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管理程序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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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化市鎧碩塑膠有限公司 KAI SUO PLASTYC INDUSTRY CO.,LTD.文件名称RoHS管理标准程序文件编号:KS-QE-01修订状态:第A版 第1次修改生效日期:2014年02月01日從化市鎧碩塑胶有限公司KAI SUO PLASTYC INDUSTRY CO.,LTD. RoHS管理标准程序 文件编号:KS-QE-01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2014年02月01日 修改记录表版本修订次数修订日期修订理由及内容摘要修订人A/02014-02-01初版作成莫智贤A/12015-02-01新增4种邻苯类物质,升级为RoHS 2.0莫智贤1.0目的1.1定义产品环

2、保管制作业流程及权责,使在对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行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过程得到有效管控,使出货产品危害物含量符合客户要求。1.2本公司执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如客户有特别要求者依客户要求执行,无特别要求者依铠硕公司KS-QE-01标准执行。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及直接用于产品加工用之生产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环境物质的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料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环节的环保管制过程。3.0定义WEEE: 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RoHS: 欧盟关于有害物质使用禁令,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分别为: 镉(Cd)为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

3、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五项均为1000ppm,本公司依此建立公司内部标准即为KS-QE-01,以要求所有配合供货商遵守之。4.0权责4.1 总经理: 负责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领导工作,过程重大事项的裁决。4.2 管理代表: 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相关文件的拟定,环境相关物质的法令法规了解及纳入,环境相关物质异常处理及回馈,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系统之规划、推行、监督、信息沟通及环境相关物质会议的召开,并负责产品环保教育训练的推动。4.3业务部: 接获客户的环保要求及相关规格,并将其传递给工程部(新规格/新产品)或品质管理部。4.4 技朮部: 4.4.1在外购物料承认

4、阶段,评估物料/辅材各项物质成份含量是否符合客户环保规格要求,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产品环保证明资料。4.4.2(依客户环保要求)在蓝图中规定铠硕公司产品环保管制标准等进行管制。4.5 品质管理部: 4.5.1稽核及评估供货商的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及能力,并对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4.5.2督导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并与供货商签定环保协议及提供相关环保数据,确保其管制标准及措施合乎环保要求。4.5.3依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和相关检验标准制订公司RoHS管制标准。4.5.4 IQC确认外购件交货供货商是否贴环保标示及第三方测试报告。4.5.5稽核制程,确保未经验证的原物料,不直接用于产品上

5、。4.6 采购部:4.6.1依本办法标准要求选择和评估供货商。4.6.2与供货商定业务往来时对环保要求之责任,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4.6.3协助对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提供产品环保资料及异常处理。 4.7 生产部:4.7.1设计生产制程工艺时,应评估并防止危害物质混入产品及制程。4.7.2主导生产辅助材料的产品环保要求的验证,确保制程符合客户环保要求。4.7.3进行设备、治具之验证,确保无有害物质污染,并协助产品环保异常发生时之分析原因及异常处理。5.0内容:5.1一般要求:5.1.1为了预防不符合产品环保要求事项发生,各级人员必须接受相关产品环保要求知识培训,明确产品环保问题的危害性及预防

6、要求,确保各级人员充分对产品环保要求的了解。5.1.2产品环保管制相关数据记录至少需保存二年以上。5.1.3所有供货商提交的测试报告及环保协议与我司提供于客户的测试报告及环保协议需加盖公司印章,方可生效。5.1.4测试报告之内容需显示为何机种所用之物料之证明并加盖印章,测试报告与材质名称要一致测试报告有效期为一年。5.2供货商RoHS管理5.2.1供货商送样与评估5.2.1.1选择与评估供货商时,采购应将本文件要求及RoHS限用物质管理系统查检表提供给供货商(限于已通过现场评鉴之供货商),要求供货商对其制程及产品先进行自我评估,如果为新供货商则应通过RoHS评鉴合格。5.2.1.2供货商将评估

7、结果证明提供给采购传品质管理部,在供货商评鉴时进行确认,采购将评估结果附在供货商评估报告中,如不符合要求,则不应将其纳入合格供货商。5.2.1.3客户指定的供货商亦应同步管理。5.2.2供货商送样承认流程(限于本公司所用之原材料、制程添加溶剂及包装材料)。5.2.2.1外购件由采购索取样品及承认书交项目工程师核对后交品质管理部确认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后提交承认。5.2.2.2 在批量量产前双方必须签定环保质量协议及样品承认合格后方可交货。5.2.2.3所有产品若会有信赖性质量问题及有争议之产品质量权责界定、需于在质量/环保协议中加已备注说明,以避免交货过程中双方质量责任不清晰。5.2.2.4在正式

8、下订购单量产前样品制作承认阶段(如客户没有具体要求时)采购需向供货商索取3份承认书(供应商,品保,采购各一份)内容明细如下:1. 样品承认书封面 2. 样品图面 3. 技术 4. 样品检验报告(100%检验) 5. 材料成份表(要求时提供)6. ROHS限用物质含量检测报告7. 认证证书(要求时提供) 8. 包装规范(要求时提供) 9. 样品(色板、光泽限度板/要求时提供)5.2.2.5如客户有具体要求按客户要求送样承认。5.2.2.6供货商之承认书由工程部承认书上盖章确认,供货商签回三份,自己保留一份,品保/采购部各存一份。5.2.3 环保材料标示:供货商导入环境相关物质管理后,对其供应商所

9、交产品必须符合RoHS要求,并对其环保物料需做好RoHS标示。5.2.4供货商RoHS管理系统稽核(限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为持续监控供货商RoHS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且已有效实施RoHS系统,品质管理部需对已纳入之合格供货商排订稽核计划,每年不定期进行稽核一次,具体稽核内容参照RoHS限用物质管理系统查检表,经稽核合格(85分为合格)之供货商方可列入采购对象,对于稽核未合格之供货商,限于30天内完全改善,若限期内未改善合格者,取消其对该供货商供货资格。5.2.5质量及环保协议签定:样品评估OK后,采购部依其交样供应商名录,并列入环保供货商名册,并将承认书于IQC处归档,并于进料检验规范上注明“环保

10、物料”字样。后待供货商交货时,需于外箱明显处贴示 “RoHS”标签,正式量产前采购部需与供货商签定环保协议及测试报告等相关证明,从而确保其责任与议务能够有效被执行。5.2.6 进料检验流程a.IQC收到进货单后,应确认材料是否为环保材料,若是,则检查材料有无承认,及第三方测试报告(有效期为一年),报告需符合KS-QE-01标准,若无依进料异常处理。b.针对已承认及已签约、已提供环保数据之零件,IQC先检验其包装,出货检验报告,环保数据检验OK后,要求供应商依以下方法进行抽检,递交第三方测试机构测试,并出示报告。5.3发生不良品时有执行向环境负责人报告及RoHS管理流程之定义:5.3.1若进料阶

11、段检测出环境相关物质含量超出RoHS 要求或客户要求之标准时,由发现人员开具质量改善处理报告经环保责任人审核后通知供货商改善,并对来料隔离贴不合格品标签处理。 5.3.2若制程阶段检测出环境相关物质含量超出RoHS 要求或客户要求之标准时,由发现人员开具质量改善处理报告经环保责任人审核后通知生产各阶使用同一批号材料之半成品/成品,标示不合格品标签并隔离,且停止生产。若己出货至客户,由业务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客户。5.3.3 若出货至客户检测出环境相关物质含量超出RoHS 要求或客户要求之标准时,由发现人员开具质量改善处理报告经环保责任人审核后,由业务部召集相关单位前来处理,处理结果结束后书面回

12、复客户。5.3.4 对于任何阶段检验出(含进料、制程、出货、客诉)RoHS超标均须依纠正及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处理。5.4制程管制5.4.1 RoHS制程规划5.4.1.1技术课/生产人员在设计制造流程工艺时,应防止危害物质混入产品及制程,在SOP中明确规定并教导作业者。5.4.1.2在制程中添加之生产辅料(含生产过程中辅助添加剂、滑剂)及包材等必须经过验证后方可使用,生产需在SOP里注明该工站所用材料是否环保材料,为确保制程中添加之生产辅料(直接作用于产品表面,有残留表)及包装材料(直接接触产品表面)是符合RoHS要求的,技术课需列出清单交采购人员依供货商RoHS管理进行列管。5.4.2生产单位

13、应严格依SOP作业,不允许添加未经验证及使用未标识“RoHS”标签之材料和辅助材料。5.4.2.1现场使用的物料,品管需确认是否经过检验合格,物料摆放及标示是否依据产品标示与追溯进行管制,便于物料识别及追溯。5.4.2.2技术课人员为验证生产辅具及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RoHS之符合性是否产生影响及验证环保材料之含量,在制造及回收提炼使用时其环保物质含量是否发生变化,技术课人员依每月品质管理部送检之批号材料,成品之第三方测试报告比较验证辅具及生产设备是否符合RoHS要求。例如材料符合,成品不符合,表明制程设备有污染,经验证合格之生产设备及区域应规划成环保生产区域。5.4.2.3制造过程中之

14、环保材料不可与非环保材料混淆,材料加工至成品整个过程皆用环保之生产设备、环保之包材,确保出货至客户之产品是环保产品;产品加工整个过程中,材料及成品应防止掉落地面及被油污染,避免其它材料混入环保材料中。5.4.2.4生产作业人员依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对于环保产品贴示客户规定之RoHS符合性标签于包装容器右上角;品管检验时依客户包装方式管制一览表确认无误后予以加盖“PASS印章”出货。5.5 RoHS管理系统产品之标示与追溯为确保在任何阶段发现问题时,均能追溯到源头,特规定如下:5.5.1供货商交货时必须于物料标示卡及进货单上注明供货商名称及批号。5.5.2仓库人员发料时需遵守先进先出原则,一个批号发完后才可发放下一个批号。5.5.3生产单位领料时需完整保留发料单及物料标示卡,并据此将供货商名称,材料批号填写在生产日报表,产品流程卡,中以便追溯。5.5.4各流程转移时均应保留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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