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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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航股份报考飞行学生身体自检标准 具有下列不应有情况之一者,不宜报考: 1、男性:身高不足 170 厘米或超过 185 厘米。 2、体重超出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计算标准 为: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数值在 18.5 到 24 之间为正常。 3、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 字表)不低于 0.3;不应有 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 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4、不应有精神障碍、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5、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 者。 6、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或肝脾肿大等。 7、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

2、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8、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血压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 90 mmHg 或高于等于 140 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 60 mmHg 或高于等于 90 mmHg。 9、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 性肿瘤。 10、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1、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 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 13、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4、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5、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 属器疾病。 16、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 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17、不应有晕车、晕船现象。 18、不应有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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