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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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品、配件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备品、配件的管理,使其能满足生产需要,确保生产平稳;规范本公司设备、备品、配件检验程序,为公司设备、备品、配件进行检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定额管理、图纸管理、计划管理及加工定货、仓库管理、修旧利废等。3.工作程序3.1备品、备件库存定额管理3.1.1生产部门根据设备运行部件的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草案,上报技术设备部。3.1.2技术设备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同行业消耗水平,汇总编制公司备品、配件消耗和储备定额。3.1.3备品备件以常用、易损耗为原则,常用备品、备件是指涉及生产或改造所需常用材料(例如阀门、螺

2、栓、弯头、法兰、垫片、机械密封、胶圈、气阀、轴承、叶轮等等),为缩短材料供应时间,仓库必须保持合理库存。定额每年修订补充一次,以补充新增设备的配件消耗储备定额。3.1.4凡使用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配件,列为事故件,应列出明细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按有关文件规定,事故件不包括在库存周转额内。储备定额资金不应超过本企业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3.1.5常用备品备件库存由使用部门、技术设备部、仓库、集团采购部共同保证。技术设备部根据使用部门所报材料计划使用情况,经仓库保管人员审查汇总并平衡库存后以材料计划形式报至采购部,并将材料计划反馈到提报单位进行核对。低于规定库存下限的配件提报由仓库以月为单位

3、提报给采购部。3.1.6采购部对常用备品备件的材料计划,根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到位。3.1.7技术设备部为常用备品、备件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仓库库存应进行经常性随机检查,对常用件长期缺失或浪费严重现象,可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不低于50元/次的经济罚款。3.2图纸管理3.2.1技术设备部及生产技术部门部长负责备品、配件图纸的测绘、整理、修改工作,做到易损件有物有图,图物相符,订货图纸有图册。3.2.2生产部门管理员,要掌握设备零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告技术设备部修改底图。3.3仓库管理3.3.1备品、配件由技术设备部协助仓库管理。3.3.2备品、配件库应按一类库标准管理,要做到

4、管理科学化,手续齐全,收发准确,并确保帐、卡、物、金额的对口。3.3.3入库备品、配件要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必须经过技术设备部,生产部门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3.3.4入库备品、配件要精心管理,放置适当,防止锈蚀、变形。3.3.5仓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常用备品、备件规格及数量,当仓库内无相应备品备件或低于规定数量时,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和技术设备部,并做好相应记录。每月510号前,由仓库将上月的备品、配件储备情况汇总报技术设备部。3.3.6严格执行订货合同和付款手续,无备品、配件入库质量验收单及相关部门签字验收,财务部不能入帐付款。3.4修旧利废3.4.1生产部门认真贯彻勤俭节约方

5、针,开展备品、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保证质量。3.4.2生产部门在检修和技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旧配件可以重复利用的在利用后须做好使用的部位和时间的详细记录,需要外出修复的由技术设备部统一联系外出维修。3.4.3检修和维修产生的废旧螺栓和下脚料,如有利用价值,由使用部门负责归类管理,并做好台账,做到随时可用;不能利用的由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统一处理。3.4.4公司各部门需要报废的物品由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整理、归类,并填写报废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至设备部,设备部检查核实后分类存放至废料场,并以部门为单位每单每月5日前汇总至设备部,由设备部现场复审后报设备主管领导批准报废;3.4.5报废单填写一式三份,

6、设备部、财务部、车间各执一份,存档备查。3.4.6设备部每月将报废物品情况汇总,并填写报废物品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报财务部存档。3.4.7所有报废物品的处理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联系财务部进行处理。3.4.8公司要严把物资报废关,对于物资报废把关不严造成浪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5物资仓储保管3.5.1物资存放采取分类原则,定库、定类、定位标识、划片管理。3.5.2定位标识时,室内库货架储存的产品采用“四号定位”标识,即库号、区号、架号、层号。3.5.3室内库地面和室外库场地储存的产品采用“三号定位”标识,即库号、区号、位号。3.5.4露天料场储存的产品采用“两号定位”标识,即区号、位号。3.5

7、.5定位标识采用悬挂或放置标识牌的方式,标识牌上应注明品名、规格、定位号等内容。3.5.6露天料场采用旋转标识牌的方式,在货位标识牌上设置旋转区域,分别标识未验、待判、合格、不合格四种状态,根据实际状态旋转标志并固定到指定方向即可。3.5.7露天存放的物资采用标识牌的方式,在货位标识牌上标识待验、不合格二种状态即可。3.5.8物资要分类上架,做到上摆轻,下摆重,顶上摆的不常用。3.5.9库存物资的维护保养要求做到不冻、不腐、不霉、不烂、不坏、不串、不混、不丢。易潮易霉的劳保用品、轻纺、杂品等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倒垛、晾晒。3.5.10公司不具备储存能力的物资应实行异地仓储。3.5.11经验证判

8、定不合格的产品,库管人员应将其进行隔离存放,等待处置,并予以记录。验证状态标识牌由库管人员严格管理,不得随意变动。3.5.12材料、设备、备件本体的原有标识如铭牌、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要随产品保持到设备部,发现标识不清或丢失的要依据有关资料进行重新标识,保证可追溯性。3.5.13库房(或料场)应保持整齐、干净、规则,物流有序,道路畅通,进货过程产生的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得流入库房(或料场),供货过程产生的杂物不得流入需货单位。3.5.14对于退货产品,库管人员应将其置于不合格区或不合格状态,尽快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防止误用。3.6物资出库3.6.1物资的发放要遵循“先进先出”、“推陈储新”

9、的原则,不合格的产品未经处置(降级接收)不允许发放。3.6.2特殊材料(如毒品)发放时,库管人员应验证使用单位和公安部门证明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发放,并作好记录。3.6.3对于需要计量后发放的产品,库管人员发放前开具“计量检测委托单”,委托计量检测部门进行计量后,取得计量合格单,并予以记录和传递。3.6.4当使用单位对所供物资质量有异议时,库管人员应要求使用单位做好标识、记录等工作,库管人员通知设备部及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6.5物资出库一律以内部领料单、材料划拨单或保运领料单为依据,无设备部材料计划员、库管员及用料单位主管领导盖章或签字的料单不予发料;白条子不予发料;待

10、验收物资不予发料;无材质单、合格证不予发料。3.6.6遇特殊情况,如:现场事故状态急需用料,领料单位可以直接打借条领料,但必须在3天内补办领料手续。3.6.7各单位领料时,保管员应认真审查印鉴,手续齐全后方可发料。料单不准涂改和调换规格,如发现料单有差错,应将料单退还计划员。凡需要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的器材领用,设备部保管员应复印材质证明(合格证)和有关技术资料。3.6.8发料应坚持“一确认料单,二动料签,三取料,四点交”的工作程序,原则上先进先发。取料后要用复写方式在领料单上填写实发数量、金额并要求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点交。3.6.9发料时应认真点数、过磅、检尺、量方,不准粗估冒放。3.

11、6.10领料单开票当月有效,跨月作废。3.6.11对实行送料制的生产装置,确认其领料手续后,由设备部统一安排送料。3.6.12库存物资在搬运过程中,要根据物资的性能、特点采用适宜的搬运工具和搬运方式,确保物资在搬运过程中完好无损,品种规格不混淆。对有剧毒、放射性的物资搬运时,要有专人监管押运,确保安全。3.6.13搬运材料、设备、备件的人员应经过技能培训,要求掌握必要的作业技能与专业常识。3.7退料规定3.7.1领料部门在确认多领料后应立即到仓库办理多领材料退库手续。3.8账务处理3.8.1设备部库房设置物资台帐。3.8.2入库物资金额采用实际发生金额,入库金额货款包装费其它费用(税)。物资的

12、出库金额采用移动加权平均价,即出库金额移动加权平均价数量。3.8.3账务实行日清月结的记账方法,当天发的料当天记完账,每月1日结清上月账并与财务部对账,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准确率达到100%。3.8.4入库单、领料单等单据每月装订成册,年终存档。3.8.5保管员要协同财务会计每月进行1次库存物资盘点(每月最后1天),盘点要认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做出盘点清单,形成书面记录。平日对库存物资实行永续盘点,设备部计划员要对物资库存进行不定期抽查。3.8.6物资的盘盈盘亏要填写“盈亏报告单”并说明原因,凡报废和盈亏物资,需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做账务处理。3.9考核3.

13、9.1采购员未提供物资到货通知单,库房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采购人员提供的物资到货通知单与实际到货物资不符的应根据原始物资需求计划验收入库,采购员采购的入厂物资与物资到货通知单或原始物资需求计划不符的,由采购员负责调换,耽误生产经营的,给予采购员2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次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承担损失的10%100%。3.9.2保管员接收到厂的物资时,未按物资到货通知单认真核对,造成入厂物资与物资到货通知单不符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承担损失的10%100%。3.9.3

14、保管员未按要求组织质检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对入厂物资进行严格验收,或违反验收程序入库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承担损失的10%100%。3.9.4保管员对所管辖仓库未做到定位标识“四号定位”、“三号定位”、“两号定位”、“三清四对口”的或标识牌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在1个月内予以整改,逾期仍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9.5保管员管理剧毒、易燃易爆和贵重物品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并加封加锁的,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次处罚,

15、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9.6露天料场存放的物资未做到上盖下垫,横看成行,竖看成线,中间留道,间隔合理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9.7库房保管员在保管过程中造成物资受冻、腐烂、发霉、损坏、混合、丢失的,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次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承担损失的10%100%。3.9.8不合格物资、待验物资混放,或验证状态标识牌随意变动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9.9库房现场管理未遵循“五五码放”、“十十码放”、“归拢见方

16、”的原则,或现场摆放不整齐、干净、规则,或进货过程产生的杂物应未及时清理,流入库房(或料场)流入需货单位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9.10库管人员未在每月510日前将所管库房库存报表及库存信息报设备部、及公司相关领导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9.11物资的发放未遵循“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或不合格的产品未经处置(降级接收) 进行发放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9.12特殊材料(如毒品)发放时,未验证使用单位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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