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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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信贷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好信贷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信贷档案是指在信贷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盘片、声象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文件材料,它是信贷工作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农村金融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资料。第三条 信贷档案管理,是对各支行、分理处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对所

2、形成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各项合同、协议、文件、函电、账表、记要、记录、发票、法律文书、通知、证件等形态的历史真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商行信贷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第二章 信贷档案分类第四条 信贷档案应分为信贷管理档案和贷款资料档案两大类,即:(一)信贷管理档案:包括:1、信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2、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如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3、各类信贷业务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4、会议记录

3、:信贷工作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和贷款风险分类会议记录等;5、各类贷款台帐:“三违”贷款台账、已置换不良贷款台账、贷款十大户台账、新增不良贷款台账等。6、总行、监稽、人行等上级部门对贷款运作问题稽核意见书、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7、其他与信贷管理有关的资料。(二)贷款档案资料:1、客户基本信息资料;2、每笔贷款业务资料。 第五条 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监督、定期检查”的管理原则。信贷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二是档案管理要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三是要严格执行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第六条 各

4、支行、分理处应将信贷管理档案与贷款业务资料分开保管:1、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信贷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专分保管;2、将风险分类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等专分保管;3、贷款业务资料一户一档,将小额信用与大额贷款分别按村分片保管。第三章 管理程序及人员职责 第七条 信贷档案涉及支行(行分理处)和客户的相关信息,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均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第八条 基层支行、分理处的信贷人员对贷款客户的档案资料,按客户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检查、收回等操作程序运行后,按资料形成时间归类建档、保管。第九条 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是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信贷员为信贷业务

5、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一)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其基本职责是:对辖内信贷档案管理负有领导、检查、监督的责任,包片信贷档案的管理。(二)信贷员。其基本职责是:1、及时建立和搜集、整理归类所管理贷款客户从借款申请到贷款使用、回收全程的有关档案资料,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和归类要求整理立卷、建档、装订成册并按顺序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专夹(卷)、专户保管,做到真实完整;2、未终结贷款的信贷档案由各分片信贷员保管;3、采用电脑管理的信贷档案,须及时将贷款有关数据及信贷档案等有关资料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4、 包片信贷员要对其各自管理信贷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各支行、分理处

6、指定一名信贷员专门负责已终结贷款信贷档案和信贷管理类档案的管理。第四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第十条 信贷业务档案分三个区域: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档案资料。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档案资料。权证区:有价单据、其它权证类、保险单必须由出纳存放于金库,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第十一条 支行、分理处责任信贷员,无论贷款金额大小,均应建立信贷档案,执行中业务档案资料需要收集基本信息资料、放款业务信息资料、担保业务信息资料和其他资料共四类,内容具体应有:(一)企业贷款:以借款企业或贷款项目为单位,逐户建立信贷档案,内容有:1、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料:(1)公司简介;借款企业有

7、年检记录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借款人若为集团性公司,还需提供其子公司的分布、生产经营及资信情况,主要财产如房地产、大型关键设备等权属证明文件;借款人若属“三资”企业,还需有外商资信证明材料)、注册资本验资报告(须经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法人代表简历、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未及时补办,须提供与原件核对的户口簿或护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企业营业执照要素变更的通知书、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2)借款企业组建公司的批件、依法成立公司的合同、章程,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协议,联营企业的联营协议书等。(3)经与工商部门核对的借款人的专用印鉴卡。(4)工矿企业需

8、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等,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需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证明,若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需持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等。(5)借款企业经年检有效的贷款证或贷款卡复印件、有年检记录的代码证(卡)复印件、开立基本账户或经年检有效的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借款人主要开户及往来银行的账户与存贷款情况;(6)属挂靠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要出示挂靠单位证明。2、发生贷款业务的文件资料:(1)借款企业申请贷款的书面申请书(2)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必须提供公司董事会同意借款的有关决议书;(3)借款企业提供的购销合同复印件;(4)借款企业上年(季)度财务报表

9、、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及有关统计报表;(5)借款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6)借款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证明,借款企业授信额度(限额)文件;(7)借款企业法人代表及所有股东个人担保声明书 (8)贷款贷前调查报告;(9)信用社贷款审批会议记录复印件,超权限联社审贷委员会批复;(10)属社团贷款的,须有社团贷款协议书、通知书;(11)贷款审查报告、贷款承诺书、企业短期借款申请书(表格式)及企业短期借款审批(咨询)书;(12)借款借据(非正本)及有关附件;(13)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含保证、抵押、质押、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借款

10、合同,)。(14)贷款发放责任合同书;(15)贷款展期档案资料,包括借款展期申请书,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同意担保延期的书面证明;(16)贷后定期检查报告、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综合认定文本(30万元以上贷款必须有五级分类认定表)、贷款催收通知书、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执行申请书、人民法院裁定书和人民法院债权凭证等其它资料。3、企业贷款担保的文件资料:(1)采用保证担保方式。保证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未及时补办,须提供与原件核对的户口簿或护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

11、人代表(个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贷款卡(证)复印件、有年检记录的代码证复印件、开立基本账户或经年检有效的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人上年(季)度财务报表,担保贷款前一期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有关统计报表;保证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联营公司的,须有依法成立公司的合同、章程、协议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担保的决议书、所有股东个人担保声明书以及其他资信评估等资料;信贷员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意见和核保资料;保证人对所担保的贷款知道其真实用途的便函或担保函、个人担保声明书 。(2)采用抵押担保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物的产权证明文件、单

12、据等各项重要原件或复印件,如抵押物为房地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他项权利转移证等产权证;如抵押物为进口关键设备的,需提供发票、海关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如抵押物为车辆、船舶等动产的,需提供有关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并由有关管理部门出具抵押登记证明。如属第三人财产抵押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注册资本、贷款卡、代码证等相关所须复印件、财务报表及个人担保声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抵押物为夫妻共有的,须提供夫妻结婚证明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担保承诺书;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的资产验资报告或有权部门评估的报告书;抵押物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

13、记并取得抵押登记证;涉外财产抵押,须有外商所在地经中方有关部门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产保险单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抵押意见书或文件资料;国有资产抵押,需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抵押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3)采用质押担保方式。借款人需提供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承诺书;质押物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正件如支票、存单、专利权证、有价证券等由会计列帐入库登记保管);存单质押贷款在相应的营业机构办理止付登记手续的文件;4、申请中长期贷款还要提供以下资料(归档时放在业务文件资料内):有权部门批准的项

14、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等;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若为续建项目要提供前期投资情况、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等资料;信用社主持进行的项目评估报告,上报上级社的贷款请示文件,上级社的贷款批复文件;中长期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后评估报告;在开户社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涉及环境保护、消防、供电供水、卫生防疫、劳动保护、税收优惠,生产产品或商品购销属专营、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生产工艺及新产品技术鉴定等方面的项目,需提供有关方面的批准

15、文件或证明材料和审核意见。5、其他资料:借款人自贷款日至归还日的分月(或季)财务报表;若为归还再贷的,须有还款凭证;为保证信贷资产安全需要客户提供的其它资料(二)、自然人(包括农户和非农户)贷款:以村以组为单位,逐户建立信贷档案,内容有:1、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料:、一般自然人(包括农户和非农户)基本情况资料:(1)客户基本信息表;(2)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户口薄复印件,(要求必要户口薄复印件,这样能充分证明借款人与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关系,便于按户管理贷款);(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未及时补办,须提供与原件核对的户口簿或护照复印件);(4)借款人家庭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收入、及房屋情况等);(5)其他资料;、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资料:(1)客户基本信息表;(2)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户口薄复印件,(要求必要户口薄复印件,这样能充分证明借款人与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关系,便于按户管理贷款);(3)有年检记录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授信评级相关资料,包括信用等级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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