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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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制度,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进出口商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遇到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遭受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其种类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多式联运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海上危险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方面的财产损失,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范围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一) 保险关系当事人 保险人。也叫承保人,是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约定赔偿金(保险金)的人。保险人一般都是作为保险公司的法人。 投

2、保人。指向保险人申请投保并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人。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投保人通常就是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他是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后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指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害并有权接受赔偿金额的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被保险人通常是作为出口人(卖方)或进口人(买方)的贸易公司。即被保险人通常是货物所有人或收货人。 (二)保险标的 也叫保险对象,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对象仅为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三)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

3、保险金额。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向被保险人支付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的大小与货物实际价值有直接联系。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时,称全额保险;低于保险价值时,称不足额保险;高于保险价值时,称超额保险。,某物的保险价值10万元,保险金额6万元,若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需赔偿? 若该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如损失5万元,则保险人需赔偿?,保险单样本,定值保险合同 指载明保险标的的约定价值的保险合同。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其保险价值,不能以市场价格估定的,就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价值。 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载明保险标的价值、仅订明保险金额、待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

4、况确定其保险价值。 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一般适用定值保险合同,很少适用不定值保险合同。,几种特殊的保险合同,流动保险合同 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如货物价值、承保风险、保险费率、总保险金额、承保期限等事先予以约定,细节留待以后申报。在每次货物启运时,投保人都应及时将运输工具名称、货物价值申报于保险人,保险人依保险单载明的总条件自动承保,直至总金额保尽为止。保险单就在保尽时终止适用。,预约保险合同 预先规定保险标的的范围、险别、保险费率或每批货物最高保险金额,但不限定总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每批货物启运时,投保人都应及时将货物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运输工具以及航程起讫地点等告知保险人

5、,保险人依约定保险单规定自动承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也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对象具有法律认可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凡对保险标的享有所有权、担保物权,承担经济风险、责任风险的人,可视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福建某进出口公司(卖方)与法国某有限公司(买方)签订合同,由卖方提供20000箱罐头,FOB厦门,合同总值为310000美元。买方致电卖方,要求代其将货物投保至法国马赛的一切险。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及派船通知后,按买方要求代其向A保险公司

6、投保,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是买方,保险单上所载明的起运地为供货厂商所在地龙岩市,目的港为马赛。但三天后货物自龙岩运往厦门途中,因意外致10%的货物受损。事后,卖方以保险单中含有“仓至仓”条款为由,向A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但遭到拒绝。卖方又请买方以买方名义凭保险单向A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遭拒。卖方遂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赔偿其损失。,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 在保险事故发生而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1、被

7、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事故并造成损失,才能得到补偿。2、补偿的量必须等于损失的量,即保险人的补偿恰好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状况。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多于或少于损失的补偿。,最大诚信原则(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1)告知义务 。要求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向保险人予以全面、实事求是地说明。 无限告知 vs.咨询告知 (2)保证义务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时,向保险人所做出的承

8、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约期间违反此义务,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明示保证vs.默示保证,近因原则(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 近因指造成损失最直接、起主导作用的原因。只有在导致保险事故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时,保险人才应承担保险责任。 只有保险标的受损与承保范围内的危险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时,保险人才承担赔偿责任。 在初期,近因的确定标准为“时间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所谓近因就是时间上最为接近的原因,即当海上保险中同时存在数个致损原因时,以在时间上最后发生的原因确定为近因。但是,现代的判例已经表明:确定近因的时间标准已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效力标准”,这一近因的确定

9、标准已被各国海上保险界广泛接受。,Leyland Shipping Co.Ltd. v. Norwich Union Fire Insurance Society Ltd.,一艘名为“艾卡丽亚号”的船于1915年1月被敌人的鱼雷击中。该船的水险保单承保了海上危险,但把“一切敌对行为或类似战争行为的后果”作为除外责任。该船的船壳被炸开大洞,船舱罐满海水。这艘船驶进法国的勒哈佛尔港,停泊在一个军事运输码头边上。但港务局担心船会沉没并阻碍码头的使用。于是命令该船泊在防波堤外。船长只能服从命令。由于海床不平和该船被鱼雷击中后头重脚轻的共同作用,导致了船壳的严重扭曲,终于在2月涨潮时沉没。 保险人认为损

10、失的近因是鱼雷,属于除外责任。被保险人则主张,时间上最后造成损失的原因才是近因,因此船舶的沉没是由于停靠在防波堤边反复搁浅造成的。,法官认为:近因不是指时间上的接近,而是指效果上的接近,是导致承保损失的真正最有效的原因。如果各种因素或原因同时存在,要选择一个作为近因,必须选择可以将损失归因于那个具有现实性、决定性、有效性的原因。本案中,船舶沉没由两个原因造成,鱼雷轰击和反复搁浅。鱼雷轰击在前, 搁浅在后,Ikaria号在遭受鱼雷轰击以后,其所受损坏一直未得到修复,即船舶一直处在鱼雷轰击所造成的损坏的影响之下,从来没有脱离过危险。之后发生的船舶搁浅并未消除、削弱或者超过鱼雷轰击在造成损失方面所起

11、的作用,因此鱼雷轰击是造成船舶沉没的决定性原因,即近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损失,(一)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可分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情形。,实际全损的具体情况可包括: 保险标的完全灭失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形态、效用、价值被保险人对丧失的标的物无法收回 被保险的标的物失踪到达法定时间。,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实质上未达到全部损坏或灭失,但已失去价值,或者虽有一定价值,但其修复费会接近或超过原有价值。 推定全损的构成:保险标的物实际全损已无法避免;为了避免

12、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将超过保险标的物的价值。,委付、代位求偿权,(一)委付制度(abandonment) 指保险标的物造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将该标的物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委付成立的法定条件 : 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推定全损为条件 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整体性为条件 须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须经保险人承诺方能生效 ,保险人如不接受委付,委付不成立。,(二)代位求偿权(subrogation) 指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行为造成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处取得赔偿金后,把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有权向过失责任方提出补偿的权

13、利。 代位求偿权成立的法定条件 : 1、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第三者造成 2、保险标的物的损失包括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标的物损失后未向加害人索赔。 4、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二)部分损失 指保险标的物发生保险事故后造成部分损坏,受损价值没有达到保险人承保的全部金额。实质上,保险标的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没有构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即为部分损失。 按照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标的物产生部分损失的原因,部分损失可以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指在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采取措施而直接

14、造成的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 作出的牺牲和费用是直接的、特殊的。 牺牲和费用是有意的。即是人为的、有意识的行为,而不是意外事故。 是合理的。 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后果: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由受益者共同分摊。然后可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计算各受益方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的步骤: 1.将共同海损总金额除以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计算出共同海损损失率: 共同海损损失率共同海损总金额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100。 2.用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分别乘以共同海损损失率,得到各受益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 各受益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各受

15、益方的分摊价值共同海损损失率。,例如:一艘船舶装载有A货方的电气设备价值8万,载有B货方的大米价值2万,因途中遇到海啸,为保证船、货的安全,船长下令把船上B货方的大米抛入大海。 假设船舶的价值为10万,则此时各方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应为:,船方:10 2(10+ 8+2)=1 A货方: 82(10+ 8+2)=0.8 B货方: 2 2(10+ 8+2)=0.2万,共同海损的牺牲,共同海损牺牲是指共同海损行为造成的有形的物质损坏或灭失。其范围包括: 船舶的牺牲。如为避免船舶倾覆,船长故意使船舶坐礁、搁浅,或截断锚链,使船舶部分毁损等。 货物的牺牲。如为了减轻货载,将货物弃于海中;或船舶遭遇火灾,引

16、水灭火时将货物浸湿等。 运费的牺牲。货物被牺牲的情况下,如果这批货物应支付的运费是到付运费,则该笔运费不能被收取,因此也算被牺牲掉了。,共同海损的费用,共同海损费用是指共同海损行为造成的金钱上的支出。其范围主要包括: 避难港费用。进入和离开避难港的费用、在避难港停靠期间为维持船舶所需的日常费用、因安全所需造成的货物或船上其他物品卸下和重装的费用等,都属于共同海损费用。 救助费用。船、货陷入共同危险,不得不求助于他船而支出的救助报酬和其他费用可列入共同海损费用。,【答案】B,下列选项中,属于共同海损损失的有( ) A某远洋货轮的船上载有牛羊,但由于饲料被吃光,为补充饲料绕航停靠港口引起的费用增加 B.在船舶由于遭受海上风暴导致燃料不足的紧急情况下,作为燃料烧掉的船用物料和材料而造成的损失 C某远洋货轮运输途中因遭遇雷击导致失火,经过船员用灭火器全力扑救将火扑灭,后经查发现有一批布料被烧毁,该被烧毁的布料的损失 D由于发生共同海损事故,使航程延长而发生的船期损失,2、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指因自然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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