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

上传人:郭** 文档编号:106505262 上传时间:2019-10-1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5.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 导读:师资影响着学校的教学质量影响着学生的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教师教学队伍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中小学教师的调配、编制管理以及自然减员的补充均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凡从省外调入的中小学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省内往省外或由教育系统调往外系统的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学教师和具有中师以上文化程度的小学教师以及虽不具备上述相应学历但确有教学经验的教师都要严格控制并须经县9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对违反规定调出的除要追回教

2、师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教师的调配工作要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偏僻地区加强薄弱环节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教师从农村调往县城城郊或县城调往市区的必须严格控制要鼓励城镇教师去农村或偏僻地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定期轮换的办法分期分批抽调地方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的学校如确因编制或职务限额的限制暂不能被任用的教师要动员和鼓励他们到农村学校去工作 三、除党政机关选拔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外一律不准到中小学抽调干部或教师各部门对长期借调的教师在本规定发布后三个月内必须将其退回原学校;逾期不退者学校停发工资 四、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派遣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要按照辽政发1

3、98689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师范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连续工作满五年经批准方可调动新分配的毕业生报考高一级师范院校的必须工作二年以上、本人表现好并经学校同意和县(区)教育部门批准 五、为了加强普通中小学的师资力量今后各类专业学校和各高等学校都不准从中学抽调教师;同时中学也不要从小学抽调骨干教师 六、中小学教师中不具备培训条件或经过系统培训仍不胜任教学工作的可调整安排做其他行政工作或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七、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文化程度等要进行全面考核并将主要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评聘职务的主要依据 八、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档案管理中层以上领导

4、干部的档案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专人管理凡属教师离职进修、在职培训以及业务考察、考核、任用、奖惩等有关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九、对教育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要予以表彰和鼓励给教职工晋级或授予称号的须由县(区)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校级干部的奖励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教师、职员、工人给予开除留用以上处分的须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处分由其任命机关批准 十、要加强民办教师的管理辞退民办教师须报县(区)教育局批准并收回任用证书各地一律不得再吸收新的民办教师一经发现必须坚决清退并要追究领导者和承办人的责任已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含”五大”、”中函”毕业生)在五年内不准调动 各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师管理办法同时还可就中小学教师的任用、职责、考核、奖惩、培训进修等问题制定实施细则使我省教师队伍的管理更加完善 本规定也适用于职(农)业中学、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学校、工读学校、中等师范和教师进修院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