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华兹华斯的诗歌创作观【作 者】严忠志【提要】 华兹华斯处于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之交,是英国文论史上的一位过渡性人物他的创作观与传统诗歌理论既是相异的又是相属的他虽然攻击古典主义,但是并非一切推倒重来;他沿袭了新古典主义的摹仿论,然后把其对象局限为乡村,赋予它特定的社会意义;他继承了 18 世纪的情感说,然后将其与理性结合起来,提出了新的创作论;他反对僵死的“诗意辞藻” ,倡导使用日常语言进行诗歌创作;他扩展了前人的实用说,提出了以友爱为核心的文学社会功能观关键词】 华兹华斯 浪漫主义 诗歌创作观 自然 理性 情感 语言威廉·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再版前言》 (以下简称《前言》 )被称为英国浪漫主义的美学宣言,英国近代诗歌理论的开端在《前言》中,华兹华斯明确地提出了他的诗歌创作观,除此之外,他的诗歌创作观还散见于与友人的通讯往来、谈话记录以及部分诗作之中本文首先论述华兹华斯的基本文学概念,然后结合具体作品分析他的诗歌创作观一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 (1789)首版中说,该集子中的诗歌具实验性质,其目的是为了探索用社会中下层阶级的日常交际所用语言进行诗歌创作的可行性在 1800 年的《前言》中,他称集子中的作品为优秀诗歌的典范。
《前言》的核心问题是诗歌应该表现什么样的题材和主题,创作时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语言新古典主义的诗歌理论对诗歌和戏剧进行等级划分,认为史诗和悲剧的地位最高,其次是喜剧、讽剌诗、田园诗,短小的抒情诗居于最低的地位而且,诗歌(包括戏剧)使用的语言必须遵循所谓的“相称得体原则” (decorum) ,即, 题材(特别是主人公的社会地位)一定要按照其在诗歌等级中的高低贵贱,以“恰如其分”的词令、韵律、形式和音调来表达针对这种情况,华兹华斯在《前言》中首先谈到了题材问题华兹华斯认为,诗人在创作时应该: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景物,尽量自始至终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景物上加上某种想象的色彩,使日常的东西以不平常的方式呈现在读者的心灵面前;而且最重要的是从这些事件和景物中真实地而非虚浮地探索我们的天性的根本规律;主要是关于我们在心情振奋的时候如何把各个观念联系起来的方式,这样就使这些事件和景物显得富有趣味 〔1〕这里的“日常生活”不包括都市生活,而是“微贱的田园生活” 在华兹华斯看来,城市文明是一个没有活力的精神世界正如他在《伦敦》一诗中所说,那里“象一潭死水” ,失去了往日的生机;人们没有自由,没有权力;“古老英国内蕴的快乐”荡然无存,道德败坏,人欲横流。
而且,城市生活使人们心灵的“分辨能力迟钝起来,使人们的头脑不能自如运用,蜕化到野蛮人的麻木状态” (第 161 页) 显然, 他的这些论述具有深刻的预见性:工业文明带来的并非全是福音面对初露端倪的现代文化,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诗歌已经受到了“人的总体异化”的全面威胁当然,华兹华斯并未意识到,资本主义生产从本质上“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相对立” 〔2〕但是他察觉到了其弊端之一:大众传播媒体和大众文化可能损害人们的辨别能力,使人蜕化变质,陷入麻木状态与此相对的是“田园生活” 在那里,人们的“各种基本情感共同存在于一种更单纯的状态之下,因此能让我们更确切地对它们加以思考,更有力地把它们表达出来” ;“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美的永久形式合为一体的” ;关键的一点还在于那里的人们“使用一种更纯朴和有力的语言” 那样的“语言产生于屡次的经验和正常的情感,比诗人常常用来代替它的辞藻更能持久,更具有哲学意味” (第 159 页) 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考察华兹华斯的“乡村情结” 其一,对自然的崇拜和当时流行的泛神论有密切联系在华兹华斯这样的浪漫主义诗人眼里,自然被看作一种无处不在的神,回到自然实际上要突出人与自然之间在感情上的共鸣,使景物拟人化,使其成为精神上的某种象征。
其二,混乱不堪的社会现实象许多中下层知识分子一样,华兹华斯面对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有一种恐惧心理在他眼里,城市代表了资本主义工业化文明的种种负面因素,代表了新古典主义的思维方式和道德原则那些东西严重地压抑了人的灵性,使人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痛苦和忧郁而人们又无法回到资本主义文明出现之前的中古时期,于是,还未受到城市化冲击的乡村便成了他心目中的伊甸园其三,坎坷的个人生活的影响华兹华斯童年时期家境困顿,其母亲去世后,他被送进霍克斯黑德的寄宿学校,那里乡间的湖光山水熏陶了他热爱自然的情感另外,他在法国之行中经历了巨大的精神和情绪变化,也寄希望于大自然来恢复心境的平静以上诸多原因促使他在 1795 年迁居乡村,实现了接近大自然,探讨人生的夙愿在华兹华斯看来,热爱大自然就是热爱人类自身我们知道,华兹华斯是英国文学史上成功地表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诗人在他的眼里,大自然不仅是人类生命的源泉,而且还提供了人类发展和壮大的原则人与自然是相互适应的,人的心灵天生就是自然中最美好、最有趣的东西华兹华斯的大多数诗作都推崇一种和谐之美——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尤其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融洽共存据说,在第一次旅居法国期间,有一件事情给华兹华斯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看见一个饥肠辘辘的法国小女孩一边放牛,一边编织衣物这时一位法国共和军军官对他说“我们反对的就这是这个 ”第一次法国之行使他确立了“自然中最可贵的是人”的思想 〔3〕在《丁登寺旁》 、 《序曲》等著名诗作中都可看到这一点与其他浪漫主义诗人不同的是,华兹华斯对包括作为个人的人性和作为社会一员的人性持有独到的见解对他来说,提倡回归自然就是要恢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睦关系在他的诗歌里,乡村与其说是一个具体场所,不如说是一种文本意义的符号它隐喻了一种和谐的群体,是抵抗与其相异的种种偏重理性力量的堡垒,与他心目中的“自然”同一的二华兹华斯认为,诗歌应该采用日常生活中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首先,这是由题材所决定的要表现微贱的田园生活,诗人就必须使用那里的“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 (第 159 页) 他认为, “朴素的语言 ”(rustic speech)有力、真切、自然, “富有哲学意味” , 是语言中的精华这样,华兹华斯实际上否定了新古典主义的一个重要信条,即,诗歌的语言必须有它专用的辞藻和修饰手法,以便使其高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语言华兹华斯反对的是狭义的“诗意辞藻” (poetic diction) ,即“相称得体原则”指导下的陈规陋习。
它包括:新古典主义常用的某些修饰手法(如拟人、迂回说法、拉丁词汇等) 、句法结构(如倒装、对仗等)和罗列式的搭配结构需要指出的是,华兹华斯本人所用“朴素语言” (rustic speech)这一概念前后并非完全一致他在 1802 年的《〈抒情歌谣集〉再版补遗》 、1815 年的《〈抒情歌谣集〉再版前言》和《补充说明》以及与友人的通信中都谈到了这个问题例如,在第一篇《再版前言》中, “朴素语言”指的是他当时所居住的湖畔乡村的人们所使用的语言,与之相对的是伦敦方言,他是从社会阶层来区分的在 1807 年给友人的信中他谈到了自己为什么要用“朴素语言”来写作,并且认为,伟大的诗作往往最初不被人们所接受,伟大的诗人应该培养读者的欣赏能力 “每一位伟大的、有创造性的诗人……都得培养读者对自己作品的鉴赏情趣,都得向他们传授如何解读他们作品的方法 ”〔4〕在那里“朴素语言”指的是那些认同他的诗作的人们所使用的语言,与之相对的是持不同意见的读者群所使用的语言华兹华斯的诗歌语言观还有一层更为重大的理论意义我们知道,在 18 世纪末,英国文化(乃至整个西方文化)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怎样对待蓬勃兴起的自然科学不少人相信泛科学主义,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该以实验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和衡量,只有可以量度的东西才是客观的,只有客观的才是真实的。
面对这种挑战,新古典主义作家们似乎显得软弱无力,陷入了概念论(conceptualism)的泥潭, 把诗歌变成了经过语言修饰的概念性陈述,使之可以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加以验证,经得起理性主义的逻辑分析与之相反,华兹华斯采用让诗歌无限自我扩张的办法来为诗歌辩解他认为,诗人和自然科学家一样,也是对自然进行探索前者观照的是“普遍的自然” ,而后者研究的是“自然的特定部分” 诗是“一切知识的精髓” ,是“一切知识的起源和终结——它象人的心灵一样永存不朽 ”接着,他的话锋一转:任何对诗歌抱有我所要表达的崇高概念的人,都不会采用空幻的、非本质的修饰品(transitory and accidental ornaments)来损害他所描绘的东西的神圣性和真实性,都不会用人为的技巧来博得读者的赞美;显然,只有自认为题材卑下的诗人才不得不依靠那些修饰品 (第 167 页)华兹华斯认为微贱的田园生活是诗歌创作最高尚的题材,普通人使用的语言是最富于表现力的诗歌语言既然如此,所谓的“诗用辞藻”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被抛弃的对象了我们知道,文学这种文化活动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异性:作为一种艺术,它有别于其它艺术;作为语言,它有别于其它话语;作为与现实环境相关的活动,它有别于其它实践活动。
“科学话语”和“哲学话语”都是以表达抽象概念为主的;华兹华斯在这里以它们为对立面,为“文学话语”进行了有力的辩护还应指出的是,从语言的角度来界定诗歌在那时是颇有创见性的与其他浪漫主义作家的观点相似,华兹华斯的见解最终导致这样一个结论:科学是事实性陈述,诗歌是情感性表达现在看来,那种观点有其自身的弱点但是,后来的“客观说”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加以开拓发展,绕过作家的心理活动这个他们不感兴趣的问题,从语言使用的方式上来说明文学话语与其它话语的区别的这样,诗歌所包含的就不仅仅是浪漫主义所强调的非理性的情感了其次,华兹华斯认为这是诗歌创作本身的要求诗人“只要能够选择恰当的题材,在适当的时候自然就会有热情;而由热情产生的语言,只要选择得正确和恰当,也必然高贵而且丰富多彩” 当然,华兹华斯并不是鼓吹对语言进行自然主义的复制诗人还得“从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里进行选择 ”对华兹华斯来说,选择的过程是颇费功夫的他告诉侄子克里斯托弗·华兹华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本人在诗歌的语言风格方面用了大量功夫,不逊于同时代任何一位诗人本人对诗歌的热爱不逊于任何人,因此我是怀着崇敬、充满激情、兢兢业业进行创作的就语言风格而言,本人主要致力于使用纯正易懂的英语进行诗歌创作。
〔5〕这里的“纯正” (pure)和前面所说的“朴素” (rustic)表示同样的意义,指的是“语言中的精华” 这也说明为什么读者在欣赏华兹华斯的诗歌时,常常为其语言的优美和流畅所陶醉在华兹华斯的佳作中,他对语言的把握真的做到了“丰而不余一言,约而不失一辞” ,几乎进入一种炉火纯青的境界为什么需要选择呢?我们知道,华兹华斯关于诗歌语言的观点基于他对诗歌的全新定义:“诗是强烈感情的自发流露,它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 (第 168 页) 这里的“自发流露”出现在创作过程之中,而创作过程自身却受到诗人的思维方式和创作技巧的影响华兹华斯认为,在创作过程中,诗人接触的语言“在生动性和真实性上比不过实际生活中人们所使用的语言;实际生活中的人真实地体会情感,而诗人只是在自己的内心创造或自以为创造了那些情感的影子 ”因此,在对那些情感进行描述和模仿时,诗人从总体上讲处于一种“服从”地位,免不了带有“机械性” 华兹华斯接着解释说:诗人希望使自己的情感接近对象的情感,进而让自己暂时进入一种幻想状态,甚至让自己的情感与他们的混为一体,与他们的产生认同;只是考虑到描述那些情感的特定目的是为了使人感到愉快,他才对他们的语言稍加改动……通过选择,除去情感中令人痛苦和不快的东西;他觉得不必去粉饰或拔高自然。
他越是努力实行这个原则,他就会越发相信,在他的幻想或想象中出现的文字是根本不能与出自现实和真理的语言相比的 (第 165 页)显然,华兹华斯在那时就已经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