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单据审核——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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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单据,审单尺度: 1、单证一致 严格一致(doctrine of strict compliance):单据与信用证之间不得有任何不符合 实质一致(principle of substantial compliance):允许单据有差异,只要差异不损害申请人,或不违反法庭自身对于“合理、公平、善意”的概念,审核单据,2、合理小心地审单(to examine documents with reasonable care)一个具有本专业知识的审单人员在审单时,人们能够期望他应做到的注意和谨慎 3、审单标准 国际标准银行惯例(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

2、tice) 4、审单合理时间。7天,非单据条件(non-documentary condition),信用证含有某些条件但却未列明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可不理睬。 常见的非单据条件: 1、船龄要求 2、国籍要求 3、阿拉伯或以色列黑名单,单据审核提单,审核海运提单的要点: 1、应提交全套正本提单,或按照信用证条款另有说明 2、提单正面注明承运人名称,认定其承运人 3、提单签字应符合要求 4、提单必须注明“已装船字样”,单据审核提单,5、提单应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港和卸货港 6、符合信用证是否可以转运的条件 7、提单为清洁提单 8、提单与其他单据相符合 9、提单仅包括信用证要求的货物 10、提单提

3、交日期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单据审核汇票,审核汇票的要点: 1、出票地点应与出票人地址相同 2、汇票期限应符合信用证规定 3、收款人应符合信用证规定 4、汇票金额及币种应符合信用证规定 5、出票条款是信用证项下汇票必须加列的,单据审核汇票,6、付款人应符合信用证规定 7、出票人应为受益人(出口商) 8、汇票张数应明确,应在票面上注明有“pay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second Bill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或“Pay this Second Bill of Exchange (First Bill of Exchange bein

4、g unpaid)” 9、如有必要应做成正确背书,除非信用证授权否则不得注有“不得追索”字样,单据审核发票,审核发票的要点: 1、发票由信用证指名的受益人开立 2、发票的抬头人是申请人 3、装运船只的名称应与信用证一致 4、装运港、目的港应与信用证一致 5、商品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描述相符 6、发票的金额、单价及数量应与L/C相同,单据审核发票,7、贸易条件应与信用证一致 8、发票上对货物其他方面的记载应与其他单据相同 9、应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正本及副本张数,单据审核保险单,审核保险单的要点: 1、保险人必须是保险公司或保险商(underwriter)或其代理人,而不能是保险经纪人 2、被

5、保险人原则上应为投保人,即卖方投保卖方是受益人 3、必须用正规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can not be superseded by insurance certificate or cover note.,单据审核保险单,4、唛头与号码。为避免出现单单不符,唛头可用“as per invoice No.XXX”代替 5、包装及数量应与其他单据相符 6、保险金额与币种应严格遵照信用证要求 7、船名、船期、起讫港应符合信用证要求 8、承保险别要符合信用证要求 9、赔付地点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单据审核保险单,10、日期应严格。仓至仓服务 11、保险单份数应符合信用证要求 12、

6、如有附加条款应按照信用证规定,单据审核商检单,审核商检单的要点: 1、签发机构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2、商检证书的内容及种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3、商检证书的签发日期应早于装运日期 4、商检证书上无对货物各项的不利声明 5、商检证书上的签字符合要求,单据审核包装单,审核包装单的要点: 1、独立单据,不能与其他单据联合 2、包装单的各项内容均符合信用证要求 3、包装单对货物的记载应与其他单据的相关记载一致,审核全套单据,单证一致:单据与信用证应相符合 单单一致:单据之间应相符合 审核全套单据常见的不符点: 1、批注不清洁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2、提单上无已装船的标注 3、装、卸港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4

7、、货装舱面,审核全套单据,5、提单上未注明运费是否已支付 6、保险单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合 7、保险险别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8、保险货币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合 9、保额不足 10、保险日期迟于提单日期 11、单据之间相关内容不一致,审核全套单据,12、发票上对货物的描述与信用证规定不同 13、不同单据上所载明的货物数量(重量)不一致 14、发票金额与汇票金额不一致 15、不同单据上的唛头或号码不一致 16、没有交来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审核全套单据,17、汇票上付款人不符合信用证规定 18、汇票的付款时间是在一个无法确定的日期 19、提单、保险单或汇票未经正确背书 20、信用证要求在单据上签字而未签字 2

8、1、单据上的金额超过信用证金额 22、受益人耒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交单,审核全套单据,23、交单不及时,即未在信用证规定的议付期内交单 24、迟期装运、即最迟装船期超过了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船期 25、短装,即在信用证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的情况下装运货物的数量未达到信用证的要求数量,指定银行对不符单据的处理,1、将所有单据退交提交人更改,以便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和最迟交单期内再交单 2、仅退还不符单据 3、在交单人授权下将信用证项下不符单据以等待批准方式寄送给开证行 4、将所有单据退还交单人,请他采取直接行动寄单给开证行,指定银行对不符单据的处理,5、如果交单人批准,以电报、电讯方式给开证行,要求凭不符合

9、单据授权付款等 6、“保留权利”付款 7、改做“寄单托收”(remittance of documents for collection),开证行对不符单据的处理,1、拒付时必须以单据作为依据 2、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拒付 3、以电讯方式通知寄单行 4、说明全部不符点 5、说明单据听候处理或退回,案例1及分析,X开证行开立一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行)通知受益人。信用证规定在船只抵达之前,单据必须到达X行营业处(documents must arrive at the offices of Bank X before arrival of the vessel.)。随后开证行修改了信

10、用证,延展了有效期和装运期。受益人发货后向A行提交了单据。A行及时审核单据,相符,案例1及分析,对受益人议付,并把单据寄给X行索汇。X行审核A行寄来的单据后拒绝接受单据,理由如下 :延迟交单。X行收到单据日期是在船到以后,因此X行将代为保管单据并听候A行的进一步指示。 问:X行拒付有效吗?,案例1及分析,分析: 关于延迟交单给开证行的不符点是无效的。信用证的非单据条件,银行可根据有关惯例对此不予理会。,案例2及分析,X行开立了不可撤销的议付保兑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通知受益人。A行把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时,按信用证授权对该证加具了保兑。信用证要求: 1、全套清洁已装船远洋提单 2、保险单 受益

11、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所需单据交给A行,A行审单后确定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不符,即保单日期迟于装船日期。,案例2及分析,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更敢 保险单以表明保险早于装运日生效。更正后的保险单据提交给A银行。同一天,受益人可凭单据支取信用证金额。 A行确定由于新单据的交单日期在信用证有效期及议付期内,故可以接受替换旧保险单。在重新审单中,确定提单还有一个上次交单时未注意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由于新不符点,不能付款:,案例2及分析,新的不符点是:提单未表示承运人的名称,且提单是由代理人签字,未注明该代理人所代表的承运人或船长,而这不符合有关惯例的要求。 这次受益人未能在惯例允许的装船后的21天内交单

12、的要求,因其不能及时修改,因此A行通知受益人不能付款,要求受益人提示如何处理单据。 问:A行拒付正确吗?,案例2及分析,分析: A行的第二次拒付是不正确的。惯例要求银行在拒付时应通知所有凭以拒付的不符点,不能对先前已经接受或未注意到的不符点的单据提出新的异议。,案例3及分析,X行开立一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并通过A行(议付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受益人发货后将单据提交给A行。A行审单后确定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于是通知受益人由于明显的不符点,其不能议付。因不符点无法改正,受益人要求A行在保留权利下议付。A行同意在保留权利下议付,并寄单给X行,告知其此事。,案例3及分析,X行在收到A行寄来单据

13、的第九个工作日,X行电传A行电文称:“关于我行跟单信用证号777,你方寄来的单据,由于单据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上的货物描述不一致,因此,我们不接受如此提交的并由你行在保留权利下议付的单据。单据代为保管,听候处理,请指示。” 问:X行的作法正确吗?,案例3及分析,分析: X行拒付的作法是正确的,但由于其未能在惯例要求的7天之内提交不符点通知,因此X行最终仍必须付款。,案例4及分析,X行开立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由A行通知受益人,要求受益人提供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ocean bills of lading ),从X国的任何港口起运至Y国的DEF港。 受益人收集单据后要求A行议付,交来的单据注明:装运港为X国一个港口,卸货港为Y国ABC港,最终目的港为Y国DEF。 问:该提单能否接受?,案例4及分析,分析: 该提单不能被接受,因其卸货港为Y国ABC,而信用证中未注明可接受最终目的港为DEF的提单,因此A行可以不接受该提单,原因即为单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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