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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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的通知桂政发 20129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 2007 年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 号)并召开全区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经过 3 年攻坚,我区职业教育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职业教育攻坚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

2、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提高我区职业教育首轮攻坚成果,深入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内涵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实施的能力,特制定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一、充分认识深化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一)深化职业教育攻坚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没有“富民”就没有小康,实现“富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走共同富裕道路,加快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极大丰富文化生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3、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更是民生改善的基础,只有民众充分就业,民生才能不断改善。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就业和民生改善的基础性工程,要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劳动人口的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对就业和富民的贡献率。(二)深化职业教育攻坚是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迫切要求经济发展是“强桂”的基础,实现“强桂”就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和第一要务,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大力提升软实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走在西部开发崛起的前列,使

4、我区成为产业发达的经济强区。“十二五”时期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到十年要努力实现“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奋斗目标,实现经济发展新目标,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坚持科学发展,将经济发展方式由资源依赖型转变为环境友好型、人才和科技促进型,在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做优产业质量。这迫切要求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上乘的产业一线技能型人才队伍。(三)深化职业教育攻坚是我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未来十年,是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5、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西部人力资源强省(区)行列,建成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和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都迫切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求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吸引力;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扩大办学规模并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

6、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富民强桂战略为根本宗旨,以教育移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出发点,以夯实基础、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创新机制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贴近度,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对就业和扶贫开发的贡献率。(二)总体目标到 2015 年,初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处于西部地区前列、接近发达地区水平。职业教育对就业和扶贫开发的贡献率显著增强,为西部经济强区建设提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支撑,服务富民强桂战略的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三)具体指标到

7、 2015 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 87 万人和 38 万人以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职业教育促进扶贫开发的能力明显提升;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质资源明显增加,建成 115 所示范特色职业院校和 300 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基本形成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同步制度;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促进就业和“富民”能力明显增强。三、主要任务(一)实施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工程从 2012 年秋季学期起,对具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待遇县,下同)户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使贫困地区学生“学得起技能”。自治区支持

8、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不断扩大对贫困地区的招生数量,对接收上述地区学生较多的学校,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学校办好一批产业有需求、质量有保证、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专业,使贫困地区学生“学到好技能”。学校要不断优化培养方案、广泛开展校企订单办学、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使贫困地区学生带技能就业创业,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二)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壮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推进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继续支持城市职教园区和市、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在中等职业教育层次,重点建设 100 所示范特色学校和 200 个实训基地;在高等职业教育层次,重点建设 15 所左右示范性高职院校

9、和 100 个左右实训基地。(三)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专业规范化建设,对应千亿元产业调整更新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重点支持建设300 个示范专业点;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开发课程体系和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岗位资格要求的对接,在职业院校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同步制度;广泛组织开展师生技能比赛,建立一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基地。(四)实施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工程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以设区市为主稳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教师资格认

10、定制度。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推进职业教育产教合作、工学结合制度化。探索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试行“3+2”或“2+3”学制的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支持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集团的有效组织方式和运行模式。支持各类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向其他学校开放职业教育课程。继续推进广西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的职业教育改革项目。(五)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采取多种模式培养专业课教师,开展骨干教师研修,聘请一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

11、教师,构建一支数量足够、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造就一批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六)实施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工程落实区部共建试验区协议和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首府南宁职教园区、工业基地柳州职教园区、北部湾(钦州、北海)职教园区、边界国门崇左职教园区等职教园区建设,探索园区条件下职业教育集中办学模式。(七)实施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同步工程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所),在全区职业院校广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 “双证书”制度,使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两证”同步。四、2012 年重点

12、工作任务2012 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自治区财政筹措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不低于 3 亿元,重点支持 22 所示范特色职业院校和 60 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从秋季学期起扩大免学费范围,对具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户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遴选一批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同步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企业办学和校企合作鼓励政策,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首府南宁职教园区、工业基地柳州职教园区、北部湾(钦州、北海)职教园区、边界国门崇左职教园区等 4 个职教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13、,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职业院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2+3”学制中高职联合办学招生计划扩大至 1.5 万人,拓展技能人才成长渠道。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 78 万人和 34 万人以上,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组织培训职业学校教师 1 万人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五、主要措施(一)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稳步推进以市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中等职业教育实行自治区、设区市、县(市)三级

14、办学管理体制,并遵循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调整为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若干行业部门主管;设区市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调整为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行业部门不再主管中等职业教育;县(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由教育部门主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组织制定。(二)强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合理配备教师队伍,按时足额拨付教师工资。着力培养培训和聘任一批“双师型”专业教师,鼓励各地出台促进“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政策

15、。加强职业院校班主任队伍建设,鼓励各地、各职业院校实行班主任津贴制度。加快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按资格标准要求构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职务评聘制度,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自治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探索中职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双师型”专业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三)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措经费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5 年攻坚计划实施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筹措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不低于 3 亿元,市县财政安排职业教育专

16、项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30%和 15%。市县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自治区统一制定职业院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学校举办者应当按标准足额拨付。鼓励各地制定吸纳社会资金举办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城市等职业教育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四)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合资、订单办学,鼓励企业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和质量评价,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授课,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资)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技术或产品研发推广中心。加快推进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型或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改革,形成利益相关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国有企业要积极接收职业院校师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自治区将加快出台企业举办职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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