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5810789 上传时间:2019-10-13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三).(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 。( B )A.科学执政 B.依宪执政 C.民主执政 D.公平执政【答案】B【考点】依宪执政【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故答案为B。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 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A )A.第三方 B.法院方 C.检察院方 D.政府方【答案】A【考点】立法第三方评估机制【解析】党的

2、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故答案为A。3在中国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的协定的机关是( C )。A.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答案】C【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的协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4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共中央书记处 C.国务院 D.民政部【答案】C【考点】国务院职权【解析】宪法第62条规

3、定,全国人大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第89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D )。A.价值追求 B.本质要求 C.重要使命 D.根本保证【答案】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其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其中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

4、、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 作出的。( )A.调整对象 B.调整方法 C.调整的社会关系 D.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答案】D【考点】法律部门的划分【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作出的。7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是( D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B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作战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答案】D【考点】刑事诉讼的关系【解析】刑诉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故答案为D。8崔某因涉嫌盗窃他人

5、3000元人民币而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国人,则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 A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答案】A【考点】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权【解析】刑诉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本案数额较小,涉外案件一般是基层法院,被害人是外国人,由基层法院管辖。故答案为A。9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C )A.在刘某诉王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甲向王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王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李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

6、法官乙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朱某诉方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丙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许某诉信嘉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丁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许某的请求【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

7、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10某市甲法院受理了中国人王某与外国人夏娃的离婚诉讼,王某委托方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王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B.甲法院可以向方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C.方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D.如果夏娃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答案

8、】B【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代理。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据此可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的,必须经过特别授权。黄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因此,黄律师不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选项D错误。

9、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据此可知,外国人委托律师参加诉讼时只能委托中国的律师,但是委托律师之外其他人代理诉讼不受此限。11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选项A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合伙企业

10、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法、法人或其他组织。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11、;而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若个人投资企业中增加一个投资人,则可以依法申请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选项D错误。反之,合伙企业中只剩下一个普通合伙人时,其已经不满足合伙企业的条件了,但是其可以申请将企业的性质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12甲有限公司共有8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6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B )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

12、析】本题考核增资。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

13、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除另有约定外,股东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购新股。选项D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4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据此可知,公司董事长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责任。13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

14、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李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李某承担偿还责任,李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C )A.就李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李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李某履行出资义务D.李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答案】C【考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责任、破产中的撤销权【解析】选项A错误。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

15、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据此可知,就李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有权主张撤销。选项B错误。李某已经以为公司偿债方式出资了100万,其尚未缴纳的出资额是50万。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14农家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C )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