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讲稿_wjnco _final(陈、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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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说食品安全法案说食品安全法 陈歆、张琳律师 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 2014 深圳/北京 介绍敬海 食品安全法及其修订 法律法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刑法刑法第第141条到条到143条条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最高院最高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干问题的规定(法释(法释【2013】28号)号)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 (卫监督发(卫监督发201149号)号)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食品安全行政部门

2、: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食品安全行政部门: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如监督管理局,如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卫生部令 第第73号号) 民事责任体系民事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保护法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 合同法合同法 民法通则 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无效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排除妨害排除妨害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赔偿 强制强制召回召回 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 食 品 安 全 法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 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

3、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食 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 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 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 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 应当制 定企业标准

4、,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九十九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 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 安 法 解 释 第六条 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认定食 品是否合格,应当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以地方标准为依据; 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以企业标准为依据。食品的生产者采用的标准 高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以企业标准为依据。没有前述标准的,应当以 食品

5、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食品安全法:第19、22、24、25、99条条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第6条条 (合格)(合格) (1)国家)国家地方地方企业标准企业标准99条条 (2)强制)强制标准标准 vs. 非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3)行业标准)行业标准 (4)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 (5)几个地方标准)几个地方标准 (6)进口)进口/出口食品的安全标准出口食品的安全标准 (7)食品安全标准变化)食品安全标准变化 产品质量法:缺陷产品质量法:缺陷 (第(第26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不存在不

6、合理不存在不合理危危 险)险) 赔 偿 损 失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 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消法 49、51;侵权责任法 16、22;产品质量 法 44 条) 惩 罚 性 赔 偿 第四十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 销售, 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 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

7、安法解释:第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 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 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消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 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 五十一条等法律规

8、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惩罚性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损失 + 10倍货款(生产倍货款(生产/明知销售)明知销售) 损失损失 + 3倍货款倍货款 500 (欺诈行为)(欺诈行为) 损失损失 + 2倍损失倍损失 (明知提供)(明知提供) 证 据 规 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 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条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 举证责任; 第七条 在

9、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 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 举证责任的承担。 产 品 质 量 法 第四十一条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食 安 法 解 释 第五条 消费者举证证明所购买食品、 药品的事实以及所购食品、 药品不符合合同的 约定,主张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消费者举证证明因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受到损害,初步证

10、明损害与食用食品或者 使用药品存在因果关系,并请求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能证明损害不是因产品不符合质 量标准造成的除外。 第七条 食品、 药品虽在销售前取得检验合格证明, 且食用或者使用时尚在保质期内, 但经检验确认产品不合格,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以该食品、药品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为 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违约之诉违约之诉/侵权之诉侵权之诉 审查:诉讼请求、起诉的事实根据、损害的结果、承担责任的范围审查:诉讼请求、起诉的事实根据、损害的结果、承担责任的范围 承担责任的方式承担责任的方式 案由:产品责任、生命案由:产品责任、

11、生命/健康权纠纷、买卖合同健康权纠纷、买卖合同 产品产品/食品药品纠纷案件中的证明责任食品药品纠纷案件中的证明责任 违约责任:购买事实、不符约定违约责任:购买事实、不符约定 侵权之诉:食用侵权之诉:食用 、损害、因果关系、损害、因果关系 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合理转移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合理转移 责任主体责任主体 产 品 质 量 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 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 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 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 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 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侵 权 责 任 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

13、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 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销售者要 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 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

14、求 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 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食安 法 解 释 第二条 因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起诉或者同 时起诉销售者和生产者。 消费者仅起诉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 讼。 责任主体责任主体 消费者消费者 生产者生产者 销售者销售者 召召 回回 食 品 安 全 法 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15、,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 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 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 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 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 者停止经营。 消 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

16、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 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 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 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 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五十六条 处罚措施 侵权 责任 法 第四十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 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 知知假买假买假、买假、买一赠一赠一一 线线下下平台、网络平台平台、网络平台 虚假虚假报告与报告与认证、虚假认证、虚假广告与广告与挂靠挂靠 团体个人推荐、经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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