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管辖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7218099 上传时间:2019-10-18 格式:PPT 页数:57 大小:7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诉讼法管辖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刑事诉讼法管辖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刑事诉讼法管辖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刑事诉讼法管辖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刑事诉讼法管辖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事诉讼法管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诉讼法管辖(5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第9章 管辖,2,本章概要,第一节 管辖概述 第二节 立案管辖 第三节 审判管辖,3,第一节 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二、确定管辖的原则 (一)依法管辖的原则 (二)准确、及时的原则 (三)便利诉讼的原则 (四)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4,第一节 管辖概述,三、管辖的分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民法院、

2、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二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即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5,第二节 立案管辖,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4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290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3、6,第二节 立案管辖,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7,第二节 立案管辖,立案管辖,(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特别注意: 1、贪污贿赂犯罪中的行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由人民检察院受理。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

4、贿罪等犯罪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而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立案管辖,(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1、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7年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注意,下列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有渎职性质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此六罪属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立案管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 (一)在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

5、要指以下几类人员: 1、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家各级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全国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行政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5、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6、军队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7、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机关中专职从事公务的人员。,立案管辖,此外,在行政机构改革中,一些原为国家行政部门的

6、机关被撤销或改变体制而组成的“公司”,若靠国家行政拨款,主要担负行政管理工作的,亦应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的范围。在这些“公司”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亦应视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管辖,(二)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第93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根据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准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三类: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

7、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立案管辖,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 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是指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一切依照法律规定

8、在国家机关、国有单位职能管辖,管理范围内从事公务的人员,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合法委托而从事公务的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原本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代表,如原本是工人、农民、演艺员、运动员、专职教师、专职科技人员、个体经商户等人民代表;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人民检察院的特邀检察员、监察部门的特邀监督员等。,立案管辖,(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特别提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

9、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 1、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3、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立案管辖,特别提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 1、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3、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思考:为什么此3种罪由公安机关管辖? 检院负责侦查的7种犯罪侵犯的客体都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这3中犯罪侵犯的客体并不包括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立案管辖,例:下列案件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是? A.非法拘禁案 B.非法搜查案 C.刑讯

10、逼供案 D.破坏选举案 答案:C 特别注意: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 这7种案件中,第1、2、7项是一般主体,因此出现这几个罪名还需要判断是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几项则无需判断,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才能构成该罪。,立案管辖,(四)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这类案件,必须注意几个必备条件: 1、在犯罪的主体上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犯罪程度上必须是重大犯罪 3、在犯罪手段上必须是利用职权实施的 4、在审

11、批程序上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管辖,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除外) 4、侵占案 前三种案件如果情节严重的,将成为公诉案件 自诉与告诉才处理,立案管辖,(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一般是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

12、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立案管辖,特别提示 并不是说上述八类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如果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如果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管辖,立案管辖,(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

13、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 2、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立案管辖,四、关于执行立案管辖的几个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的规定,明确划分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司法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 1、公民报案并不受立案管辖的限制 2、根据六机关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

14、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的,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若主罪属于检察院管辖,则人民检察院主侦查,公安机关配合。主罪与次罪的划分,应当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为标准。,立案管辖,3、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有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罪行时,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对于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可以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对属于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其他类型的自诉案件,可以

15、立案进行侦查,然后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随同公诉案件移送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侦查终结后不提起公诉的,则应直接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二)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则应将新发现的案件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立案管辖,思考: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来管辖? (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六机关规定,涉税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不应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立案管辖,例: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A.骗取出

16、口退税案 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C.隐瞒境外存款案 D.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立案管辖,答案:BCD。 在司法实践中,涉税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由检察院立案侦查。B选项尽管是涉税案件,但它是刑法分则第九章明文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故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C属贪污贿赂犯罪 D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重点理解:检院自侦案件所涉及的犯罪侵害的都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又侵犯了对象具体权益),28,第三节 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具体划分 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刑事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了应当由上级人民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