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法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统一的编号管理,采用 8 位编号法(注:个别数据为 6 位编号,省略前两位立项年度编号)号码位置的分配如下图所示1 2 3 4 5 6 7 8立项年度 项目类型 学科类型 序 号“立项年度”的编号规则:(第 1、2 位)其中,通过对第 1 位值的判断,将“立项年度”由二位改写为四位标准年度表示法,规则为:“0” ……………………………20+年度“1-9” ……………………………19+年度“项目类型”的编号规则:(第 3 位)“A” ……………………………重点项目“B” ……………………………一般项目“C” ……………………………青年项目“D” ……………………………一般自选项目“E” ……………………………青年自选项目“F” ……………………………后期资助项目“X” ……………………………西部项目“学科类型”的编号规则:(第 4、5 位)“KS” ……………………………马列·科社“DJ” ……………………………党史·党建“ZX” ……………………………哲学“JL” ……………………………理论经济“JY” ……………………………应用经济“TJ” ……………………………统计学“ZZ” ……………………………政治学“FX” ……………………………法学“SH” ……………………………社会学“RK” ……………………………人口学“MZ” ……………………………民族问题研究“GJ” ……………………………国际问题研究“ZS” ……………………………中国历史“SS” ……………………………世界历史 “KG” ……………………………考古学“ZJ” ……………………………宗教学“ZW” ……………………………中国文学“WW” ……………………………外国文学“YY” ……………………………语言学“XW” ……………………………新闻学“TQ”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TY” ……………………………体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