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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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审判会议纪要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活动包括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调节、判决与执行等活动以下是由yjbys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民事审判会议纪要欢迎大家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民庭庭长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本次会议作了重要批示奚xx副院长和杜万华专委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是继四年前杭州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于去年民事审判工作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职能为

2、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而深刻的意义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更好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广泛共识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 会议认为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性阶段、社会转型和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人民法院面临的基于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之大前所未有民事审判面对的工作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

3、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确保民事审判始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以司法裁判的方式化解民事纠纷以司法解释的方式统一裁判尺度以司法政策的方式指引民事活动以司法建议的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切实加强公正司法确保民事审判始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适应依法治国方略对什么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守法治原则不动摇运用法治理念看待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切实强化严格司法确保民事审判始终保障

4、和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要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审理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过程发生的各类民事案件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司法服务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确保民事审判始终实践群众路线科学把握新形势下人们群众司法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加强诉讼服务性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强有力的司法手段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切实推进改革创新确保民事审判始终坚持改革与发展协同并进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推动民事司法活动阳光化;努力实现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着力拓宽多元化民事争议解决机制;科学谋划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监

5、督指导;合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监督、联络、宣传作用;严格遵循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逐步完善审判权利运行机制 切实重视基础建设确保民事审判始终倾注基层、强基固本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基层法院和人民法院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基层民事法官业务能力着力夯实民事审判的根基逐步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提高民事司法便民为民利民水平 切实提高队伍素质确保民事审判始终贯穿职业素养的培育高度重视民事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培养造就一大批邹碧华式的好法官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努力提升民事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高度

6、重视民事审判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促进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二、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会议认为审理家事案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促进家风建设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注意家事审判的特殊性积极开展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密切配合反家暴立法及时总结人民法院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家庭暴力的成功经验提出立法建议和意见 (1)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1、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应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切断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 2、要加强对

7、被监护人的保护力度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监护人事实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或者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严重侵害或者影响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依法负有赡养、抚养义务但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应当继续负担赡养、抚养费用自监护资格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引发监护资格被撤销的事由消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 (二)关于探望权问题 3、对于离婚后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其探望权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加大法律释明力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探望权的适当行使对子女健康成长、人格塑造的重要意义在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上

8、探索因人因案而异的探望权行使形式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一般应予保护 (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所获得的保险金因保险标的物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该标的的利益是相同的故该保险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论是否以夫妻双方的名义投保 5、一方对其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或一方对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而在婚后获得的保险金除夫妻另有规定的外这种保险的性质不属于家庭保险因该财产的灭失或损坏而获得的保险金应当归属个人而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仍处于

9、有效保鲜期内且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一方应当支付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四)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问题 7、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8、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三、关于侵权纠纷案件 会议认为审理好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对于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

10、有重要意义要总结和运用以往审理侵权案件所积累下来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侵权案件的审理规律继续发展现行侵权法解释适用理论和审判思路更加强调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的统一当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关于侵权法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9、鉴于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只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赋予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提起请求的权利故侵权行为造成身份不明人死亡时如果没有赔偿权利人或者赔偿权利人不明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无权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 10、要准确理解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只有在两个自然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才适用该条关于个人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或者自己受到伤害产生的

11、责任主体认定问题对于个人与提供劳务的一方所在单位其他组织之间签订承揽合同在履行合同期间提供劳动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或者自己受到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不承担责任但是接受劳务一方在选任、指示等方面存在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1、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系对人身权、物权保护方法的规定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要件权利人请求行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侵权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抗辩 (二)关于损害赔偿的标准问题 12、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如果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应按照受诉法

12、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三)关于社会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问题 13、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14、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劳动者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后仍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就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

13、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15、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有权请求侵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16、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后非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四)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要积极探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新思路及时研究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等新问题既要充分保护患者权益也要为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医学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提供司法保障 17、患者一方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应证明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及受损害的事实并提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

14、过错的初步证据对于是否存在医疗关系应综合挂号单、交费单、病历、出院证明及其他能证明存在医疗行为的证据加以认定 18、医疗机构以损害是由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核诊疗造成或者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或者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为由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19、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对当事人所举证据材料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审查因当事人采取伪造、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改变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资料一方

15、当事人应承担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制作方对病历资料内容存在的明显矛盾或错误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病历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性的认定 (五)关于互联网侵权责任问题 在审理互联网侵权案件中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在依法保障民事主体人身权益的同时注意深入了解互联网行业的运行规律、正确把握互联网技术的特征妥善处理好权益保护与信息自由的关系、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利用之间的关系通过案件审理以法治手段实现开放、自由、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秩序 20、能够单独或者相互结合识别特定个人身份及行为隐私的信息构成网络公民个人信息(如网络用户的网络认证账户和密码、IP地址、上下线时间、网络浏览日志、网页地址、使用的搜索引擎关键词公民个人的姓名、职业、家庭、婚姻、指纹、音频、视频等) 公开、买卖、窃取等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给其带来消极影响或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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