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5848368 上传时间:2019-10-13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Q/HNDZ-AQ01-02-2010 Q/HNDZ华能德州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Q/HNDZ-AQ01-02-20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2010-03-31 发布 2010-04-01实施华能德州电厂 发布I目 次前 言II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职责45 流程与风险分析46 管理内容和方法56.1 员工的安全教育56.2 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86.3 安全教育培训检查与考核107 相关支持性文件108 记录119 附录11附录A1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流程图12前 言为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安全素质,防范生产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和控制人的不安

2、全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特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本标准根据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和DL/T 800-2003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厂具体情况而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完全一致。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标准有关的历次版本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本标准修编部门:安全监察部。本标准主要修编人: 田柏林。审 核: 赵子龙。 审 定: 王春明。批 准: 李庆义。本标准于2007年7月31日首次发布,2008年4月第1次修订,2009年5月第2次修订,本次为第3次修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标准1 范

3、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德州电厂安全教育的范围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华能德州电厂全体在职员工及实习人员、招用的临时工、聘用的退休人员、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和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3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以下简称安规)2.4 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

4、产工作规定2.5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术语和定义3.1 三级安全网指厂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组成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网络。3.2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车间(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各单位安监部组织,第二级由生产车间(部门)安培专工组织,第三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3.3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生和实习生。3.4 两级安全教育是指车间(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生产车间(部门)安培专工组织,第二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3.5 工作票责任人指工作票签

5、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等三类人员。3.6 三种人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3.7 外来人员是指临时工、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检查、指导人员、电厂大、小修期间(抢修)向兄弟电厂(电建公司)临时借工、向当地借用的青壮工及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的厂家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及实习人员等,其定义详见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4 职责4.1 安全监察部(以下简称“安监部”)是该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厂级安全教育由安监部负责,按照安全教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育培训,并进行“安规”考试,及时分析各岗位培训需求,重要人员、外来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履行厂级安全教育的责任。4.2 部门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安培

6、专工(安全员)负责,组织学习部门安全规定和制度、运行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介绍部门生产特点、安全状况、职业安全健康以及安全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重点分析培训需求,关键人员、外来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履行部门安全教育的责任。4.3 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结合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介绍在作业方面可能导致发生的危险因素, 组织学习作业危险点预控措施、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对外来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进行重点培训,履行班组安全教育的责任。4.4 职鉴站(教育培训中心)应经常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了解掌握新工艺、

7、新技术,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证培训。不定期地组织全厂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4.5 行政部门负责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负责进行参观前的现场安全教育。4.6 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7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8、。4.8 职鉴站(教培中心)应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落实资金、培训资料和培训器材(物资)。4.9 职鉴站(教培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各类安全教育考试应及时登记考试成绩。员工考试不及格的成绩亦应填入本人安全教育档案。4.10 所有考试试卷由考试组织者所在的单位、部门、班组保存,保存期至少为2年。5 流程与风险分析5.1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流程图 见附录A5.2 控制点: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培训实施;特种人员培训;重要岗位培训;分析与总结;培训效果检查与考核。5.3 关键控制点及风险分析5.3.1 需求分析不到位;可能造成制定的培训计

9、划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职工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得不到提高,而出现生产安全事故。5.3.2 厂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可能造成不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没有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人员安全意识不高,而出现安全事故。5.3.3 部门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可能造成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未达到要求,业务不熟悉而出现不安全事件。5.3.4 班组安全教育缺乏,可能造成违章及设备系统不熟悉,没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而出现不安全事件。5.3.5 检查考核不到位,可能造成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无法正确辨识生产现场的危险点,不能采取正确的预控措施,达不到培训的效果和目的,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6 管理内

10、容和方法6.1 员工的安全教育6.1.1 管理岗位员工安全教育6.1.1.1 各级领导,应当参加政府、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6.1.1.2 各级安全监察人员,除参加政府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应参加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其中新上岗的安监部主任应先进行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安全监察人员宜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最低必须取得国家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6.1.1.3 其它各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分析培训需求,由厂安监部或各职能部门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1.1.4 生产系统、设备检修

11、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简称工作票“三种人”)和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每年应自行学习有关规定,并参加由厂安监部组织的相关内容的年度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具备其相应工作资格。6.1.1.5 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五一”前由厂安监部集中组织一次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应进行补考。只有考试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6.1.1.6 由生产岗位、非生产岗位的人员调岗为生产管理岗位时,应由厂安监部进行初次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生产管理岗位之间进行调岗,可不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1.1.7 生产部门的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本部门相关班组的安全活动。生产管理职能

12、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6.1.1.7 非生产管理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及其本部门员工)初次上岗前,应由人力资源部、教培中心会同安监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6.1.1.8 各单位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非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6.1.2 领导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华能集团公司及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13、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d)劳动保护、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1.3 各生产管理人员(含安监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卫生、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等知识;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f)典型事

14、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g)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知识;h)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1.4 非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1.5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6.1.5.1 生产岗位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

15、中专院校毕业生、外来人员等)首次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含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并经各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应的生产工作。6.1.5.2 生产岗位员工应定期参加每年由本部门组织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经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应进行补考。只有考试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6.1.5.3 生产岗位员工调整为另一生产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两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各级教育合格。6.1.5.4 生产岗位初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两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6.1.5.5 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生产岗位员工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6.1.5.6 生产岗位工作票“三种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