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设立小金库的管理办法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07157265 上传时间:2019-10-1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严禁设立小金库的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严禁设立小金库的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严禁设立小金库的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严禁设立小金库的管理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严禁设立“小金库”的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诱发和滋长腐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保证卫生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就规范医院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做出以下规定。     一、准确认识“小金库”的性质。“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     二、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危害

2、。由于多数“小金库”是少数人暗中操纵,不受控制,花钱缺少监督,容易发生私分、挪用、侵占等现象。“小金库”的存在,给腐败大开方便之门,破坏了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制止。      三、严格收入管理控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应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有政策依据,单位所有的收费都必须使用山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合法票据,不得使用在其他单位取得的票据。按会计制度规定确认和核算,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四、严禁私设“小金库”。

3、单位应按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开设帐户,各科室不得私自收取药品、耗材回扣,单位对外投资收益分配、赞助捐赠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罚没收入等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五、对管理不力,监督不严,在检查中查出“小金库”的部门科室一律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全额没收“小金库”资金,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当于查处“小金库”资金数额12倍的罚款,从部门、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奖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私设“小金库”的直接责任人员,除上述处罚外,还应在年终考评,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