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工资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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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实务培训,授课人:毛 宁,单 位: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关系处,主要内容,一、劳动关系工作的主要内容,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准和换发,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四、劳动关系热点问题解读,一、劳动关系工作的主要内容,(二)劳动合同鉴证,(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发,(一)劳动用工备案,(五)指导企业使用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四)集体合同备案,(六)其它业务的办理(经济性裁员,补办招工手续,和谐企业申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招录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为职工办理招用工手续(招工备案和合同鉴证),企业办理工资手册,参加区县或市劳动关第和谐企业评选,为职工办理社会保

2、险,自招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劳务派遣单位应到劳动关系处取得经营许可证,符合独立建会条件的成立工会签订独立集体合同,不符合的签订区域或行业性集体合同,一、劳动关系工作的主要内容,(一)企业办理用工备案的内容,2、劳动合同续签备案,3、劳动合同变更备案,4、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备案,1、用人单位招工备案,1.用人单位招工备案及流程,(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3)新招录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持护 照或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录用职工登记表(网上打印一人一份),(5)录用职工名册(网上打印一式两份),(6)录用职工

3、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办理);新离职人员(一个月内)持解除证明;新毕业学生(当年毕业的)持毕业证及派遣证。(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提供就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合同续签备案及流程,用人单位已招用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新签订的续签劳动合同文本; (三)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续签)备案职工名册3份(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3.劳动合同变更备案及流程,用人单位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组织机构代码、劳动合同内容等事项发生变更

4、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原件; (三)法人代表变更后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 (五)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变更)备案职工名册3份。,4.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备案及流程,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7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注销的,应当在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加盖公章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4份; (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5、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裁员意见书; (三)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终止或解除)备案职工名册3份; (四)宣布注销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注销文件、法院破产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等材料。,(二)企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内容,新签订劳动合同签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新签的劳动合同提供招工备案手续,续签的劳动合同,提供之前的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合同鉴证汇总表(一式两份) 4.采用自制合同文本的需提供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手续。 5.外国人合同鉴证需提供外国人护照、就业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人员需提

6、供通行证、就业证(原件、复印件) 6.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需提供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二)企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基本流程,续签劳动合同鉴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旧劳动合同一份; 3.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新签订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劳动合同期限要与旧合同相连续。 4.劳动合同鉴证汇总表(一式两份),(二)企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基本流程,变更劳动合同鉴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劳动合同鉴证汇总表(一式两份); 3.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

7、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在其开立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取工资性现金。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未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支取工资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96号令),(三)工资手册的核发,(四)集体合同备案,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7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合同文本报劳动部门申请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人

8、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入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五)指导企业使用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是按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发而成。系统将实现我市劳动关系工作的网上提交和审批,同时也为我市每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线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六)其它业务的办理,1.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1)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 明有关裁减人员原因、

9、方案等情况。 (2)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后,应当听取工会或者职 工的意见。 (3)用人单位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六)其它业务的办理,2.和谐企业申报,按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由各区县评选出本地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向市里推荐,由市评选出我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向省里推荐,由省评选出我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向国家推荐,(六)其它业务的办理,(六)其它业务的办理,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第六条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

10、,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一)行政管辖权的划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关系工作的政策制定、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下列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1.中央(法人单位)、部队驻沈企业; 2.市直各单位、行业管理办所属企业; 3.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 4.驻沈各金融机构。 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除上述单位外的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管理工作。 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企业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手册。,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准和换发,(二)换发下年度工资手册需提供的材料: 1.本年度工资手册; 2.劳动用工备案职工

11、名册; 3.集体合同; 4.下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国有及国有控 股企业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资总额 使用的相关文件)。,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准和换发,4.下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的要求 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名称; (2)登记注册类型(国有、集体、有限责任、私营等); (3)上一年度工资发放情况; (4)职工人数(含在岗和不在岗);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在工资计划中列明主管单位或部门,有上级单位工资使用计划文件的要提供相关文件,没有的提供经上级单位或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准和换发,换发工资手册的注意事项: 1.每年换发下一年工

12、资手册的时间都是从当年12月20日始至下一年3月31日止。 2.工资手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实行免费核发,不收取任何费用。,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准和换发,(三)新成立企业办理工资手册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表; 3.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核准通知书; 4.企业章程; 5.劳动用工备案职工名册; 6.工资总额使用计划。 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通知书或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通知书。,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准和换发,(四)工资手册丢失补办需提供的材料: 1.工资手册丢失情

13、况说明,并加盖企业法人章; 2. 银行出具的在其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中支取工资性 现金的证明,加盖银行工资基金管理专用章; 3.社会保险缴费单(企业人员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4.企业用工备案职工名册。 在补发的工资手册首页注明“补办”。,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准和换发,(一)凡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且在沈阳市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用人单位,均属核发工资手册范围。,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二)工资手册是用人单位在其开户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工资性现金的唯一合法凭证。用人单位不得从其营业收取的现金中坐支。 用人单位无论

14、采取何种工资支付形式,如现金、转账(含信用卡、委托代发)、内扣等均应在工资手册中予以记载。,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三)企业在使用工资手册时,遇有合理调整因素,应及时到所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整工资总额的备案手续。,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四)工资总额的核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5、。,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4.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

16、用,5.加班加点工资 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以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使用,5.加班加点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和休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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