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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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管理规定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管理规定 1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1检修 1.1.1机组检修中涉及到设备或系统变更,应符合DL5000的要求。 1.1.2随机组同时进行检修的热工自动化系统设备,至少应在机组检修前半 个月,按照附录A要求,完成标准检修项目,非标准检修项目和检修计划 的编制。 当状态检修取得经验时,热工系统中的大、 中、 小标准检修和非标准 检修项目可进行适当调整。 1.1.3检修中涉及到的热工设备安装、 调试质量应符合DL/T5190.5和本规程 的规定;重新焊接或安装的高温高压部件应有材质检验报告和安装记录, 其材质的钢号及指标应符合规定要求。 1

2、.1.4经过检修或升级后的系统,应对其性能和逻辑功能进行检查、调整和 试验。 1.1.5新建机组应消除同参数重要测量信号、同用途多台控制设备,在同一 模件或同一路电源的现象,重要的输入/输出信号应采用非同一模件的冗余 配置且设置正确。 1.1.6检修后的系统试验应在各个系统及设备均检修完毕、静态试验符合质 量要求并已恢复正常情况下进行。试验过程中。应由执行人和监护人;监护 人应对试验的具体操作进行核实和记录。 1.1.7各项试验信号应从源头端加入,并尽量通过物理量的实际变化产生。 在试验过程中如发现缺陷,应及时消除后重新试验(特殊试验项目除外)。 所有试验应有试验方案(或试验操作单),试验结束

3、后应填写试验报告, 试验时间、 试验内容、 试验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应填写正确。 试验方案、 试验报 告、试验曲线等应归档保存完好,以备检查。 1.1.8热工自动化系统的检修、 变更、 调校和试验的各类技术资料以及记录数 据、图纸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在检修工作结束的30天内整理归档。 1.1.9热工自动化系统应建立设备检修台账和设备故障及损坏更换台账,记 录每次设备检修、故障及损坏更换原因、采取的措施和设备生产单位。 1.2运行 1.2.1热工主要显示参数、 保护联锁系统、 自动控制系统须随主设备一起,准 确可靠的投入运行,未经厂级(或厂级授权)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停运。 1.2.2运行中的热工自动化

4、设备应保持整洁、 完好,标志牌和铭牌应正确、 清 晰、齐全。 1.2.3操作开关、 按钮、 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必须有明显的开 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1.2.4运行中的热工自动化设备,不得任意调整、 拨弄或改动。 对运行中的热 工设备内部参数进行调整,应按电厂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 1.2.5热工运行中和停炉前的检查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并有检查负责 人的签名和填写日期。记录应由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1.2.6热工记录仪表的记录纸(或软盘)、 打印纸、 硬盘等,应经常保持完好 用过的记录纸、 打印纸、 数据备份必须注明用途、 日期,集中保存不少于三个

5、月。 异常、 事故工况下的事故趋势记录、 事件顺序记录以及事故追忆记录应拷 贝一式三份,按电厂有关规定分级建档管理。 1.2.7热工自动化设备电源不得做照明电源或检修及动力设备电源使用。 1.2.8主要热工测量参数应定期进行现场抽检。不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显示 参数,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2.9单元机组的模拟量数据采集系统完好率、 模拟量控制系统可用率、 保护 系统投入率和保护系统动作次数等考核统计指标,应借助计算机程序自动 进行实时统计。数据应保存13年(根据计算机内存而定)。 2 2、检测仪表检修管理、检测仪表检修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检测仪表的校准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

6、国家仪表专业标准、国家计量 检定规程、行业标准或仪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如无相应的现行标准,应编 写相应的校验规定和标准,经批准后执行。 2.1.2检测仪表的考核项目、误差定义与计算间附录B。 2.1.3非故障仪表校准前,均应进行校准前检查性校验。检查性校验未完成 前,对被校仪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 2.1.4检测仪表检修时,应做好校准 检查性校验记录和校准后校验记录。 记 录应正确、 字迹清晰端正、 结论明确,具有校验人、 校对人的签名和校验日期; 检修内容应在记录中说明。校验记录至少应保持两个校准周期。 2.1.5带有零位和设定值调整装置的就地仪表,校准后,应将零位和设定值 调整机构漆封

7、。 2.1.6仪表经校准合格后,应贴有校的计量标签(表明编号、 校准日期、 有效 周期、校准人、用途)。 2.1.7检修后的机组启动前,应对主要热工测量参数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 综合误差应符合规定。 2.2校准周期 2.2.1检测仪表的校准周期由企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仪表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结合现场实际需求确定。 2.2.2新购的检测仪表投入使用前,须经过检定或校准,运行中的检测仪表 应按照计量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按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使其符合本身精 确度等级的要求,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并满足现场使用条件。根据调前记 录评定等级并经批准,校准周期可适当缩短(调整前检查性校准记录评定 为不合格表

8、)或延长(调整前检查性校准记录评定为优表)。 2.2.3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检查和校准可在运行中逐个进行。 在运行中不能进行的,则随机组检修同时进行。若现场条件许可,仪表运行 质量检查可采用状态(零点和运行点)核对方式,当状态(零点和运行 点)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测量系统,则进行单体仪表的常规性校准。 2.3实验室及标准计量仪器 2.3.1实验室环境及标准计量仪器的配置,应符合DL5004的规定。 2.3.2校准用的计量仪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并保存两个周期 以上;计量器具上应贴有效的计量标签,封印完整。 2.3.3检测仪表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时,其标准计量仪器的误差限应不大于

9、被校对像误差限的1/3;在现场进行比对时,其标准计量仪器的误差限应不 大于被校对象的误差限。 2.4其它仪表 2.4.1凡主设备厂家或仪表制造厂家对提供的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条件和 质量标准有特别规定时,该仪表的检修、调校和运行维护工作应遵守其特别 规定。 2.4.2热工测量及自动调节、 控制、 保护系统的电气仪表与继电器的检修、 调 校和运行维护,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 关规定进行。 3 3、热工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热工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3.1热工保护、 联锁条件信号需要退出或投入运行时,必须填写信号强制、 解 除强制操作单,并严

10、格执行审批制度及投切程序。须暂时退出运行的重要保 护系统,应报电厂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限时恢复。 3.2没有厂级技术或生产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 取消、 改动保 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宜取得制 造厂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3.3保护、 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试验。 重要保护系统不 能投运时,应禁止机组启动,运行中因故撤出时,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恢 复,应停运机组。 3.4所有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检测用的传感器应按规定的检定周期进 行检定。 3.5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应编制专用试验操作卡(操作卡上对既有软 件逻辑又

11、有硬件逻辑的保护系统应有明确标志);检修以后的保护、联锁和 程序控制系统,均应在机组启动之前,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试验操作卡进行 静态试验。运行中经过在线检修、改动的有关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回路,也 应按修改后(或新编)的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试验。 3.6热工报警和保护、联锁定值,应有厂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会 审,厂级主管领导批准汇编成册。并没两年核查修订一次。核查修订报告应 及时归档保存。 3.7报警、 保护、 联锁定值和逻辑、 系统需进行修改或改进时,必须严格执行 规定的修改程序;修改后的定值清册、图纸、组态文件备份和修改过程资料,应 在 15 天内归档保存。 3.8保护系统动作后,应记录

12、动作时的时间、 主要运行参数、 首出故障信号、 动作过程、动作原因和采取的措施。原因不明的保护系统动作,应有厂安全监察 部门组织专题分析、查找。有关保护系统动作、故障的所有资料均应存档待查。 3.9保护、联锁系统应建立的主要台账应包括: 1)热工系统报警、保护定值清册; 2)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和试验记录; 3)保护系统动作和故障统计台账; 4)保护系统检修台账,详细记录每次检修原因,采取的措施和检修结果。 4 4、模拟量控制系统运行管理、模拟量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4.1编制本厂的模拟量控制系统品质指标和标准试验方案。 4.2定期检查投入运行的模拟量控制系统性能,根据稳定工况和一定速率 变负荷工况

13、下的记录曲线,进行模拟量控制系统的控制品质及动态性能分析。 控 制量不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4.3控制系统进行较大的修改或能影响控制品质的系统设备进行检修后, 应及时进行扰动试验验证。 4.4试验前编制的试验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 求的控制系统,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5按要求建立模拟量控制系统试验、控制品质及动态性能定期分析台账。 5 5、计算机控系统运行管理、计算机控系统运行管理 5.1定期进行计算机控制系统设备运行状况、逻辑状态关系及输入/输出信 号状态的检查分析。 5.2计算机控制系统(包括子系统及设备)进行过检修,或停运时间超过 一个月,在计算机控制系统恢复运行时,应进行相关的主要性能试验(如控制 器无扰动切换试验、通信网络切换试验、设备电源切换试验、冗余总线切换试验 等)。 5.3根据机组的具体情况,制定DCS、 DEH系统图在各种故障情况下的应急处 理措施。 5.4及时补充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备品备件,避免因备品备件的暂缺,而影 响机组可靠运行的情况发生。 6 6、检修项目的验收管理、检修项目的验收管理 各发电厂应根据本厂的管理情况,制定相应的检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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