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利昂小型制冷设备定期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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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3.020.30J 74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 41/T XXXXXXXXX氟利昂小型制冷设备定期检验规范(本稿完成日期:2018年6月11日)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 XXXXXXXXX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要求25检验前准备26检验实施37缺陷及问题的处理58安全状况等级评定59定期检验结论、报告510合于使用评价611基于风险的检验(RBI)6附录A(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8附录B(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2、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素琴、陈卫红、齐晓冰、姜建华、张莉、张海营、韦谞深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裴渐强、郑艳、程新乐、李玉真、李利军、梁朝旭、周静、沈月、李明、张炎、杨长明9氟利昂小型制冷设备定期检验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检验前准备、检验实施、缺陷及问题处理、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定期检验结论及报告、合于使用评价、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本标准适用于以氟利昂为制冷剂,单台氟利昂储罐容积不大于5 m3且总容

3、积不大于10 m3的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0 压力容器GB/T 19624 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GB/T 26610 承压设备系统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导则JB/T 7659.1 氟代烃类制冷装置用辅助设备 第1部分:贮液器JB/T 7659.2 氟代烃类制冷装置用辅助设备 第2部分:管壳式水冷冷凝器NB/T 47012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NB/T 4701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TSG 08 特

4、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800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小型制冷装置(氟利昂)以氟利昂为制冷剂,单台氟利昂储罐容积不大于5 m3且总容积不大于10 m3的制冷装置。3.2氟利昂压力容器以氟利昂为介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氟利昂储液器、(氟利昂)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油分离器、虹吸罐等。3.3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规定的

5、时间周期,在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暂时停机或不停机状态下,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3.4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检验情况,由检验人员按照TSG 212016 中第8.5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4 一般要求4.1 检验申请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检验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确定检验日期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4.2 检验机构及人员检验机构应按照TSG Z7001 核准范围从事压力容器检验检测工作;从事压力容器检验的人员应具备TSG Z8002 规定的资格。4.3 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人员根据检验情况、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

6、级及TSG 212016 第8.1.6条确定。4.4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由检验人员根据压力容器现场条件及TSG 212016第8.3条确定。4.5 检验设备仪器检验用的设备和仪器应当在有效检定或者校准期内。5 检验前准备5.1 资料审查5.1.1 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5.1.2 制造资料,包括制造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以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5.1.3 压力容器安装竣工资料。5.1.4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5.1.5 使用

7、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5.1.6 检验、检查资料,包括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告。5.1.15.1.4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审查,以后的检验视需要进行审查。资料审查发现使用单位未按照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以及发生使用单位变更、更名使压力容器的现实状况与使用登记表内容不符,而未按照 TSG 08 的要求办理变更,检验机构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报告。5.1.7 资料审查发现压力容器未按照规定实施制造监督检验(进口压力容器未实施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或者无使用

8、登记证时,检验机构应当停止检验,并向使用登记机关报告。5.2 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根据氟利昂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损伤模式、失效模式及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等制定检验方案,并经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5.3 现场准备5.3.1 检验现场应当保持整洁,不应有影响检验的各种杂物,不得有威胁到检验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5.3.2 根据检验方案要求搭设安全、牢固、便于检验的脚手架。5.3.3 根据检验方案拆除压力容器待检部分的隔热层,将焊缝及焊缝两侧、受检表面清理干净,清除影响检测的涂层、锈、油污等。5.3.4 如果需进入容器内部检验,现场条件还应当符合TSG 212016 第8.2.3

9、.1条的有关要求。5.3.5 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照明用电电压不超过24 v,引入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接地可靠。5.3.6 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协助检验工作。5.3.7 动火、用电、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应执行使用单位及检验单位的相关规定。6 检验实施6.1 检验项目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检验项目以宏观检验、壁厚测定、表面缺陷检测、气密试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增加声发射检测、超声波检测、强度校核、耐压试验等项目。6.2 宏观检验6.2.1 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的首次定期检验应进行宏观检验,其余时间的定期检验视其需要和现场条件

10、由检验员确定进行宏观检验的项目。6.2.2 结构检查,包括封头型式,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开孔位置及补强,纵环焊缝的布置及型式,支承或者支座的型式与布置,排放装置的设置等。6.2.3 几何尺寸检查,包括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棱角度、咬边、焊缝余高等。6.2.4 外观检查,包括铭牌和标志,容器外表面的腐蚀,主要受压元件及其焊缝裂纹、泄漏、鼓包、变形、机械接触损伤、过热,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支承、支座或者基础的下沉、倾斜、开裂,直立容器支柱的铅垂度,排放装置和泄漏信号指示孔的堵塞、腐蚀、沉积物,密封紧固件及地脚螺栓完好情况,焊缝、接管处等各连接处是否存在渗透等。6.2.5 必要时在停水状态下对冷凝器

11、管板与换热管的角接接头部位进行腐蚀、渗漏检验。6.3 隔热层检验检查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隔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潮湿等情况;隔热层下压力容器壳体有腐蚀倾向或者产生裂纹可能性的应当拆除隔热层,进行进一步检查。6.4 壁厚测定6.4.1 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壁厚测定位置应当有代表性,有足够的测量点数;测定后标图记录,对异常测厚点应做详细标记。6.4.2 厚度测定点的位置,一般选择以下位置:a) 液位经常波动的部位;b) 物料进口、流动转向、截面突变等易受腐蚀、冲蚀的部位;c) 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易发生变形及磨损的部位;d) 接管部位;e) 宏观检验时发现的可疑部位。

12、6.4.3 壁厚测定时,如果遇母材存在分层缺陷,应当增加测厚点或者用超声检测,查明分层分布情况以及与母材表面的倾斜度,同时作出记录。6.5 表面无损检测6.5.1 小型制冷装置中高压侧氟利昂压力容器应该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对应力集中部位、变形部位、宏观检验发现裂纹的部位、T型接头、接管角接接头、有怀疑的焊接接头、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和易产生裂纹部位应该重点检查。6.5.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低压侧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a) 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或者20年(含20年)以上;b) 宏观检查有异常情况或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6.6 气密性试验6.6.1 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

13、昂压力容器的气密性试验应执行以下规定:a) 根据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正常工作时的压力确定气密试验压力,且不得超过该容器的设计压力;b) 气密性试验由使用单位进行,其准备工作、安全防护、试验温度、试验介质、试验过程等应按TSG 21-2016的相关规定执行;c) 检验人员负责气密试验时对裸露焊口、密封面等处的严密性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6.6.2 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进行气密试验时安全附件应齐全、可靠。6.7 安全附件检验检查安全附件的安装位置、数量、有效期、外观质量等,是否符合TSG 212016 中第9.1条的要求。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氟利昂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6.8 声

14、发射检测6.8.1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声发射检测:a) 宏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检查发现氟利昂压力容器存在异常情况的;b) 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或者20年(含20年)以上;c) 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6.8.2 声发射检测应按NB/T47013.9 执行,实施检测时小型制冷装置应处于暂时停机状态。6.9 超声波检测6.9.1 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应当采用超声检测方法进行埋藏缺陷检测,必要时进行开罐检测:a) 宏观检验或者表面无损检测发现有缺陷的压力容器;b) 按NB/T 47013.9进行检测,需要对声发射源进行复验的;c) 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6.

15、9.2 超声检测应按NB/T 47013.3 执行。6.10 强度校核6.10.1 小型制冷装置中氟利昂压力容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强度校核:a) 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b) 名义厚度不明;c) 结构不合理,并且已发现严重缺陷;d) 检验人员对强度有怀疑。6.10.2 强度校核应按以下原则进行:a) 原设计已明确所用强度设计标准的,可以按该标准进行强度校核;b) 剩余壁厚按实测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期的腐蚀量,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c) 校核用压力,应当不小于小型制冷装置中昂压力容器允许(监控)使用压力;装有安全泄放装置的,校核用压力不得小于安全泄放装置的开启压力;d) 强度校核时的壁温,取实测最高壁温,低温压力容器取常温;e) 壳体直径按实测最大值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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