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分04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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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10/17,1,第十五章 租赁合同,一、概念及特征 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租赁物,2019/10/17,2,特征: 1、转移租赁物的财产使用权(使用及收益)212 2、合同的标的为特定的不可消耗物 3、是双务、有偿、诺成性的合同 4、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和持续性(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2019/10/17,3,二、租赁权的性质 (一)债权说 (二)物权说 (三)租赁权的物权化说 1、在同一财产上、同一时间内只

2、能设立一个租赁权 2、买卖不破除租赁(229条) 3、对第三人的排除妨害、损害赔偿请求权 4、承租人的先买权(230条),直接占有与使用,直接 占有,2019/10/17,4,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由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人取代原出租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内容维持不变。,1、 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 1)租赁合同有效。 2)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如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发生所有权变动。 3)租赁前不存在抵押或其他可执行的依据,229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0

3、19/10/17,5,2、买卖不破租赁的除外情形:在下列三种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租赁物被没收、征收的; 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3、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效力 在买卖不破租赁场合,由新的所有权人法定承受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租赁合同内容(期限、租金等)维持原约定不变。,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 物权法第190条,2019/10/17,6,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4、。,【例】张小五以自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向银行借款60万元,双方签署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久,张小五隐瞒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租给了不知情的王小六。租赁期限内,银行实现抵押权,该房屋由阮小七通过拍卖取得。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 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B. 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C. 阮小七仍受租赁合同约束 D. 阮小七不受租赁合同约束 【答案】ABC,2019/10/17,7,【例】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但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此后,甲又将该车出租给不知情的丙,租赁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乙行使抵押权拍卖汽车,被丁购得。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丙可主张因未办理抵押

5、登记,乙对汽车无抵押权,丁不能取得汽车所有权 B. 丙可主张甲出卖时未通知自己,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丁有权基于其所有权,对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D. 丁有权任意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丙返还汽车 【答案】ABCD,2019/10/17,8,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将租赁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法定优先权。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予以细化。,(1)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a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15天通知承租人(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 b承租人享有以与第三人同等条件购买该房屋的法定请求权。 (2)优先购买权遭受侵害的救济 城镇房屋租

6、赁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30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2019/10/17,9,乙无权请求宣告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甲、丙间的买卖合同如无法定效力瑕疵,应为有效的买卖合同。 如果已经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且丙购买房屋时为善意(即不知房屋已经出租),则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有权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尚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可自知道之日起合理期间内(应为15天)请求甲

7、以同等条件与自己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优先于丙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存在两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丙因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08年12月废止该规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三年。半年后,甲未告知乙,以2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出卖给丙。,2019/10/17,10,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 (1)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

8、间,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租赁的房屋。对此注意三点: 仅限于出卖。出租人赠与、互易或者房屋被征收、没收后出卖的,承租人无优先购买权。 房屋被抵押,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只要出租人的购买条件与第三人(或抵押权人)相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抵押权就不会发生冲突,因此无论抵押权设立于租赁合同之前或之后,承租人均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于拍卖中“跟价法”与“询价法”保护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不适用物权法第190条。但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适用物权法第190条,2019/10/17,11,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6条采用“跟价法”。 所谓“跟价法”,指由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直接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和竞买人一起竞价,实行价高者得。 所谓“询价法”,指由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到拍卖现场,但不直接参与竞价,待经过竞价产生最高应价者后,由拍卖师询问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购买。如果其不愿意购买,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拍卖房屋即由最高应价者购得。如果其愿意购买,则由拍卖师询问最高应价者是否愿意再加价,如果其表示不愿加价,则拍卖房屋由优先购买权人购得,如果其表示愿意,则在加价后再询问优先购买权人。如此反复,直至其中一人退出,拍卖才成交。,2019/10/17,12

10、,(3)承租人能够满足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约定的买卖条件。即承租人的购买条件(价款、支付方式、担保)不得低于第三人。 (4)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a)一般情形下,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行使;期满未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b)拍卖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 4.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排除 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的规定,在下列四种情形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租赁的房屋,2019/10/17,13,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包括按份

11、共有人依照物权法第101条、共同共有人依照民通意见第92条行使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第三人不知房屋已经出租而善意购买房屋,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2019/10/17,14,【例】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以后,未经乙的同意,又将房屋出租给丙。后乙行使抵押权,欲拍卖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丙的租赁合同无效 B. 甲、丙的租赁合同有效 C. 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D. 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答案】先抵押后出租房屋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12、,但承租人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将自己弄成租赁物的所有人。,2019/10/17,15,三、租赁合同的种类 1、 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 2、 特殊租赁与一般租赁 3、 定期租赁与不定期租赁215,不定期租赁很重要!,2019/10/17,16,视为不定期租赁的情况有: 1、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232条) 2、租期在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215条) 3、期限届满,默式续租(236条),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019/10/17,17,四、租赁合同的成立 (一)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二)租赁合同的形式 (三)主要条款 1、出租人,承租人 2、出租标的及交付 3、租

13、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4、租期 5、维修 6、其它事项,2019/10/17,18,五、租赁合同的效力,(一)出租方的义务 1、维修(除有另外约定,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修缮义务) 1)有修缮的必要和可能(是否妨碍使用,因不可归责承租人的事由而为修缮) 2)承租人已为修缮通知,2019/10/17,19,2、瑕疵担保,(物的瑕疵) 233条 (权利瑕疵) 228条 处理: 修理、更换、解除合同、减少租金、延长租期等,2019/10/17,20,(二)承租方的义务,1、依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219 2、妥善保管租赁物 222 3、不作为义务 (改善增设)- 223条 经同意的改善增设 未经

14、同意的改善增设(恢复和赔偿) 4、支付租金 226条时间(租期届满时和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227条要求合理期限内支付,未支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5、返还租赁物,2019/10/17,21,经同意的转租 未经同意的转租,224条 (转租),转租,指承租人在维持与出租人间租赁合同的同时,将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出租给第三人(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第三人向承租人(转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 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承租人与次承租 人、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关 系,2019/10/17,22,合法转租 (1)概念 合法转租,指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 租赁合同为继续性

15、合同,以当事人间的信赖为合同成立与存续基础。原则上,转租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转租让渡的是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合法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能,以承租人的租赁权为前提,故次承租人基于转租合同享有的次租赁权不得超过承租人之租赁权的范围。,2019/10/17,23,(2)合法转租合同的订立 须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同意的意思表示,可明作出,也可默示作出;可事前同意,也可事后同意(即追认);既可以向承租人表示,也可以向第三人表示。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推定。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为同意转租。该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不得以此主张转租合同无效或者

16、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超期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超期部分的转租合同无效。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在合法转租中,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且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超期部分的租赁合同无效。,2019/10/17,24,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合同约定乙有权转租,但对转租期限没有明确。乙随即将房屋转租给丙,租赁为三年。乙、丙之间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下:,(a)仅在一年内有效,剩余两年的转租合同无效。 (b)乙在一审言辞辩论终结前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转租合同全部有效。 (c)甲事后追认的,转租合同全部有效。 (d)甲、乙协议将原租赁合同的期限延长至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全部有效。,仅超期部分无效,2019/10/17,25,(3)合法转租的法律效果 出租人与承租人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第一,次承租人因过错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如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 (a)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b)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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