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承包工程与税务管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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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税务筹划与风险管理,李晓晖 合伙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2010年6月,目录,2,一、海外工程承包的重点考虑因素 二、海外工程承包的模式 三、海外工程承包的税务管理 项目招投标阶段的税务管理 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 项目启动阶段的税务管理 项目运营阶段的税务管理 四、德勤的服务和经验,海外工程承包的重点考虑因素,3,中国企业“走出去”,税收筹划,供应链管理,投资架构,融资模式,税务风险管理,尽职调查,转让定价 基准分析,全球税收 监控体系,税收协定,情报交换,常设机构,股息、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当地税收,税收优惠,税率、税种,转让定价,征税方式,资本弱化

2、,中国税收,税收抵免、饶让,居民企业,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条款,个人所得税,税负平衡计划,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商 分公司、项目部、办事处(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 项目公司 建造移交(BT) 总承包商 项目部、办事处(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 项目公司 建造经营移交(BOT) 总承包商 项目部、办事处(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 项目公司(在当地设立公司) 经营主体 项目公司,4,海外工程承包的模式,项目招投标阶段的税务管理 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 项目启动阶段的税务管理 项目运营阶段的税务管理,海外工程承包的税务管理,项目招投标阶段的税务管理,项目招投标阶段的税务管理 了解项目所

3、在地的税制 了解中国的相关税务规定 了解项目具体要求及其对税负的影响 计算工程应纳的税收,并在投标作价时予以详细考虑 了解并申请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了解可能存在的税收筹划空间及其可能性,综合考虑后调整投标作价,增强其竞争力,6,由于各国的税收制度不同,承包商必须研究和熟悉所在国及我国的税法和条例,在依法纳税的同时,保证利润的最大化。 所得税 如果不在当地设立子公司,多数国家规定工程承包超过一定时间才需要在当地缴纳所得税(中国和大多数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都以6个月为限)。但某些国家规定,只要外国企业在当地承包工程,就需要缴纳所得税。 征税方法:核定法(按合同总额一定比例征税)或实际利润法

4、(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实际利润征税)。 如果在当地设立子公司,通常按实际利润征税。 注意成本费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尤其是关联企业的费用。 流转税:通常有营业税、增值税等。 财产税:有固定资产税、房产税、地产税等。 海关税:包括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合同税:有些国家规定对承包合同一定比例征收合同税。 印花税:合同、证照等通常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杂项税:国家或地方政府可能以各种名目征收的各种手续费,或者用摊派名义征收的各项服务设施的费用等。,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税制,7,越南案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税制,中国境内,中国境外,业主/发包方,总承包商,境内外供应商、分包商,EPC合同,采购、

5、分包,越南所得税 方式一 按合同金额2计算所得税 由发包方代扣代缴 承包商不采用越南会计准则,或采用简化版的越南会计准则 方式二 按实际利润25计算所得税 承包方自行缴纳 承包方采用完整的越南会计准则,并需要提供审计报告,越南增值税 方式一 按合同金额3计算增值税 由发包方代扣代缴 方式二 按常规方法计算,销项可以抵进项 税率0、5或10 承包方自行缴纳,8,中国的税收制度也会对企业海外承包工程产生影响 所得税 中国企业从事海外工程承包,取得收入需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但可以在一定限额内抵免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我们将在后面的讨论中详细说明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规定) 如果海外工程项目在当地免税(例

6、如政府项目),但中国与当地没有签订税收协定(或者签了税收协定但没有“饶让”条款),就很可能要在中国补交25%所得税 营业税 营业税新规定: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在中国境内,都需要缴纳营业税 境外建筑业劳务可免征营业税,但设计、监督管理等劳务仍需缴纳营业税 如果境外建筑业劳务(施工)和设计、监督管理包含在单一合同中,存在免税劳务和应税劳务金额划分不清的问题 增值税 出口货物和自用旧设备可申请出口退税 外购旧设备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印花税 总分包合同、贷款合同、购销合同等,即使在境外签订,如果带入境内使用,也需要缴纳印花税,了解中国的相关税务规定,9,中国,印度,中国公司 (总承包商),企业所得税 按实

7、际利润的25计算缴纳 印度免税的工程项目也需要回国补缴企业所得税 印度所得税抵免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的限额内允许抵免已缴纳的印度所得税 需要提供印度完税凭证 应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总包合同,印度业主/发包方,了解中国的相关税务规定,增值税 海外工程承包项下的设备和货物出口可以申请退税 营业税 印度的建筑业劳务可免征营业税,但设计、监督管理等劳务仍需缴纳5%营业税。 对境外合作方支付的佣金需缴纳5%营业税。,印度合作方,佣金:5% 营业税,印度案例,10,了解项目具体要求及其对税负的影响,中国境内,中国境外,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 总承包商、分包商在当地取得收入,

8、通常按“工程承包收入”缴纳所得税,业主/发包方,总承包商,境内外供应商、分包商,EPC合同,采购、分包,BT(建造转让)、BOT(建造运营转让)模式 总承包商将工程项目转让给业主,很可能按“资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如果总承包商取得运营收入,很可能按“经营利润”缴纳所得税,中国境内,中国境外,业主/发包方,总承包商,境内外供应商、分包商,BT合同,采购、分包,BOT合同,11,计算工程应纳的税收,并在投标作价时予以详细考虑,12,了解并申请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 政府援助项目可能在当地免征所得税 如果工程项目持续时间在一定期限之内,不构成常设机构,可能不在当地缴纳所得税(中国和大

9、多数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都以6个月为限) 如在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可能获得减免税优惠 某些国家对“企业家公司”、“核心公司”的运作模式提供了低税率的优惠(如卢森堡、比利时等),可以考虑运用 如适用相关的税收协定,利润汇出可能减免预提所得税 流转税、关税等 设备暂时进口(在当地短期使用后复出口)或租赁可能免征增值税 货物原产地可能会影响关税税率,13,了解可能存在的税收筹划空间及其可能性,海外工程承包可综合考虑以下税收筹划空间,以调整投标作价,增强其竞争力 当地的所得税 缩短工程持续时间,避免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 申请当地的所得税减免优惠 选择税负最低的项目组织形式(子公司或分公司) 在设立子公司的情

10、况下,设计税负最低的投资控股架构 利用某些国家的“企业家公司”、“核心公司” 优惠,设计低税负的项目运作模式 选择税负最低的资金注入方式(注册资本或股东贷款) 当地的增值税 设备暂时进口(在当地短期使用后复出口)可能免征增值税 中国营业税 通过境外公司签订承包合同,避免中国营业税负担,14,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 合同的拆分 合同方的确定 负税方的确定 案例:合同价款是否含税的谈判,15,合同的拆分,单个EPC合同(一个合同包含了设计、采购与施工),中国境内,中国境外,业主/发包方,总承包商 (在国内设计),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设计工作可能在中国境内完成,但因为包

11、含在整个EPC合同里,该设计工作所对应的收入可能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另外还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和营业税) 总承包商采购材料和设备出口给业主,但因为包含在整个EPC合同里,该采购工作对应的利润可能需要计入合同的总金额,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另外还可能需要计入合同总额缴纳中国所得税和营业税) 总承包商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的施工工作,通常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另外还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但如符合“境外建筑业劳务”的条件则可免征中国营业税),单个EPC合同 (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所在地的所得税 中国所得税和营业税,16,合同的拆分,中国境内,中国境外,业主/发包方,总承包商 (在国

12、内设计),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设计合同:总承包商在中国境内承担设计工作,所对应的收入有可能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或适用较低的所得税税率 采购合同:可能视为业主直接进口材料和设备,总承包商在采购环节的利润通常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所得税,也不涉及中国营业税 施工合同:如符合“境外建筑业劳务”的条件则可免征中国营业税,设计合同 中国所得税和营业税 可能不缴纳项目所在地的所得税,或适用较低税率,设计合同 采购合同 施工合同,采购合同 中国所得税(通常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可能不缴纳项目所在地的所得税,施工合同 中国所得税(可能不缴纳营业税) 项目所在地的所得税,17,拆分EPC合同:每项

13、合同适用各自的税务处理,避免“混合销售”承担较高税负,中国,坦桑尼亚,合同的拆分,坦桑尼亚EPC案例 坦桑尼亚所得税30,中国所得税25 假定EPC项目总金额3000万美元,毛利300万美元,其中设计部分500万美元(毛利50万美元) ,采购部分1000万美元(毛利100万美元) ,施工部分1500万美元(毛利150万美元) 单一EPC合同境内外所得税90万美元;拆分合同境内外所得税82.5万美元,节约7.5万美元 单一EPC合同境内营业税150万美元(假定在拆分不清的情况下全额按5征收);拆分合同境内营业税25万美元,节约125万美元,中国总承包商,全额缴纳坦桑尼亚所得税90万美元,坦桑尼亚

14、项目,单一EPC合同,无需补缴中国所得税 可能需要缴纳营业税150万美元,拆分合同 (所得税和营业税节约132.5万美元),单一合同,中国总承包商,设计费可能免税 进口货物不缴纳坦桑尼亚所得税 施工合同缴纳坦桑尼亚所得税45万美元,坦桑尼亚项目,缴纳中国所得税37.5万美元 只需要缴纳营业税25万美元(只有设计需要交营业税),设计合同 采购合同 施工合同,18,合同方的确定,总包、分包合同由谁签订,会对税负产生重大影响 所得税 如由境外子公司签订总包、分包合同,工程项目利润在取得时无需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境外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未来作为股息分配回中国母公司时才产生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并且允

15、许抵免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 如签订合同的公司所在地与工程项目所在地存在优惠税收协定,可能降低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常设机构”的风险 中国营业税 如由境外子公司签订总包、分包合同,可降低中国营业税负担 中国印花税 如由境外子公司签订总包、分包合同,且不将合同带入中国境内使用,可降低中国印花税负担,19,中国境内,中国境外,合同方的确定,如由中国境内的总承包商签订总包合同,税负较高 项目所在地的所得税:总承包商按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所得税,或者按实际利润缴纳所得税(分包成本可能需要提供严格的证明文件才允许扣除) 中国所得税:总承包商、分包商取得利润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但允许抵免已缴纳的外国税

16、中国营业税:是否总承包商和分包商都需要缴纳,能否差额征收,是否将材料价款包含在营业税的计税基础之内? 多重中国印花税,中国公司 (总承包商),分包商,分包劳务 中国税 25所得税(允许抵免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 境外建筑业劳务无需缴纳营业税 设计仍需缴纳5营业税 项目所在地的税负 可能需要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分包合同 中国印花税(双方),中国税 25所得税(允许抵免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 需要缴纳营业税,免税的境外劳务存在金额合理拆分的问题 中国印花税(中方) 项目所在地的税负 所得税、增值税等,总包合同,业主/发包方,20,中国境内,中国境外,合同方的确定,越南案例 如果中国企业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与越南业主签订总包合同,然后从香港分包给中国境内分包商,则总体税负可能较低 中国所得税:香港总承包商将利润汇回中国时,才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并可以抵免外国税 中国营业税:总承包商为香港企业,总包合同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避免多重中国印花税,中国母公司,分包商,分包劳务 中国税 25所得税(允许抵免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 境外建筑业劳务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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