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

上传人:郭** 文档编号:106504822 上传时间:2019-10-1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4.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 遵守司法礼仪 所谓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官员、旁听人员等)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在所有职业中特别是涉及国家权力的职业中法官职业是最需要讲究礼仪的职业之一司法礼仪不仅能够维护法庭上的正常活动秩序和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为司法的文明和权威提供保障法官遵守职业礼仪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尊重并礼貌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这方面的要求与普通人之间的礼节要求相似但法官还必须遵守另外一些规范以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实现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法官应

2、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 (1)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 (2)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 2.遵守法庭规则 法庭规则是进入法庭的所有人都应当遵守的规定和准则为保证法庭秩序所必需其许多内容属于司法礼仪的范畴基本准则第33条规定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 (1)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戴徽章并保持整洁; (2)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

3、出进; (3)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 不予办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不合法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终止公证 1.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6个月内不能办结 2.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 3.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 4.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程序、期限办理公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