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与实务(税务干部一天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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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开营改增 政策要点与实务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 吴国荣,第一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

2、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 关于征求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27号),第二节、征税范围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原表述为“非企业性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

3、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三、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

4、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

5、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2、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3、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

6、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二、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二)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2、非

7、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

8、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三)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二、简易计税方法,三、销售额的确定 (一)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

9、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二)兼营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三)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

10、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第五节、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1、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

12、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2、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3、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4、销售方

13、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二)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是指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预付

14、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 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2、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3、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4、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

15、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4、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二、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

16、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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