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文文 本本 目录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1 1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及战略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及战略 2 2 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3 3 第一节村镇体系结构与布局 3 第二节综合交通规划 3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4 第四节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4 第五节环境保护规划 5 第六节防灾减灾防疫规划 5 第七节空间管制与区域协调 6 第八节镇域近期建设规划 6 第四章镇区规划第四章镇区规划 7 7 第一节镇区发展目标 7 第二节镇区性质与职能 7 第三节镇区规模 7 第四节镇区空间发展与控制 7 第五节镇区总体布局 9 第六节镇区对外交通规划 10 第七节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10 第八节镇区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 11 第九节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2 第十节防灾工程规划 13 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14 第十二节近期建设规划 15 第十三节远景规划构想 15 第五章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措施第五章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措施 1616 第六章附则第六章附则 1616 附表:附表: 附表一: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二:镇域村镇等级和规模规划一览表 附表三:镇域村庄布点一览表 附表四:镇区道路规划一览表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规划目的目的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石盖塘镇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城镇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以下 简称《城乡规划法》 )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在本规划中称为“镇域” ;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区 在本规划中称为“镇区” 本规划是石盖塘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区范围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 均应遵照《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995 年) 4.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 (2000 年) 5.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7.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2010 年) 8.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规[2005]146 号) 9. 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划》 (建规[1998]16 号) 10. 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建规[2002]218 号) 11. 《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湘政办发【2012】80 号) 12. 《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暂行) 》 (湘建规【2007】404 号) 1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009 年) 14. 《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2010 年) 15. 《湖南省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 (湘建规【2012】300 号) 16. 《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年) 》 17. 《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区域规划》(2012—2030 年) 18. 《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区域规划》 (2011—2030 年) 19. 《郴州市“十二五”园区发展规划》 (2013 年) 20. 《郴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 年) 》 21.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22. 石盖塘镇统计年鉴(2010-2014 年) 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指导思想,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科学确定石盖 塘镇区和各村庄的发展规模,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功能要求,合理安排镇区及各村庄的空间 布局、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及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 标准,促进城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3、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原则; 4、坚持适度超前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14—2030 年 近期:2014-2020 年; 远期:2021-2030 年 远景为 2031 年以后,展望到 2050 年 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规划范围范围 镇域范围:包括石盖塘镇区和石盖塘、五星、光明、小溪、万寿桥、大溪、白石岭、板 田脚、江口村、枫木岭村、白菊塘村、上垅村、下垅村、高塘村,功德岭村、竹枧水村、龙 广洞村、新屋村 18 个行政村,总面积 92.04 平方公里 镇规划区范围:为石盖塘村、五星村、光明村、小溪村和万寿桥村的行政范围,面积约 33.6 平方公里 第七条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 基本依据,违反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镇总体规划的行为,应 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第二章 总规修改背景、原因及内容总规修改背景、原因及内容 第八条第八条 总体规划修改背景总体规划修改背景 1、湘南获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迎来发展机遇 2011 年 10 月 6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同意设立湖南 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这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又一力举。
湘南承接产业转移 示范区包括衡阳、郴州、永州 3 市,土地面积 5.71 万平方公里,覆盖 34 个县(市、区) 这也是继安徽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后第 4 个国家级承接产 业转移示范区,也是我省继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第 2 个纳入 国家层面的区域规划湘南产业示范区将建立与珠三角等区域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一体化 发展的格局成为承接东部、辐射中部的重要平台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新支点,成为我省 继长株潭城市群之后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石盖塘镇区紧邻郴州市中心城区,距离市中心 7 公里,石盖塘工业小区是省级工业示范 小区,郴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石盖塘镇区作为郴州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区,纳入郴州经济开发 区调区和扩区规划,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组团开发、统筹发展,享受到优先建设开发 的良好机遇,占据着较为有利的区位优势 第九条第九条 总体规划修改原因总体规划修改原因 1、行政区划调整 2012 年湖南省民政局下发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2 号):将郴州市北湖区江口乡、石盖 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石盖塘镇以原江口乡、石盖塘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石盖塘镇的行政 区域,石盖塘镇辖 18 个建制村、2 个居委会,总面积 95.09 平方公里,总人口 2.06 万人,镇 人民政府驻石盖塘(原石盖塘镇人民政府驻地) ,江口乡的并入对石盖塘镇区的公共服务功 能提出新的要求,需要编制新的总体规划。
由于原江口乡未编制总体规划,原江口乡所辖村庄的村庄建设规划和江口集镇区建设缺 少上位规划依据,所以需要新的总体规划引导整个新镇域规划建设 2、石盖塘镇区职能转变 (1) 《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区域规划 (2012—2030 年) 》和《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 带区域规划(2011—2030) 》对石盖塘的定位提出更高的要求,石盖塘处于大十字城镇群和 两型社会示范带的核心区,并将石盖塘纳入郴州市中心城区,其功能和发展定位不再是作为 一个镇的服务功能,而是要通过整个郴州市的发展来通盘考虑 (2).2014 年 5 月,《郴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 年) 》获郴州市人民政府 批复,石盖塘作为郴州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区该规划将石盖塘镇区定位为郴州市中心城区南 延的主阵地,现代化综合型产业新城区,并将石盖塘镇区向南发展跨过厦蓉高速;明确了石 盖塘镇区产业布局:石盖塘厦蓉高速以北布局先进制造、食品加工和生物医药产业为主的综 合产业,厦蓉高速以南布局制造业为主节能环保产业,石盖塘镇区产业发展以中小型企业为 主 镇政府提出将石盖塘镇区打造成城市副中心、郴州南部新城的目标新的职能和产业定 位需要启动新一轮的总体规划,对镇区用地规划布局进行论证和调整。
(3)仙岭湖温泉文化园的开发建设,为石盖塘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和公共服务支撑, 石盖塘镇区沿仙岭湖周边的用地布局要与仙岭湖开发建设相协调 3、新型城镇化的要求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一是注重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 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转为市民;二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 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镇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村镇协同发展;三是着力推 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注意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四是根据不同地区的自 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 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石盖塘镇区规划范围内存在较多现状农民聚居地,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需要对村民住 宅较多,拆迁难度极大的地方,保留原有农民住宅,进行整治提质,其附近拆迁的村民则就 近安置在保留村庄周边,统一完善居住及配套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这样必然要对上版规 划中占用农民聚居地的用地规划进行调整 4、现行总体规划不能满足新的发展要求 由于编制规划的局限性,上版总体规划将石盖塘镇区工业定位为工业小区,未能预计到 一些重大机遇对城市建设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郴州经济开发区现在石盖塘镇区定位发 生变化,作为郴州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区,以及郴州市南延发展主阵地而目前工业用地总量 不能满足郴州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工业区的要求 郴州经济开发区目前有大量项目将进驻石盖塘镇区,导致石盖塘镇区工业用地很快用尽, 远期无地可用,因此将会对郴州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形成制约所以有必要尽快启动新一轮 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论证,以科学有效的指导石盖塘镇未来 的发展和建设 5、由于编制规划的局限性,上版总体规划未能预计到一些重大机遇对城市建设与发展 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致使用地规模特别是工业用地规模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 第十条第十条 总体规划修改内容总体规划修改内容 1、依据已有控规如《仙岭温泉文化园总体规划》等,将石盖塘镇区的用地与之相协调, 有机衔接 2、依据新的行政区划,重新研究确定石盖塘在郴州市市域城镇体系中的职能,从而确 定石盖塘镇城镇性质,预测石盖塘镇人口规模,优化石盖塘镇城镇发展目标,空间发展格局 3、依据新的人口基数,通过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特别考虑郴州经开区入驻 后产业发展对镇区人口增长的带动,综合测算远期石盖塘镇镇域人口,镇区人口,根据依据 郴州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化率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推算镇区建设用地规模。
4、根据新的镇区功能定位,增加城市副中心功能所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地 5、城市发展对工业用地需求的增加,结合前述分析,并综合考虑重大产业项目的选址 布局,规划在厦蓉高速以南新增 5000 亩的产业用地 6、考虑工业用地增加后对科研用地及配套设施的需求增长,并有利于形成研发、生产 高科技产业园区 7、考虑工业用地增加后对仓储物流用地的需求增长,在万寿桥靠近槐万路两厢增加仓 储物流用地满足产业园区物流需求,将原规划中南岭大道两厢仓储用地改为产业园区商住配 套用地 8、为满足产业用地规模增加后,产业人口对城市居住及配套设施的需求,规划将在镇 区增加相应居住配套用地,并相应调整该区域原规划路网结构,保持厦蓉高速以南新增用地 的交通联系 9、考虑仙岭湖公园及北部温泉度假区的发展势头,未来城镇发展对度假、商业用地的 较大需求,规划在南岭大道临仙岭湖段东侧布局商业配套设施用地 第三章第三章 城镇发展目标及战略城镇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城镇发展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