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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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 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638号深府办2006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 助工作水平, 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切实保

2、障受灾群众的基 本生活。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民政部关于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 、 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人民政 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台风、暴雨、干旱、风暴潮、严寒、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 地面塌陷、

3、海啸、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2分类和分级2分类和分级 2.1自然灾害分类:我市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 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2自然灾害的分级。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大自然灾害、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 然灾害(见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 。 3应急机构及职责任务3应急机构及职责任务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 市应急指 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依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 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

4、助应急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 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贸工局、发改局、 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监察局、规划局、教育局、体育 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 局、气象局等部门以及无委办、三防办、森林防火办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灾 应急准备措施;监督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区级救灾应急指 挥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灾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 研究解决救灾应

5、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3.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 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草拟 应急预案;汇总分析灾害信息,提供应急决策参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灾;与有关部门共同 核实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管理避险场所,按要求及时予以开放,接收求助群众;负责管理救 灾物资,发动社会捐赠;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向灾民提供粮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资; 负责处理死难人员尸体;负责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政府、省民政厅、民政部的申请救灾款物的 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恢复、重建倒塌、损毁的民房;请求其他部门支

6、援等。 为落实以上职责,办公室成立以下基本应急小组: (一)综合小组 1职责。负责救灾的总体协调;上报灾情;对外通报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对救灾提 出建议;撰写救灾款物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损毁房屋等。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局办公室部分工 作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二)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小组 1职责。管理救灾物资;组织社会捐赠;分发救灾物资。 2组成人员。捐助中心主任、慈善会秘书长。由捐助 中心牵头。 (三)死难人员尸体处理小组 1职

7、责。运输、保存、处理死难人员的尸体。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和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民政局殡改办、殡葬管理所 组成。由市民政局殡改办牵头。 (四)灾情核查小组。 1主要职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 情况。 2组成人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财审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财审处部分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区灾害救助工作。 3.2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自然灾害处置环节要求,成立 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可分别启动市

8、、 区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的12个基本 应急行动组。 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 3.3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与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灾情, 共同制定防灾减灾计划。 市气象局与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灾害天气信息通报联络机制, 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助应 急的准备。 市财政局建立救灾专项资金快速拨付机制, 安排年度预算, 保证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卫生局及时对因灾死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出具死亡证明书;对避险场所进行消毒等。 市贸工局、发改局对救助物资的筹集给予协助。 教育局、体育局保证将列为避险中心的学校、体育场所及时对市民开放。 建设

9、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解决划地、建设指导、规划等工 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救灾专用频道。 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4应急保障措施4应急保障措施 4.1救灾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协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深圳自然灾害状况、发展计划,按照国家预算法,拟 定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 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 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 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相关费用。 4.2救灾物资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贸

10、工局、发改局等部门,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帐 篷、衣、被、净水设备等救灾必备物资。 4.2.1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储存一批救灾应急物资; 4.2.2在救灾物资不足情况下,由贸工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行业协会以及事件发 生地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救灾应急物资; 4.2.3市民政局、贸工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应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 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无委会应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 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 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通畅。 4.4救灾装备保障 市、

11、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深圳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配备救灾专业装备及车辆、电脑、 相机等相关基础设备。 5预测和预警5预测和预警 5.1灾害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的灾情预警预报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 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 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 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5.1.1气象、水利、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各类灾害性预报,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 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甚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 应向市应急指挥中心 及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通报。 5.1.

12、2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发 布的预警信息,结合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经济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 能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预测,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2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1)区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 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 报告初步了解到的情况。 对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 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政府报告后,在2小 时

13、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 政局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 组办公室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区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 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民政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 灾情数据,报省民政厅。 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 损失(含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

14、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 济损失) ,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 病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 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要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 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 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 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

15、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 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2.3灾情核定 (1)市、区民政局参与调查评估工作,与农业、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 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共同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情况主要包括5.2.2灾情信息报 告的内容) 。 (2)与有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核 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关注滴水网公众号,传递正能量能量 实。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区民政局在核 定灾情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

16、活救助提供依据。 5.3预警救助信息的发布 5.3.1深圳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预警信号。深圳市电视台根据不 同的预警信号,公布民政部门开放的避险站、避寒、避暑场所(发布公告信息见附录) 。 5.3.2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社 会捐助等事项。 5.4灾害预防救助机制 5.4.1我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或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开放全市避 险站。 5.4.2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 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气象部门发布 黑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避暑场所。 6应急响应程序6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我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三级: 一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组织指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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