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6194839 上传时间:2019-10-1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二章).doc(1)剖析(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整理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汇票是

2、出票人签发的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其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汇票的分类: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的行为:出票、提示承兑、付款汇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二)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两个:一是出票人,二是收款人。本票的分类:仅指银行本票本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三)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其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

3、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支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四)信用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其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银行,二是持卡人,三是商户。(5) 汇兑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便于汇款人向收款人主动付款,分为信汇、电汇两种方式,由汇款人自行选择。(六)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

4、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一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一千元。(七)委托收款 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1.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03判断) 陷阱:发票专用章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金额等应当规范。(1)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

5、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2)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按要求使用中文大写;(3)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10、05年多选题;03年判断题)(4)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5)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如用途),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6)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

6、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2.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3.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4.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重点)第二节现金管理(新增章节)一、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我国的现金是指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金属铸币)。二、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下的零星支出。按照

7、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除上述第(5)(6)两项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超过使用现金限额部分,应当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现金。三、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2.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3.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以放宽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长也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15天)四、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一)各单位实行收支

8、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二)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如实、明确填写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三)因采购地点不固定等,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六)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转账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七)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八)实行大额现金

9、支付登记备案制度。【注意】工资性支出和农副产品采购现金支出除外。开户单位在提取大额现金时,要填写有关大额现金支取登记表格。开户银行要建立台账,实行逐笔登记,并于其后15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开户银行对本行签发的超过大额现金标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视同大额现金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五、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1.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2.(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3)限额内的库存

10、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1)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2)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种。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

11、.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提示】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

12、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5、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6.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7.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重要)1.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2.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

13、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六、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10、05多选)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03判断)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二)开户要求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开

14、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三)开立程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账户,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

15、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二)开户要求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注意: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八、临时存款账户使用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资金。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有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使用范围(1)使用支票、信用卡、电子支付等信用支付工具;(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