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上服务大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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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平台建设方案目录一、建设背景和意义31.1项目建设背景31.2行政审批弊端41.3行政审批意义61.4项目建设目标81.5项目建设原则9二、平台需求分析112.1系统使用对象需求分析112.1.1公众、企业用户112.1.2政府部门办理人员112.1.3领导、监察人员122.1.4系统管理人员122.2项目建设内容132.2.1审批服务132.2.2公示咨询服务142.2.3监督监察162.2.4统计分析17三、 平台功能实现183.1平台建设框架183.1.1平台总统体拓扑图183.1.2平台功能拓扑图183.2功能实现193.2.1审批服务系统193.2.2公示

2、咨询系统223.2.3监督监察系统243.2.4后台管理系统253.2.5与其他系统接口303.3基础能力323.3.1统一身份认证323.3.2全文检索333.3.3统一收费、统一支付333.3.4手写签批、电子签章343.3.5统一物流343.3.6业务数据全方位分析35四、 平台技术路线354.1 J2EE技术354.2 中间件技术364.3 Web services37一、建设背景和意义1.1项目建设背景行政审批是指政府为了达到某些自身所预期的目的,根据自设的标准,通过审查公民或法人的条件具备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从事某种活动。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主要由行政许可(持续性的授权)、行政审批(

3、一次性的授权)、行政登记(确认权利能力或行政能力)和行政认证(认证自然人的从业资格或法人的从业资质)四大部分组成,核心是解决“谁可以干什么”这一问题。行政审批制度的实质在于为政府主观中的公共利益而限制公民和法人从业的权利与自由,使公民和法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营利的或非营利的)符合于政府偏好的价值序列。“互联网+政务”虽然是个新事物,其内涵可以探索也可以发展,但是,这 绝不意味着它可以被随意解释,作为一个概念,它应当有着自身的边界。“互联 网+政务”的基本内涵,还应当回归到“互联网+”这一源概念上来,紧紧把握“互联网+”带来的深刻变化,从这种变化对政务工作带来的机遇、挑战和任务中去 理解“互联网+

4、政务”的基本内涵。基于这种认识,综合“互联网+”和“政务” 两个概念的基本内涵,对“互联网+政务”的基本内涵,可以进行如下描述:“互联网+政务”是指,政府面对“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基本状况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在管理、服务和基本秩序管控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作出相应调整、形成相应的制度机制和组织体系。因此,在“互联网+政务”简明一点说,它就是在新的技术条件下政府的管理、服务和社会管制所做的必要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

5、。为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最终实现“一号”申请 (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一窗”受 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 “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综改区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是以突出网上办事和为申请人提供在线申报服务为主旨,辅助提供行政审批相关信息服务,力求实用性,最终实现“一号”申请 、“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网站在线申报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直接连通市和区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人员从网上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和补正意见,申请人修正后,审批人员即可

6、审批并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申请人只需持原件到市和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一次领证。同时,网上办事大厅提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政策查询、网上投诉等功能,以方便申请人使用,并接受社会监督。1.2行政审批弊端首先,行政审批是一项高成本的管制性活动。为了实施审批,政府需要设置机构,配备人员,提供经费。而行政相对人要自行或委托他人递交材料、开展寻租,这些构成了行政审批的经济成本。其次,行政审批使符合审批标准的外部性合法化。为了某种公共利益,政府在社会要求下针对某种市场交易行为的外部性制定一整套标准,据此标准对市场主体的交易申请进行审批,能够获得政府批准的交易行为就具有了交易的合法性,但这并代表这种交易行

7、为的合理性。许多污染企业一旦交了排污费或达到政府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为不至于进一步增大生产成本,确实没有激励再进一步治理污染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这是严格的管制与严重的污染并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再次,行政审批有可能驱使政府以审代管,以罚代治。在审批制度下,政府往往可能把复杂的管理工作简单化为审批和收费,以为只要按标准审批和收费,并对违规或超标的交易行为处以经济处罚就解决了交易行为的外部性问题,尤其当此种经济处罚与执法者自身经济利益挂钩时,更易导致平时疏于管理,一俟违规行为出现则重施处罚,以求谋利。第四,行政审批容易导致权力腐败。行政审批制度是一种授权政府的制度,巨大的审批权在计划经济年代即已存在

8、,仅仅因为缺乏交易对象和严格的控制机制而免于腐败。自从实行市场化改革,交易意识及行为模式迅速泛化并浸及政府行政管理。人们发现了权力的经济价值,于是在行政审批当事双方各自效用最大化的心理驱动下,权钱交易的寻租性腐败具有基于经济理性的逻辑必然性。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及其内在缺陷成了有权者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条件。各国的经验均表明:只要存在着政府管制,腐败问题就会随之而来;管制越多,腐败越严重,腐败问题越难解决。1.3行政审批意义“综改示范区”建设互联网+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

9、5号文件,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建设互联网+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对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效能,成立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体制创新,将综改示范区中的xx个部门的xx项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审批主体由分散变为集中,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为审批服务提速奠定坚实基础,创造良好体制条件。大力实施机制创新,建立“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方式,打破原来按部门设置审批窗口的方式,按企业办理事项设立综合审批处室,使关联审批事项紧密衔接,

10、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简单事项立等可取,联办事项一口办理,关联审批一章多效,网上审批一次领证,踏勘验收统一勘验”。探索建立最便捷的审批备案制,申请人只需“一张申报表、一份承诺书”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直通车”,申请人在网上直接登记申报审批事项,审批人员网上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到服务大厅一次性领取证件,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极大地方便办事人员。 通过行政审批局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方面的实践探索,形成便捷的审批机制和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破解行政审批“一长四多”难题,解决“公章四面围城、公函长途旅行”问题,建立起决策、审批、监管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

11、行机制,有力地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宗改区行政审批局将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着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综上所诉,建设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一是可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由传统手工、纸质、封闭的审批方式转变为自动、电子、开放的审批方式。二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利于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三是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流程,并对工作过程逐步进行优化与重组,不断提高办事效能及服务质量。四是

12、增加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五是积累相关数据,为领导决策、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以及为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绩效考核提供切实有效的评估依据。六是优化再造服务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信息和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七要打通数据壁垒,促进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国 务院各部门要尽快向各省(区、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放实时数据接口,力争到2017年底前,各省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面向公众、开放共享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3、最后,要加强系统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保护力度。要加快清理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种规定,建立健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标准规范,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1.4项目建设目标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是一个采用基于网络运行的,面向政府的对外公共服务和对内跨部门协作的行政审批事务处理,实现对行政审批业务的有效执行、监督和管理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通过实施该系统,将可实现以下目标: 在网上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为社会提供行政审批业务综合服务的电子政府一站式服务门户。 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互联审批、协同办公。 动态监督监察业务办理的进度、结果等情况,实现办理业

14、务的监督监察。 实现政务管理的量化管理,综合监控和分析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状况,优化政务流程,提供政府运作效率。 提供可靠的角色权限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保证审批业务在应用系统中安全、高效、可靠的运行。 1.5项目建设原则建设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应以业务主导、全面立体。业务是系统的唯一灵魂,方案的设计应紧紧围绕着“以业务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全面实现了“综改示范区”相关部门服务、审批、监管、决策的业务职能。同时通过分析,掌握业务间的根本联系,构建了立体交叉的业务体系。以信息化的手段完整的再现了业务的原貌。其建设应本着以下原则: 充分共享、有效协同。系统在满足政府行政审批与监督监察业务需求的同

15、时,充分考虑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需要。审批结果信息库支持网上审批的复用、也为网下办理提供支持;同时与其它系统的有效集成也为业务协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办事效率与工作质量的提高,促进部门业务协同与政务改革。技术成熟、架构先进。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应选取成熟可靠的技术框架,采用基于组件和面向服务的架构,剥离业务属性,抽取功能属性,减少各模块间的关联性,形成可独立存在的组件,这样既可以确保系统的可扩展性,又可以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有利于长远发展。同时,选用业界成熟、领先的平台产品,在确保系统稳定性能卓越的同时具有良好的扩展能力、开放性和灵活性,适应未来的技术发展变化。灵活配置、简单易用。可配置性与可管理性是系统设计的重要原则,应基于成熟的工作流平台,系统提供灵活、可视化的工作流转定制、数据操作定制与角色定制等功能,通过这些可视化的构建工具,形成审批平台所需的基础数据、业务规则信息,使系统能够适应未来政府组织机构与政务业务变化的需要。同时,管理平台提供的可视配置工具方便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有利于降低系统运行维护成本。遵循法规、标准规范。整体方案符合国家电子政务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遵循市级平台的各项标准,充分保证业务的联动。技术方面应遵循业界标准包括XML(可扩展标记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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