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汉初货币制度的几个问题——兼释《汉书·食货志》“或用重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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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林林御帅、 妻钱币研究拿 气、一 * 沙 浅谈汉初货币制度的几个问 题 一一兼释汉书 食货志 “ 或用重钱 , 平称不受 ” 郑州 市委党校刘 森 一 、 问题的提出 关于汉高祖 “ 更令民铸 钱 ” 。 是否放 铸的间题 , 目前在钱币学界没有引起足够的 重视 , 故笔者于兹作为一个问题提出 , 以期 得到诸方家的教正 . 此问题一 。 公元前 17 5 年 , 西 汉孝文帝在铸四蛛钱 的同时 , 颁布了 “ 除盗铸钱令 , 使民放铸 ” 的货币改革政策 , 但在此之前 , 汉书 、 史记 均未有 “ 禁盗铸 钱令 “ 之载 。 因 此 , 应当怎样理解此文 , 论者众说纷纭 , 故 需再

2、探讨之 。 此间题二 。 问题三是 : 汉 书 食货志 记述贾谊 上奏谏汉文帝之文中 , 有 “ 又民用钱 , 郡县 不 同 , 或用轻钱 , 百加若干 ; 或用重钱 , 平 称不受 ” 之语 , 其中 “ 或用重 钱 , 平 称 不 受 ” 究竟为何意 , 迄今尚未有恰当明确的解 释 , 故也有必要进 一步探讨 。 二 、 汉高祖 “ 更令民铸钱 ” 是否 放铸 汉高祖刘邦统治蜀 郡 、 汉中郡地区时 , 实行过 “ (因)为秦钱重难用 , 更令民铸 钱 , 一黄金一斤 , 约 法省禁 ” 的币制改革政 策 。 而关于这一币制改革政策的铸币权归 属的问题 , 却由于对史料的分析不同而产生 了

3、诸种说法 。 如王献唐先生说 “ 更令民铸 钱 ” 是 “ 放铸 ” , 日本加藤繁博士说是使 民 “ 自由铸钱 的政策汤 二 , 。 无庸置疑 , 汉高祖的这项币制改革政笨 废除了秦王朝对铸币权的独断 , 使民间铸造 钱 币合法化了 。 但 “ 令民铸钱 ” 之钱 , 却是 应有一定的形制 的( 首兔它要求比秦 “ 半 两 ” 钱轻) , 否贝兔 将会出现轻重 、 大小 、 钱文 、 样式等都不相同的钱币 , 以致给流通 使用造成更大的困难 。 再者 , 秦以一槛 ( 二 十四两) 为一金 , 汉以分斤 (十六两 )为一 金 , 按 “一 黄金一斤 , 的法省禁 , 析言 , 汉 高祖对民铸

4、之钱的重量茹亦应是有所规定的 (按王献唐先生说、其重基规定是析一秦 “ 半两 ” 为三 , 即州钱重四侏左右) 。 故 尽管我们可以取 “ 约法 ” , 戈飞辞筹 所释 ) 之二 义中的 “ 简省法令 ” ( 另片义为 “ 以法 令相约束 ” )之义 , 但却不能着认权高祖并 未完全废除铸钱法之事丸二栩瓜俄们认为 汉高祖之世 , 是有禁任意结钱之令的而这 个禁任意铸钱之令 , 正麟确产妇黄金一斤 , 约法省禁 ” 之中喊 : i 头 护有知厂 , 由上述可知 , 农 高锄 少令居铸钱” , 只 是给了铸造钱币者 约法 . 允许范围内的一 些权力 , 并非听 i民征谭铸蜂乡 _ 故王献唐先生 的

5、 “放铸, 说及力铆葬攀l 睿幸角 “ 自由铸钱 ” 说皆误也 。 二牙 斗 觉恤 ,令 之由来 刚 关于踩文帝五年(公元前 17 5 年 )改革 币制之事 , 二 史籍有以下诸种记述 : 矛皿 : 汉书考 卷二十四 食货志 云 : 哮文万年 , 为钱益多而轻 , 乃更铸四株钱 , 5 9 其文 半两 。 除盗钱令铸 , 使民放铸 。” 2 . 汉书 卷四 文帝纪 五年夏四月 条云 : “ 除盗铸钱令 , 更铸四株钱 。” 3 . 汉书 卷五十一 贾 山传 云 : “ 其 后文帝除铸钱令 , 山复上书谏 , 以为变先帝 法 , 非是 。” 4 . 史记 卷三 十 平准书 云 : “ 至孝 文时

6、 , 荚钱益多 、 轻 , 乃 更铸四株钱 , 其文 半两 , 令民纵得自铸钱 。” 5 . 史记 卷二十二 汉兴 以来将相名 臣年表 文帝五年 条云 : “ 除钱律 , 民得 钱 。” 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 , 汉书 和 史 记 对文帝改革币制之事的记 述, 是不完全 相同的 。 史 记 说文帝 “ 除钱律 , 民得铸 钱 ”, 汉书 却说是 “ 除盗铸钱令 , 使民 放铸 ” 和 “ 除铸钱令 ”。 所谓 “ 钱律 , , 是否 就是 “ 盗铸钱令 ” 呢?傅 筑夫先生 说 : “ ( 钱律的)内容不外由政府专有造币权 , 严禁个人私自铸钱 , 即所谓 盗铸钱令 ” 。 但这个 “ 钱律 ”

7、 是何时须布的?文帝前 , 西 汉政府真的 “ 严禁个人私自铸钱 ” 吗?史籍 无证 。 按 汉书 贾山传 “ 除铸钱令 , 山 复上书谏 , 以为变先帝法 , 非是 ” 和汉 书 食货志 贾谊所谓 “ 囊禁铸钱 , 死罪积 下 ; 令公铸钱 , 黔罪积下 ” 所云 , 文帝前 , 汉 当有关于铸币的钱律 . 但这个钱律决非傅 筑夫先生 “ 由政府专有造币权 , 严禁个人私 自铸钱 , 即所谓 盗铸钱令 ” 之钱律 。 理由 是 : 1 . 我们在史籍中找不 到(自汉兴至文帝 五年止)这样的佐证 , 而却发现有汉高 祖 “ 更令民铸钱 ” 的 反证 。 2 . 据 史记 平准书 “ 故吴 ,

8、诸侯 也 , 以即山铸钱 , 故吴 、 邓钱布天下 , 而铸钱之禁生焉 ” 及 盐铁论 错币第四 “ 吴王擅障海泽 , 邓 通专西 山吴 、 邓钱 布天下 , 故有铸钱之禁 ” 所云 , 汉之禁 铸 钱 , 是发生在文帝五年 令民得 自钱铸 之 后 , 吴 、 邓钱布天下时 , 而非在是 令之 前 也 。 那么 , 这个 “ 钱律 ” 究竟是什么呢?笔 者认为 , 它应该是汉高祖统治蜀郡 、 汉中郡 时颁布 “ 更令民铸钱 ” 所规定的 “ 约法 ”。 汉高祖世 , 民间所铸者为何钱? 汉书 食货志 说铸的是荚钱 。 古今注 云 : “ 榆芙钱重三株 ”。 但传世之荚钱 , 大者不 过五 、

9、六分 , 重者不过一株 , 所以 , 如王 献唐先生所说 , 荚钱是由于后来钱愈铸愈 小 , 因其形象榆荚 , 才被人称为荚钱的 。 L 而钱重从三株变为几不及一株的现象 , 乃是 由严 重违犯 汉高祖之 “ 约法 ” 的盗铸行为引 起 的 。 盗 , 说文解字 日 : “私 利物也 . ., 正字通 日 : “ 凡 阴 私自利者 , 谓 之 盗 ”, 谷梁传 曰 : “ 春秋有三盗 , 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 ; 辟中 国 之 正道以 袭利谓之盗 ”。 按此 , 汉 高祖之 “ 一黄 金 一斤 , 约法省禁 ” 当为 “钱 律 ”, 则 更 明矣 。 所以 , 因为有高后二年(公元前18R年)

10、行八蛛钱以抑荚钱而不能 , 六年 , (公元前 18 2 年 )行五分钱而导致 “荚 钱益多而轻 ” 之故事可鉴 ; 又 因为 当时已出现了称钱按重 计价的现象 , 盗铸之徒已不能从钱的减重中 获利 , 汉高祖的 “ 约法 ” 亦不能再起什么作 用了 , 汉文帝才决计改革币制 。 而当贾山以 . 变先帝法 , 非 是 ”, 贾谊 “ 以为法若此 , 上何赖焉 ”,“ 铜布于天下 , 其为祸博矣 ” 争相力谏文帝不 要 “ 除盗铸钱令 ” 时 , 文帝 自然 拒而 不受 。 汉文帝不但废除了汉 高祖的 “钱 律 ” (即 “ 约法 ” ) , 而且还颁行了新的 “ 使夭 下 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

11、, 敢以铅铁为 它 巧 者 , 其罪焦 ” 的钱律 子 , 并没有彻底宽纵和 废除 “ 盗铸 ”。 因此 , 司马迁书其事为 “ 除 钱律 , 民得铸钱 ”, 而不说是 除盗铸钱 令 , 使民放铸 ”。 班固魂于以铅铁为巧铸钱 谋利也当为 “ 盗铸 “, 故书 除盗铸钱令 , 使民放铸 ”. 然我 们从 汉 书 贾 山传 “ 除铸钱令 ” 之载中却可发现 : 班固是把汉 高祖的 “ 一黄金一斤 , 约法省禁 ” 看作是禁 盗铸令 , 把 “ 令民铸钱 ” 看作是铸钱令的 。 因此 , 在他的著作中 , 出现 了两种不 同的说 法 。 四 、 对 “ 或用重钱 , 平称不受 ” 之惫的 “ 或用

12、重钱 , 平称不受 ” 之 意 , 应韵日 : “ 用 重钱 , 则平称有余 , 不能受也 ”。 臣琐曰 : “ 秦 钱重半两 , 汉初铸英钱 , 文帝更铸四株钱 , 秦钱与荚钱皆当废 , 而故与四诛并 行 . 民以 其见废 , 故用轻钱 , 则百加若干 ; 用重钱 , 虽以一 当一犹复不受也 。 是以郡 县不 同也 ”。 王献唐先生 说 “ 平称不受 ” 的原 因是 : 重钱平称的钱数比轻钱少 , 但铜重 却相同 . 人们喜多恶少 , 故不受 。 汉书选 说 “ 平称不受 ” 的原 因是 : “ 重钱在市场上使用 (亦)不方便 ”. 高振 择先生说此据臣安所言 ,“ 似赚笼统 ”. 但他并未

13、予以新的解释 。 笔者以为 , 王献唐先生 及 汉书选 的 说法 , 颇有可取个处 . 但所谓 “ 平称不受 ” 的 原因及其本 意 , 有 必要 进一步探讨 。 1 、 由于当时钱是按重计价的 , 故根本 就不存在以 玉钱一当法钱 (即四株钱)或荚 钱一 之事 。 因为没有人愿用一 重钱 换一轻 钱 . 2 、 “ 或用轻钱 , 百加若干 : 或用重 钱 , 平称不受 ” 的 “ 百 ” 是指什么?如果指 的是百枚四株钱(法钱 。 按 贾谊之文意 , 应 是如此) , 那么 , 在当时市场上流 通 的诸种 钱币中 , 必以四株钱之重为一钱的标 准 重 量 . 所以 , 在声传八蛛等重钱皆要

14、废 除之 际 , 除了私铸者及与其有关的人外 , 一般的 平民百姓当是不乐意接受重钱的 . 因为钱值 既然按重量计算 , 轻钱总比重钱花起 来 方 便 , 况且四株钱的信誉又比其它他钱高 , 流 通与储藏都不必为其会被废除而担心 。 故在 钱重相等的情况下 , 重钱自然便不能被人不 打折扣地接受了 . 3 、 由于郡县所用之钱是不甚相 同的 , 故此地之钱用 于彼地时 , 不免会遭到彼地人 的怀疑 。 因为谁都可以铸钱 , 私钱必 多 , 而 其中含杂质的钱又很难被人察觉 , 故人们相 信己地之钱必定要高于相信彼地之钱 。 虽然 两种钱的重量相等 , 人们也还是愿意接受己 地 通常流通使用之钱的 . 这样 , 连法钱的 流 通都要受阻了 , 何况他钱乎? 注释 : 史记 卷三 十 平准书 . L L 汉书 卷 二十四食货志 . L L见王献唐 中国古代货币通考 中册 。 加藤繁 关于西 汉前期的货币特别是四蛛 钱 见 中国经济史考证 第一卷 . 见傅筑夫 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 第二册 第49 3页 . 据王献唐先生考 证 , 贾山 所谓 “先帝 者 , 指的是汉高祖 . 见其著 滚 中国古代货币 通考 中册 。 L见 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 一 , 高振择 注释扎记 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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