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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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SDYG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技术文件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Q/SDYJ.0-YY.00-056-2014.A主要修编人符天昊归口部门审核人张 兵编制部门岳大亮审核部门岳大亮编制中心张志革审核中心张志革分管领导侯恩博审核领导侯恩博批准孙 波日期2014 年 8 月 29 日发文字号Q/SDYJ.0-YY.00-056-2014.A受控文件发布日期2014 年 9 月 3 日实施日期2014 年 9 月 3 日文件修改记录修订版本修改人修改部门批准人实施日期次数02014.A符天昊技术部孙 波2014 年 9 月 3 日- I -地

2、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Q/SDYJ.0-YY.00-056-2014.A目录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14 职责分工15 连接口开通流程26 连接口工程开通条件37 连接口关闭流程48 连接口关闭条件49 连接口施工安全管理原则510 罚则5附录 A 沈阳地铁车站连接口开工及开通条件告知书6附录 B 沈阳地铁车站连接口工程预验表8附录 C 连接口开通通知书9附录 D 沈阳地铁车站连接口开通流程图10附录 E 连接口关闭通知书11- II -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Q/SDYJ.0-YY.00-056-2014.A1 编制目的为规范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地铁车站连

3、接口工程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管辖车站范围内既有及新建连接口的管理。3 定义(1)连接口:指非地铁建筑与车站站厅、出入口等公共区域的接口。(2)接口单位:与地铁连接的商场、火车站、市政设施等建(构)筑物的归属或管理单位。4 职责分工安技中心负责牵头管理连接口有关工作,其他各中心按职责分工进行配合。资源开发中心负责连接口的商业、广告事务,机电中心负责参与技术审核及施工监管,站务中心负责属地管理范围内施工监管及连接口开通后的日常管理。4.1 技术部(1)负责组织连接口的开通及关闭。(2)组织审核和确定连接口设备设施标准。(3)组织审核连接口施工设计方案

4、、图纸。(4)负责编制连接口施工监管方案,明确各方监管范围和职责,并进行监督和检查。(5)负责组织连接口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6)参与划分连接口处客伤、保安、保洁管理界面。4.2 商业部(1)组织签订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车站连接口有偿联通合同。(2)组织制定连接口收费标准。(3)牵头组织划分连接口处客伤、保安、保洁管理界面,在合同中落实。(4)参与审核连接口导向标识设计方案。4.3 安质部(1)负责制定连接口消防设备设施标准。- 1 -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Q/SDYJ.0-YY.00-056-2014.A(2)负责审核连接口工程消防审批手续。(3)负责连接口施工安全监管。(4)参与连接口开

5、通条件确认。4.4 工务部、车站设备部、通号部(1)负责制定本专业所属连接口区域设备设施标准。(2)参与审核连接口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等。(3)配合接口单位开展设备设施拆、改、迁移及系统接入工作。(4)负责按专业划分监管连接口工程施工和检查。(5)参加本专业所属区域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6)负责本专业管理区域既有设备设施的受损处置及索赔工作。(7)配合接口单位接口施工,做好相关作业的协调工作。4.5 站务中心综合部、站务一部/二部(1)参与划分连接口处保安、保洁管理界面。(2)牵头组织审核连接口导向标识设计方案及导向标识验收。(3)按属地管理职责监管连接口工程施工和检查。(4)负责接口部位

6、施工消防巡视,发现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及时上报。(5)负责站内接口设备设施相关施工作业的协调工作。(6)负责连接口开通后的日常管理。4.6 广告部连接口占用已有广告位置或形成新的广告位时,负责核算广告媒体价值,并与合作方协商媒体置换,核减事宜。5 连接口开通流程5.1 接口单位向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建设地铁车站连接口的申请。集团公司办公室呈集团领导批示后,转安监处、总工办、工程处及运营分公司,由安监处牵头受理。5.2 安监处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审核连接通道设计、施工方案、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地铁保护性监测方案、针对地铁专项应急预案。总工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运营分公司参加。5.3

7、评审通过后,安监处组织会签连接通道保护区安全协议保护区同意施- 2 -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Q/SDYJ.0-YY.00-056-2014.A工作业通知书。安技中心组织相关中心进行会签。5.4 商业部牵头与接口单位洽谈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车站连接口有偿联通合同,合同内应包含收费标准、连接口设备设施标准、后期维保职责及双方客伤、保安、保洁管理界面。技术部向接口单位发放连接口开通条件告知书(附录A),告知接口单位开通条件。5.5 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车站连接口有偿联通合同签订后,安质部与连接单位签订沈阳地铁车站内施工管理协议。5.6 技术部向分公司各相关部门下发连接口工程开工通知。5.7 各部门按属地

8、及设备设施专业划分,依据由技术部组织评审的连接口设计及施工方案监管连接口工程施工。5.8 连接口工程竣工后,接口单位向技术部提出预验申请,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确认同意后,接口单位持连接口工程预验表(附录 B)向技术部提出开通申请。5.9 技术部编制连接口开通条件确认情况报告,报分公司或集团公司领导审批。5.10 依据批复意见,技术部下发连接口开通通知书(附录 C)。沈阳地铁车站连接口开通流程图见附录 D。6 连接口工程开通条件6.1 连接口处工程实体及设备设施状态满足运营条件。6.1.1 接口处装修风格须与车站保持一致,通道内设计有盲道的,须与地铁车站一侧盲道进行连接。6.1.2 接口处应根据

9、实际情况设置截水沟。6.1.3 接口处须新增通信及防灾报警设备包括:(1)接口两侧均应布置烟感、温感报警器;(2)地铁一侧安装监控摄像头,信号分两路输送,分别传输给车站控制室及驻站公安派出所监控室;(3)接口处应安装两道双层防火卷帘,靠近车站侧接入车站 FAS 系统控制;(4)接口处设置消防电话一部。6.1.4 接口处应设一道防盗卷帘门(具备电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功能),由地铁负- 3 -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Q/SDYJ.0-YY.00-056-2014.A责控制。6.1.5 接口处应设置导向标识。6.2 接口单位已签订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车站连接口有偿联通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6.3 接口单位提出

10、开通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1)土建或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证。(2)连接口工程具备消防验收合格文件。(3)土建及设备、设施的相关图纸(需要按照分公司档案室要求进行装订)。(4)设备合格证书。(5)隐蔽工程验收报告。(6)如属于消防等特殊工程还需要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7)其他涉及验收的相关文件。(8)经签字完毕的连接口工程预验表。7 连接口关闭流程7.1 正常关闭流程(1)接口单位提出关闭申请。(2)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确认连接口情况。(3)技术部编制连接口关闭条件确认情况报告,报分公司或集团公司领导审批。(4)依据批复意见,技术部下发各相关部门连接口关闭通知书(附录 E)。 7.2 异常关

11、闭流程(1)因涉及资金、管理界面、安全隐患等原因需关闭连接口的,由需求部门向技术部提出关闭申请。(2)技术部编制连接口关闭条件确认情况报告,报分公司或集团公司领导审批。(3)依据批复意见,技术部下发各相关部门连接口关闭通知书(附录 E)。8 连接口关闭条件8.1 连接口关闭条件:(1)有偿联通合同或无偿联通协议到期。- 4 -地铁车站连接口管理办法Q/SDYJ.0-YY.00-056-2014.A(2)接口单位申请关闭。8.2 接口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营分公司有权单方面暂停或终止与接口单位的有偿联通合同或无偿联通协议,关闭连接口:(1)接口单位延迟支付通道管理费超过 20 个工作日或不支

12、付费用的。(2)接口单位因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3)接口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9 连接口施工安全管理原则9.1 连接口施工应按分公司施工检修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接口区域进行的切割、烧焊、打磨、动火等作业,以不影响地铁客运服务及运营安全为原则。9.2 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围挡,确保位置合理、材料防火、结构牢固、围蔽严密、不漏粉尘、无异味。9.3 运营分公司属地管理部门及设备设施管理部门须对连接口工程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工程按审核通过后的方案实施。如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既有线运营设施安全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单位拒不采纳的,报技术部。9.4 运营分公司须与接口单位建立联络通讯机制,由技术部统计、编制后发放给属地管理部门及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出现紧急或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及影响。10 罚则10.1 未经运营分公司批准,施工单位私自开工或作业中防护措施保护不善,分公司有权责成接口单位整改,甚至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运营分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接口单位承担。10.2 分公司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由于分公司相关部门施工监管不到位,发现不及时,措施不足、处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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