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留观医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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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留观医生职责1、门诊观察室实行24小时医师值班制。在门诊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值班时应提前10分钟到岗,接受值班医师医疗工作,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应在床旁共同查看患者。2、凡需留观病人(病情需要,可在门诊科留观室短期观察病人,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可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应由接诊医生开出留观医嘱,建立观察病历(或门诊日志)。3、留观患者应由值班医生负责观察处理,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填写观察记录,并向值班护士详细交代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病人结束留观时由当班医生在门诊病历和门诊日志上写出留观小结。4、留观患者的医嘱,均须开具书面医嘱 (抢救时除外),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执行的口头医嘱必须及时补开。5、值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重大抢救事件应及时向科室主任、二线(节假日)汇报,必要时可请示医务科。6、留观期间必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经确诊立即收入院。7、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病情好转或加剧时应及时处理。8、值班医师每天至少查房2次,重症病人随时查房,科主任每天查房1次。9、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10、值班医师若有会诊工作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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