省市自治区之间,罪犯改造文化的地域性差异更

3、加明显,山东省的一些监狱用“儒家文化”改造罪犯形成特色品牌,江西省部分监狱用“红色文化”改造罪犯,广东部分监狱则用“岭南文化”改造罪犯建立模式等。(三)多样性。罪犯文化具有多样性,从形态上有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等多种形式;从内容上有文体活动、歌舞晚会、书画比赛和征文活动等多种方式。(四)时代性。创新发展是罪犯文化的灵魂,新中国监狱工作从解放初期的以集中教育为主,到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分类教育,再到现在提倡个别改造,时刻都在发展变化。过去犯人唱歌就是比较时髦的文化活动了,当下,不但许多监狱建设了大型的狱内文化广场,并细化到罪犯监舍“走廊文化”和“床头文化”等,逢年过节,还举行全监性大型文艺演出,规

4、模不断扩大,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和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五)特殊性。罪犯文化有共性,又有特殊性,总体上是法文化的范畴。罪犯文化在监狱特定的环境中形成,是为监狱的安全稳定和提高改造质量服务的法制文化,具有鲜明的法制指导性和服务于改造的目的性。罪犯改造主流文化一、罪犯主流文化概念和特点罪犯主流文化是指在改造过程中,受到监狱机关大力倡导的,起主要影响的改造文化。基本特点:(一)传承性。新中国罪犯改造的思想文化中,比如,人是可以改造的理念,劳动改造人的思想文化等一直被传承下来,并不断发展完善。(二)倡导性。监狱大张旗鼓地倡导罪犯主流文化,比如在罪犯中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体育活

5、动和书画文化活动,用先进的科学文化占领罪犯改造阵地,丰富罪犯精神文化生活,树立正气,提升正能量。(三)教化性。罪犯主流文化对罪犯具有教育、感化、矫治等多种改造功能,比如,罪犯改造行为文化,对罪犯改造行为起到导向、约束、激励和养成作用,是再社会化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四)发展性。监狱文化中的传统与现代,主流与非主流都是相对的。历史上许多传统文化是某个时代的主流文化,比如儒家文化,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那时儒家文化是主流文化。今天儒家文化已经成为传统文化,非主流,但是,可以吸其精华,古为今用,传承发展。二、罪犯改造的思想文化(一)思想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根据罪犯改造文化

6、的存在形态和层次不同,分为器物文化、制度文化和思想文化等。其中思想文化主要是指处在最高层次、以精神形态存在的文化,即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文化。(二)人是可以改造的思想文化。人是可以改造的是毛泽东关于罪犯改造理论的重要部分。孟庆丰:毛泽东罪犯改造理论的特点与伟大贡献,载王明迪等主编岁月铭记新中国监狱工作50年一书,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227页。对罪犯能不能改造这一根本理论问题,毛泽东同志坚定地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罪犯是可以改造的。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人是可以改造的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罪犯改造的重要思想文化。(三)劳动改造的思想文化。中国劳改学会:中国劳改学大辞典,社会科

7、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291-299页。通过劳动对罪犯实施感化教育,早在18世纪资产阶级监狱改良时期,劳动感化一词就已经出现。劳动创造了人则是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的科学论断。我国劳动改造的刑事政策和思想形成于解放初期,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出现了一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为了不让他们坐吃闲饭,由国家组织他们从事兴修水利、筑路、开荒和建屋等生产建设劳动,并促使他们在劳动中得到改造,在劳动中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培养组织纪律性,改造思想,消除恶习,学会劳动技能,创造财富。1954年 8月26日原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使这项改造人的活动法规化

8、。目前劳动改造不但是我国改造罪犯的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三大基本手段之一,也是重要的思想文化。 三、罪犯改造的法制文化(一)法制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总称。法制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对法制观念和法制实践的普遍观念和行为习惯,以及与此相应的体现民主与法制精神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等组成的法制文化体系。罪犯文化是法制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罪犯法制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在古代中国刑罚一体,将其分开研究比较困难。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归为五种。隋以前的五刑为: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前四种为肉刑。至隋文帝制开皇律,基本上以五刑:笞刑、杖别、徒刑、流刑、死刑取代了旧

9、五刑,以身体刑(又称痛苦刑)取代了肉刑。蒲坚主编:中国法制史,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161页。中国刑罚思想文化主要体现在:第一,刑罚总的发展趋势是从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和刑事处罚从轻的趋势发展。人类刑罚由肉刑报复的血腥状态、监禁刑报应的落后时期,发展到当代的试行社区矫治的非监禁刑的文明阶段,是世界刑罚发展的方向和社会政治文明的标志。第二,刑罚功能由报复、报应和功利主义为主向以预防和教化目标为主转变,刑罚的功能分为惩罚功能、改造功能、感化功能、教育功能、威慑功能、安抚功能和保障功能等,重在预防,分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服刑改造属于特殊预防。四、罪犯改造的科学文化(一)科

10、学是指被发现、积累并公认的普遍真理或普遍定理的运用,已经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科学知识不等于科学文化,科学文化包括对科学的信念和观念、正确认识科学对社会文化和个人影响的积极作用,积极学习科学技术知识等。 (二)罪犯改造的科学文化内容。(1)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社会发展观念,破除天命论的唯心史观,消除封建迷信思想,确立科学的社会发展观。(2)在服刑改造过程中,充分运用科学的改造理论和方法,从根本上改造自己。目前我国监狱学科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但出版的著作大多是警察学习的,指导罪犯改造实践的罪犯科学改造读物甚少。王明迪主编:服刑指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页。(3)积极倡导科

11、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文体活动,勤看书学习,不断提升科学文化素质。(三)监狱以制度保障罪犯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根据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司法部79号令),监狱组织的文化教育,应当根据罪犯不同的文化程度,分别开展扫盲、小学、初中文化教育,有条件的可以开展高中(中专)教育,监狱创办罪犯文化技术学校。鼓励罪犯自学,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为他们参加学习和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尚未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龄不满45周岁,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罪犯,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已完成义务教育或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罪犯,鼓励参加其他文化学习。监狱根据罪犯在狱内劳动的岗位技能要求和

12、刑满释放后就业的需要,组织罪犯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年龄不满50周岁,没有一技之长,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罪犯,应当参加技术教育;有一技之长的,可以按照监狱的安排,选择学习其他技能。为了提高罪犯的科学文化素质,目前有的监狱组织他们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刑期间能获取大学毕业文凭;有的与地方高校合作,进监狱办学,建立罪犯技术培训基地。五、罪犯改造的行为文化(一)行为是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罪犯行为文化是指在服刑改造过程中所做出的有价值的,促进改造和社会安定的经验及改造活动。 (二)罪犯改造行为文化的规制建设。(1)1982年2月18日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有关规

13、定,颁布犯人守则,是第一部系统的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当时监狱归公安部主管。(2)罪犯改造行为规范 l990年11月6日由司法部令第12号发布施行。共l6章33条,规定了基本规范、生活规范、生产劳动规范、学习规范、文明礼貌规范,是罪犯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言行准则,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随着形势发展,罪犯行为规范,已经2004年3月2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原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同时废止。(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具体规定了罪犯奖惩的行为,监狱法第29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所列

14、6种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监狱法第57条规定罪犯有所列7种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监狱法第58条规定罪犯有所列破坏监管秩序8种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三)建立行为激励机制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行为重在正面激励,监狱建立严格的日、月、季度、半年和年度考核制度,奖勤罚懒,恩威并施,形成抑恶扬善环境,让罪犯看到改造成绩好坏与减刑假释等切身利益的关系,坚定改造好的信念,在希望中改造。六、罪犯改造的环境文化(一)环境既包括以大气、水、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为内容的物质因素,也包括以观念、制度、行为准则等为内容的非物质因素;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社会

15、因素;既包括非生命体形式,也包括生命体形式。狭义的环境指相对于人类主体而言的一切自然环境要素的总和。罪犯改造的环境文化是其在改造过程中,对监狱的认识、对罪犯与监狱环境关系的认知状况和水平的群体性反映状态,由环境认知文化、环境规范文化、环境物态文化和环境习俗文化构成。(二)新中国罪犯改造环境文化建设规制主要有:监管改造环境规范,l990年11月6日司法部令第l1号发布施行,共5章33条。要求监管警戒设施、罪犯生活区、生产区和学习场所,要规划合理,确保安全,利于监管,方便生产和生活,做到监院建筑物布局、建造规范合理,监舍、教室、监区环境清洁整齐,车间、场院设置有序,并对监管警戒设施规范、罪犯生活区

16、规范、生产区规范做了具体规定。(三)监狱环境文化的作用机制和价值取向:叶扬等:监狱环境矫正理论研究,载于爱荣主编监狱矫正论坛2008,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64-82页。 1监狱环境改造机制。监狱环境的改造机制具有双重性,要实现监狱环境刑罚性的过度体现对罪犯改造所产生的消极影响(环境压抑),与监狱环境改造所期待的积极作用(环境促进)之间的平衡发展,充分发挥监狱环境的积极促进作用。2罪犯对监狱环境形象的价值取向。调查中多数罪犯喜欢“环境美化绿化的监狱”,有少数罪犯喜欢“花园式监狱”,只有极少数罪犯喜欢“戒备森严的监狱”。监狱的“戒备森严”形象不可取,“花园式”也得不到多数罪犯的认同,监狱环境存在适度性问题。3罪犯对关押空间环境的价值取向。活动空间是环境心理学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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