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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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南通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六年七月目 录前言1一、“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回顾3(一)“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绩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9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控重点和规划目标指标12(一)指导思想12(二)基本原则12(三)防控重点13(四)规划目标与主要指标17三、主要任务19(一)实施区域分类管理19(二)强化污染源头控制21(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4(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5(五)提升环境监管能力27(六)加强制度标准建设28四、重点工程项目31(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二)点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31(三)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项目32(四)解决历史遗

2、留问题项目32(五)重金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32五、保障措施33(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33(二)强化目标考核,推进规划实施33(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大政策力度34(四)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经济政策35(五)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技术支撑35(六)开展警示宣传,畅通参与渠道36附表1 园区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项目37附表2 点源污染治理类重点工程项目38附表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类重点工程项目39附表4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工程项目40附表5 重金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类重点工程项目41前言重金属污染具有生物毒性、富集性、隐蔽性、潜伏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危害突出。工业排放是重金属环境

3、污染的主要成因,南通市经济发展起步早,涉重企业多,多数涉重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低,以铅、铬为典型的重金属排放量大,成为南通市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也是制约南通市经济转型、腾飞的重要因素。“十二五”期间,南通市编制完成了南通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于2011年11月获得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复。依据规划,南通市每年制定南通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减排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有力地推动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南通市先后开展了涉铅行业专项整治、钢丝绳行业专项整治、涉汞行业专项整治、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共关闭涉重企业87家;

4、完成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28项;超额完成了重金属污染物的减排目标;重金属环境质量稳定良好。但总体而言,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形势依然严峻,涉重产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合理,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仍不能满足环境管理需要,涉重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仍然存在,涉重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能力有待加强。为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切实防范重金属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市环保局通过招标委托中国环科院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的基本思路是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强化涉重

5、企业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集中治理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水平实现总量减排;通过加强涉重企业监管、强化监测能力建设管控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本规划范围为南通市全域,规划时限为2016-2020年。一、 “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回顾(一) “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绩1、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结构南通市严格涉重产业和环保准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1177号)、关于进一

6、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发20137号)、关于规范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4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规20151号)及关于调整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总量审核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办201513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环评审批,严格重金属总量控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十二五”期间,南通市共新建涉重企业8家,其中海安1家、如皋1家、如东2家、海门1家、启东1家、通州区1家、开发区1家,搬迁涉重企业仅如东1家。新建涉重企业中7家电镀企业、1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另有江苏黄海汽配

7、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如东县政府要求实施退城进区,搬迁扩建项目环评于2015年9月通过市局审批。五年来,随着南通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四大涉重行业产品产量有所变化,铅蓄电池生产从2011年55万千伏安时逐年增加至2015年220万千伏安时(2011年南通市开展了铅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全市所有老铅蓄电池企业全部关闭,仅有新建的苏中电池及以蓄电池回收利用为主的天鹏冶金保留,2011 -2015年产量变化均为该企业产生)、铅锌冶炼生产从2011年2000吨逐年增加至2015年7050吨、皮革制品从2012年265.51万平方米逐年增加至2015年276.36万平方米、电镀行业从2011年8760.58

8、万平方米减少为2015年1338.12万平方米。2、强化专项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南通市先后开展了涉铅行业专项整治、钢丝绳行业专项整治、涉汞行业专项整治、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共关闭涉重企业87家,其中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1家、电镀(含机针)企业43家、钢丝绳生产企业9家、皮革制造企业1家、铅锌冶炼企业1家、体温计生产企业1家、电光源制造业1家,另淘汰涉重生产工艺1条。(1)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专项整治南通市深入贯彻国家九部委关于涉铅生产企业“六个一律”的整治要求,根据省环保厅、省经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综合整治的通知(苏环办2013261号),2011年-20

9、14年对全市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经过整治,全市关闭涉铅企业31家,其中海安县关闭9家、如皋市关闭4家、如东县关闭3家、启东市关闭1家、通州区关闭14家。截至2014年底,全市原有33家生产企业中,除2家企业即江苏苏中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如皋市天鹏冶金有限公司经整治验收合格后正常生产外,其余企业均关闭停产。此外,2012年南通市对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业进行了专项整治,通州区、开发区共关闭钢丝绳生产企业关9家。(2)汞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南通市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开展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苏环办20111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10、的通知(苏环办2014214号)、全国主要行业汞排放源汞污染防治情况的数据更新方案等文件要求,从2011年开始对全市涉汞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数据动态更新、行业专项整治。经核查,全市(含六县一区)范围内共有2家涉汞企业,分别是江苏海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海门市国艳仪表有限公司。2015年下半年,现场检查时两企业已处于停产关闭状态,生产设施部分拆除。(3)电镀行业专项整治2014年,南通市根据省环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委办201429号)要求,积极开展南通市电镀行业整治。各地采取规范一批、搬迁一批、关闭或转产一批的方式,进行行业整治。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关闭电镀企业43家,其中海安关闭1家,如

11、皋关闭10家,如东关闭2家,海门关闭13家,启东关闭5家,通州区关闭8家,港闸区关闭2家,滨海园区关闭2家。3、控制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1)废水和废气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大幅消减“十二五”期间,南通市认真落实江苏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减排量目标,即到2015年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到2015年,南通市废水中五类重金属排放量分别为铅647.387千克、汞1.85千克、镉0.516千克、铬2078.556千克、砷5.680千克,与2007年相比削减率分别为铅16.69%、汞41.27%、镉44.28%、铬17.96%、砷26.23%,与2007年重

12、金属排放量相比降幅大于15%。到2015年,南通市废气中五类重金属排放量分别为铅462.481千克、汞1.25千克、镉6.26千克、砷17.215千克,与2007年相比削减率分别为铅81.96%、汞79.21%、镉97.76%、砷54.53%,与2007年重金属排放量相比降幅大于15%。到2015年,南通市废水、废气中5类重金属合计排放量分别为铅1109.868千克、汞3.1千克、镉6.776千克、铬2078.556千克、砷22.895千克,与2007年相比削减率分别为铅66.77%、汞66.12%、镉97.58%、铬17.96%、砷49.74%,完成了规划确定的降低15%目标任务。(2)城镇

13、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南通市现有两个地级市以上集中式饮用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芦泾港水厂2013年已经关停)水源地均设在长江干流,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根据南通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两个集中式饮用水厂水源水中各类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达标率100%。南通市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厂如皋市南通鹏瑶水务、海门市海门长江水厂,根据县级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厂水源水各类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达标率100%。(3)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及省重点涉重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南通市三个国控断面均位于长江干流,分别为姚港

14、断面、团结闸断面和东安闸桥西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002)II类标准。28个省控断面各项重金属指标全部达标。七个省规划重点区域地表水中pH、铅、汞、镉、六价铬、砷、锌、铜等指标全部达标,7个环境空气质量测点空气中铅含量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4、抓好主要工作,落实重点项目对照中期评估调整后的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南通市共有28项目列入重点工程,其中污染治理类7个(包括3个国家规划重点项目),产业退出类12个,技术示范类1个,历史遗留类1个,能力建设类7个,截至2015年底已全部完成,并通过考核认定。“十二五”期间,南通市共有9个涉重项目获

15、得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共计5166.40万元。其中如皋市天鹏冶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江苏苏中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如东开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启东市电镀中心废水处理工程、姚港化工区土壤修复工程、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如东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通州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等8个工程已经完成,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如皋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监测设备正在采购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涉重企业必须每两年开展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南通市8家企业在“十二五”期间有5家企业开展了两轮清洁生产审核,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2014年10月通过项目验收,2014年11月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通州区2家电镀企业列入电镀行业整治范围,两家企业均已进入停产状态。5、强化执法监管,防控环境风险(1)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凡产生和排放重金属的企业分期分批全部纳入市控重点污染源管理,并逐步实现在线自动监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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