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7226475 上传时间:2019-10-18 格式:PPT 页数:51 大小:6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章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二章 心理学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解释,第一节 绪论,一、关于人性的假设与犯罪性 (一)性恶论 1.中国古代的性恶论荀子的性恶论.doc 2.弗洛伊德的本能论 人的本质是反社会的。个体生理就具有自我享乐的本能 (二)性善论 1.儒家的性善论孟子性善论.doc 性本善,2.马斯洛的性善论 (三)性善恶说(社会契约论) 性三品性三品.doc 上品 中品 下品 柏拉图柏拉图的人性论.doc 社会契约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会秩序神圣 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在卢梭看来,“放弃

2、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二、对犯罪的两种不同的看法 同质论 异质论,(一)异质论 1.生理异质论 把犯罪人看成是有遗传界定的生理

3、结构上(体型、血型、染色体等)与正常人不同 。代表人物龙勃罗梭,提出天生犯罪人 观点:认为生理上的异质或部分异质是诱发犯罪行为的驱力与机制,2.心理异质论 把犯罪人看做是心理上异常的人或具有某种犯罪人格的人 (二)同质论 认为正常人与犯罪者都存在着侵害他人利益以满足自己欲望的犯罪倾向。 只有程度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差别 讨论:你认为犯罪人与正常人在心理、生理上是同质的还是异质的?,三、社会化 过程 自然人(xxxy )到社会人的过程 2.影响因素:生物因素 社会因素 3.社会化的差异 (1)完全社会化 (2)不完全社会化 社会化缺陷 社会化不足 (3)社会化错误,第二节 根据精神分析理论的探讨,

4、一、古典精神分析理论 弗洛伊德(1856-1939) 1.心理结构 2.人格结构 3.心理动力 4.心理发展阶段,二、有关的精神分析理论与犯罪的解释,(一)超我与犯罪 弗洛伊德并没有用他的人格结构理论来诠释犯罪的本质,但后来的追随者以及犯罪心理学者试图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来揭示犯罪,其观点是:本我、自我、超我三者的不平衡,是人们犯罪的心理根源,1. 薄弱的超我与犯罪,在三者不平衡的结构中,本我过强,也就是说人的本能冲动太强,超我薄弱,就好比一匹未驯服的烈马与一位骑术不精的骑手,控制不了本我的非理智冲动与欲望,当追求自我的享乐而不顾及社会行为规范时,就走向犯罪。,2.严厉的超我与犯罪,当超我

5、过强,像一位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人,不仅本我的欲望不能满足,而且,经常产生罪责感,进行自我惩罚。长期的自我压抑与自责,会导致人们的心理病变,进而诱发人们的反社会行为走向犯罪的。,3.错误的超我与犯罪,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我们通常说的良心和自我理想,追求社会道德标准,它代表我们生活中的所有的“可以”和“不可以”的联合力量,而这种力量是在儿童与父母、老师及其他的社会道德权威接触教育中形成的。 如果教育内容出现了错误,可能会导致行为的越轨。,(二)本能与犯罪,本能的理论,开始他提出来了人的本能冲动是利比多性冲动,在晚年,他把本能修改成生本能与死本能。 1.生本能与犯罪(欲求不满论) 生本能是人

6、追求生存的欲望,是人们一种内驱力,生本能就是生活和生长的原则。 美国犯罪心理学家希利等人认为,这种欲望不能满足是犯罪心理的原动力。,低层次需求中,性是犯罪的一个根源,高层次的需求中,大部分都会联系到犯罪。比如“地位、名誉、财产”等人类的欲望。 在我们的时代,渴求发财和力图在事业上取得成就的欲望正在产生着犯罪,这种犯罪的结果比由于贫困而产生的犯罪严重得多。每个费城大学教授巴伦斯,2.死本能与犯罪 死本能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侵害他人进行毁灭的本能冲动,是衰退和死亡的原则,是恨和破坏的动力。弗洛伊德用这个观点解释战争。 人的犯罪是死本能突出地发展。本来认识从动物演化而来的。在长期的进化中,这种野蛮的侵犯

7、性已逐渐消失,但不可能完全消失,在发怒与激烈争斗时,不自觉的泄露出来,用此解释激情状态下的杀人。,3.自卑感与犯罪(权欲说),三、运用心理防卫机制来解释犯罪人的心理挫折与犯罪(精神分析及新精神分析) (一)冲突 “接近接近”型(即“双趋冲突”,只能择其一) 指个体在遇到或存在两个都具有吸引力的目标时只能选择其一而感到困惑的动机斗争状态。,就犯罪人而言,其双趋冲突主要有良知冲突(不甘心堕落、怜悯心与不愿放弃满足私欲的机会)和利益冲突(犯罪过程中不能同时满足性欲和利欲) “回避回避”型(即“双避冲突”,必须择其一) 指个体对两个都不愿接受、竭力回避的目标,必须选择其一而感到困惑的动机斗争状态。就犯

8、罪人而言,其“双避冲突”主要有实施犯罪时的“双避冲突”(窃时被发现,要么束手就擒,要么杀人灭口)和犯罪后的“双避冲突”(在遭通缉后既不想被严惩又不想自动归案,投案自首)。,“接近回避”型(即“趋避冲突”) 指同一目标同时对个体具有正负两种吸引力,即要达到有正吸引力的目标。必须通过有负吸引力的领域,使之同时既想趋近又想躲避的动机斗争状态,就犯罪而言,作案既具不劳而获取不义之财的快乐又具被捕受惩的风险或有违自己良心的痛苦。 面对冲突的局面,有人后退,回避冲突;有人选择不合理的或攻击的方法即陷入犯罪;还有人因本人陷入强烈的痛苦状态,甚至造成不安、恐怖、悲惨的结果。,(二)挫折 1.含义 机体根据某种

9、需要发生有目标的行动时,由于内在的、外部的障碍,需求的满足受到妨碍的状态。 2.挫折容易联系上犯罪,是攻击反应 弗洛伊德认为,攻击有三种情况 第一,指向外部的惩罚,把愤怒指向别人(身体的、语言的) 第二,指向内部的惩罚即惩罚自己 第三,不做惩罚性反应,将他最小化或完全忽略。,米勒及其他研究者假定: 任何挫折必然导致攻击行为。攻击是挫折后最原始、最简单的反应。“侵犯永远是挫折后的一种后果”,“侵犯的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反之,挫折的存在也总是导致某种形式的侵犯。 米勒假定考虑一下三方面的原理。,第一,侵犯强度与目的的受阻(受挫)强度呈正比例关系。受挫的强度越大,受挫驱力也越强,

10、因而攻击和侵犯的强度也就越大。与受挫强度,受挫驱力强弱有关的因素包括:受挫是人为的还是情景的、当事人认为受挫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期望值的大小等。 第二,抑制侵犯的力量和该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的强度呈正比例关系。挫折强度一定的情况下,预期惩罚越大,侵犯发生的可能性越小;如果预期惩罚一定则挫折越大,侵犯越可能发生。,第三,疏通、发泄对减弱挫折驱力、攻击力有作用 米勒于1941年提出了修正观点:挫折也可以产生侵犯之外的其他后果,挫折并不一定引起侵犯。并且,侵犯与挫折的关系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后天的。 最后,他认为,在犯罪增加的情况下,要制定更严厉的法律,并严格加以执行。,攻击理论的意义: 1、

11、有利于分析一些犯罪行为 2、有利于做好预防犯罪的工作 A、尽可能减少挫折的发生。社会为每一个成员提供公平发展的机会 与条件;培养每个社会成员正确对待人生目标,有合理的期望值 B、培养容忍力 C、培养应对挫折的能力与正确思路,(三)防御机制 为了消除由心理性冲突、挫折、不安所引起的紧张,以求得原来的的平衡时,在无疑是领域里,防御机制就形成了。 弗洛伊德认为,焦虑是引起个人行为中的紧张状态的力量,是促使一个人去减少这种紧张状态的动力。人的自我可以建立起许多抵抗性的防御,如自居作用的机制,升华机制等等 犯罪是一种保护精神平衡或作为一种努力纠正已经被破坏的精神平衡而实施的行为。,精神分析犯罪理论的评价

12、 贡献:第一,使我们充分认识到生物学因素在犯罪行为中的巨大作用 第二,大大扩展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围 第三,引起我们对犯罪人早期经历的关注,第三节 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犯罪行为,一、行为主义心理学概述 (一) S-R理论 1.S-R理论的重点,是放在分析促进刺激与反应联合条件上,主要与赏罚相联系的“效果律”和强化理论上。 理论假设:如果反应结果联系上报酬、奖赏、赞赏,那么,就会使受刺激者怀有希望,如果联系到惩罚与斥责就会挑起恐怖心情,那么这样引起的情绪反应就会产生强化作用。,实验结果:斥责对优秀儿童能产生较强烈的影响,对劣等儿童、有退缩倾向的儿童和后进儿童赞扬比斥责更有效果结论:多数违法儿童,他们

13、总是缺乏受赞扬机会而总是受无益的惩罚与斥责。 2.泛化原则 “西尔士”实验:西尔士1951年以幼儿园的孩子为实验对象。得出的结论即儿童在家里对母亲产生的攻击行动是与受处罚的恐惧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可以泛化到家庭以外的场所。在幼儿园里儿童对类似母亲的刺激对教师攻击的同时,也惧怕受教师的处罚。 推测:如此产生的攻击倾向和害怕倾向,随着儿童的进一步的成长,是否会在更广泛的环境中进一步的泛化到与别人的关系上?,艾森克的“良心”形成理论 艾森克依据巴浦洛夫的古典条件反射学说,认为“良心”的培养是通过从小形成的条件反射;“社会化”即所谓“朝正确方向的条件反射”的形成乃是向社会性规范学习,是对道德性和社会性

14、行动的条件反射,没有完成这个过程的人就容易成为一个犯罪者。 艾森克认为外向型形成良知较内向型的难 外向性及精神病症倾向容易引起犯罪,(二)操作条件反射的作用,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的操作条件作用、强化说等重要理论观点了充分的运用。 1.反应-刺激理论 斯金纳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除了直接由生理因素决定的行为之外,其他都是通过学习、训练、强化而获得的。变态行为也是学习、训练获得的。操作性条件反射是所有行为包括犯罪行为与变态行为获得的一种方式。,杰弗利也提出,犯罪行为是一种操作条件反射行为,犯罪行为受直接的环境性强化刺激的控制,财产犯罪通过获得偷来的赃物而得到强化,伤害犯罪通过除掉对手而得到强化。

15、制约行为的核心是强化作用。,2.模仿作用 新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还认为模仿也是产生变态行为的重要因素。人们通过模仿可以获得大量的行为,非正常的行为也通过模仿而习得。如攻击行为、暴力行为、性行为等成年人的表现,儿童都会模仿,3.自我强化说,自我强化说也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内容之一。认为动机、思想也可通过学习而获得。一个人的行为方式,部分地受环境影响,但自我评价又反过来又制约、决定着环境。自我评价,说明了人的自我强化的作用,它决定着个体对客体的行为。自我强化决定着人的学习方式。例如,变态人格偏执狂患者,总认为所有的人都对他怀有敌意。这种认识经强化后,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变态心理,甚至施行攻击性违法犯罪行为

16、。,二、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1.社会学习理论的主要观点 (1)人类行为的学习途径观察学习和亲历学习 (2)人类行为的起因三元交互作用论 (3)人类行为的自我调节班杜拉.doc,2.社会学习理论对攻击行为的解释 (1)攻击行为的获得机制 (2)攻击行为的启动机制 (3)攻击行为的保持和自我调节机制,社会学习理论家发现了四种易于导致暴力行为的因素:增强情绪唤醒的事件,如人身攻击和言语侮辱;攻击技能,即通过观察别人学会的习得性攻击反应;预期的结果,即认为攻击行为会受到奖赏的信念,这种奖赏包括减轻紧张或愤怒,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建立起自尊,获得别人的赞许等等;行为与价值观念的一致性,即认为攻击行为在当时的情境中是正当的、合适的信念。,四、对行为主义犯罪理论的简评,第一,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研究为犯罪学者研究犯罪行为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行为主义直接研究人和动物的行为,社会学习理论家直接研究人类的社会行为,犯罪行为是人类若干社会行为之一,因此行为主义者发现的行为规律(包括行为的习得、启动、保持、调节机制)等等可直接或间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