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网电源设备满载测试操作规范_蓄电池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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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入网电源设备满载测试操作规范蓄电池目 录一、总则21.1概述21.2适用范围21.3相关参考标准及依据2二、入网验收测试规范32.1电池外观质量32.2工程质量32.2.1电池架安装32.2.2电池的安装32.2.3电池电缆的敷设42.3电池性能42.3.1电池补充充电42.3.2电池放电测试52.3.3电池大电流放电测试52.3.4 蓄电池单体端电压均衡性测试52.3.5电池连接件压降52.3.6 蓄电池容量保存率测试5一、总则1.1概述为保证通信设备用电安全,本规范书规定了蓄电池组入网加电前的验收测试方法及标准。1.2适用范围本规范书适用于安徽移动各类通信局(站)新装开关电源、UPS系统

2、蓄电池组入网加电前的验收测试。1.3相关参考标准及依据GB 50172-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YD 5079-99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GBJ 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徽移动通信电源空调维护规程实施细则二、入网验收测试规范2.1电池外观质量电池的正负端柱必须极性正确;电池外观无破损、变形,电池表面无裂痕、鼓包、漏液、爬酸现象;电池连接条、螺栓和螺母应齐全,全安阀能正常开启,极柱无塌陷缺损。2.2工程质量2.2.1电池架安装2.2.1.1电池架排列位置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偏差不大于10mm。2.2.1.2电池架排列平整稳固,水平偏差每米不

3、大于3mm,全长不大于15mm。2.2.1.3电池铁架安装后,各个组装螺栓、螺母及漆面脱落处都应补喷防腐漆。铁架与地面加固处的膨胀螺栓要事先进行防腐处理。2.2.1.4在要求抗震的地区按设计要求,电池架应采取抗震措施加固。2.2.2电池的安装2.2.2.1安装的电池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并有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2.2.2.2电池各列要排放整齐,前后位置、间距适当,符合施工图要求。每列外侧应在一直线上,其偏差不大于3mm。电池应保持垂直与水平,底部四角均匀着力,如不平整应用油毡垫实。2.2.2.3电池标志应排在外侧(维护侧)。2.2.2.4电池间隔偏差不大于5mm,电池之间的连接条

4、应磨平,连接螺栓、螺母拧紧,并在连接条和螺栓、螺母上涂上一层防氧化物或加装塑料盒盖。2.2.2.5电池体安装在铁架上时,应垫缓冲胶垫,使之牢固可靠。2.2.2.6用万用表检查电池端电压和极性,保证极性正确连接。2.2.3电池电缆的敷设蓄电池的引出电缆的敷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电缆的引出线应用塑料色带标明正、负极的极性。正极为红色,负极为蓝色。电缆穿出蓄电池室的孔洞及保护管的管口处,应用耐酸材料密封。2.3电池性能2.3.1电池补充充电2.3.1.1使用前应检查各单体开路电压,若低于说明书要求或搁置时间超过3个月则应按说

5、明书要求进行补充充电。2.3.1.2当充电电流保持连续3个小时不再下降时,视为充电终止。2.3.2电池放电测试(10小时率容量测试)2.3.2.1对电池进行放电测试应在补充充电完成完毕,静置1h之后进行。2.3.2.2应使用安全可靠、易于调整的蓄电池放电负载对蓄电池进行恒流放电。按照说明书或相关容量试验标准进行容量实验。2.3.2.3放电开始时应立即测试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单体电压,并记录开始时间,后每1小时进行标测,每2小时全测,但当电压降接近放电终止电压时,应每15分钟全测一次。(使用智能测试仪测试时会自动记录)2.3.2.4初放电应符合出厂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无规定时,以10小时率放电,

6、铅酸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V。2.3.2.5放电容量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容量的100%。2.3.2.6放电完毕,在3h内应以10小时率进行二次充电,直至充电电流保持连续3个小时不再下降。2.3.3.1不同放电率情况下的相关参数设置如下表:放电率放电电流(A)蓄电池放电单体终止电压(V)容量检测标准10h1.0I101.801.00C105h1.6I101.800.80C103h2.5I101.800.75C101h5.5 I101.750.55C102.3.3电池大电流放电测试2.3.3.1对电池进行大电流放电测试应在完全充电后,静置1-24 h之后进行。2.3.3.2蓄电池以30I10(A)

7、放电3min,极柱不应熔断、内部汇流排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建议采用1小时率进行放电测试)2.3.3.3测试方式:利用电导仪或内阻仪对刚做完大电流放电试验的蓄电池单体进行测试,要求电导值不能为0或内阻值不能为,否则判定为极柱、内部汇流排发生熔断。2.3.4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2.3.51 单体蓄电池和由若干个单体组成一体的组合蓄电池,其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不大于20mV(2V);50mV(6V);100mV(12V)。2.3.5.2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后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应不大于90mV(2V);240mV(6V);480mV(12V)。2.3.5电池间连接构件压降在1h率容量试验的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池间的连接电压降U10mV。温升不超过30。2.3.6容量保存率测试蓄电池在255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静置90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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