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标化文件 善建协[201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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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善县建筑业协会文件善建协201412号关于印发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146号),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鼓励企业多创标准化管理工地,提高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整体水平,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对原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善建协20128号

2、)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嘉善县建筑业协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抄 送:住建局、安全法制科、建设科、建管处、城建处、质安站 嘉善县建筑业协会 2014年11月7日印发附件: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建

3、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146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嘉善县行政区域内申报、评审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程。第三条 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是我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最高奖项,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绿色、文明施工应达到县内先进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条 “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嘉善县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并下设评审委员会。“县建筑

4、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的具体工作由嘉善 县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并建立评审考核检查专家库。评审考核检查专家库由全县建设系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第五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评选“泗州杯”优质工程和“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获得“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奖项。第六条 “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安排在每年9月份评审一次。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七条 申报“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800座以上

5、的影剧院;(三)100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四)单体工程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车间、图书馆、教学楼、商场等建筑;(五)1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2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0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单体8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8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6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争创标准化工地:(一)建安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的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二)建安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1500万元以上的净

6、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三)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5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四)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五)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第九条 申报本年度“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嘉善县内注册或进善核查登记的建筑业企业; (二)企业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三)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四)联合体承包以中标造价高的为主申报单位;(五)争创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照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要求。第十条 申报“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7、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编审手续;(二)工程项目已列入本单位创建“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并报县建筑业协会备案;(三)在上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以前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四)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密目式安全网必须使用登记产品; (六)建筑起重机械(塔机、人货梯、井架)必须使用具有产权备案登记的设备,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合格;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检测检验合格报告;(七)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必须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彩钢板活动房,并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8、,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层数不得超过二层;(八)负责该工程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九)按照嘉善县数字化工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善建安监20137号)要求,施工现场已实行“数字化”工地管理;(十)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善建安监20135号)要求,同时达到“七个100%”;(十一)施工现场已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并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手续;(十二)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按照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十三)工程项目已获得“平安工地”、“绿色工地”等称号。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县建筑安

9、全标化工地”:(一)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示的。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第十二条 申报“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创建计划申报表(附件1)、创建实施方案报县建筑业协会备案。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 “四阶段”考核检查情况,择优推荐“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的有关资料于当年9月10日前上报县建

10、筑业协会。第十四条 申报“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2);(二)施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复印件);(四)办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手续证明;(五)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六)起重机械、提升式脚手架(包括搭设高度超过40米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等专项装拆资质(专项劳务资质)证书及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表、安装后的验收与检测报告;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检测检验合格报告;(七)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县

11、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八)工程基础、主体结构、主体结顶、装饰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照片及影像资料各一份(影像资料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九)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申报工地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主体结顶、装饰施工四阶段,有关安全考核检查记录及评分;(十)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的教育培训情况;(十一)工程建设无事故、“数字化”工地管理、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证明;(十二)获得“平安工地”、“绿色工地”等称号相关文件;(十三)其他的相关要求。

12、第四章 评审程序第十五条 “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申报评审的总体程序为:单位申报、考核检查、专家组审查、评审委员会评议投票、社会公示、发文公布等程序。第十六条 “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一)考核检查施工单位对申报项目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主体结顶、装饰四阶段分别组织检查,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申报“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在该工程主体结构结顶后(群体建筑、住宅小区结顶50%以上),向县建筑业协会提出考核检查申请(附件3)。评审委员会从评审考核检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考核检查组对申请工地进行考核检查评分。(二)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各施工、监理单位推荐上报的申报工

13、地材料进行初审,综合汇总考核检查情况,形成初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工地进行评审,主要议程有:听取审查意见汇报;评委审查申报相关材料;评委评议;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的,初步确定“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获奖项目名单,报嘉善县建筑业协会审核同意;对评委会初步确定“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候选工程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正式确定获奖工地,由嘉善县建筑业协会发文公布并颁奖。第五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第十七条 申报“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第十八条

14、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检查、评审工作人员和专家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第十九条 对获得“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奖励,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一并予以通报表彰。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申报“县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工程拟申报“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在执行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时,同时执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嘉善县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原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善建协20128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附件:1. 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计划申报表2. 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3. 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检查申请表4. 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检查记录表 附件1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计划申报表填报单位:恒祥市政园林园林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5年序号工程名称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工程规模M2结构层次开竣工时间创优目标1高铁新城支路网(一期)纬三路恒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全长约450米,宽约32米2014.112016.3南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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