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公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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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财物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公共财物,达到物尽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定如下制度: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公物的榜样。3、实行公物责任制。学生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应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及延长使用寿命。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加倍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

2、损坏,均由各班负责赔偿。4、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栏杆、花草树木、水龙头等)要爱护,有故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文明班级。对有此行为的学生政教处应给予纪律处分。5、各部门(科组)、班级、办公室(会议室)财物要造册登记由学校后勤处保存归档。6、办公室(各处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学校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7、教师下班时应自觉关好办公室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周五放学办公室应落实锁好防盗)。8、各级长、科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要爱护公物,并保证办公室的整洁。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

3、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经学校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人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借用人负责赔偿,借用物品应及时归还。10、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交清所有借用物品,由校长开具证明后到学校办理相关调离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11、各部门(处室)、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学校,学校按缓急派工人维修。12、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班公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学校财物管理使用制度1、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按购入时间及时记账。要定期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和账卡相符。2

4、、定期清点物品,防止丢失损坏。3、坚持赔偿制度,损坏或丢失财物者要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经领导批准视情节赔偿经济损失。4、教职工调动工作和调整工作时,需将经管使用的财物、设备交待清楚,否则不予办理工资关系。5、各处各组的设备、用品及公共场所的设备和用品的保管落实到人,做到有专人负责。桌椅、文件柜等不得随意搬动、调换,如需变动必须同总务处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并在财产登记表上注明。如发现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追查责任。6、对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要采取特别措施,妥善保管。7、学校财产需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外援。8、坚持物品领取登记制度。凡教职工领取物品一律登记造册,注明领取物品、时间及领取人姓名,

5、以备查询。学校公有财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有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公有财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1、属固定资产的建筑物(教室、办公室、住房等)一律由总务处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使用并负责维修。任何人不能自行占用。2、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要按照规定造册建帐登记,分类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学校办公、教学电脑。3、凡属教学、办公用品(包括消耗性和非消耗性)要根据需要,做到计划采购,先登记入库,后发放使用;做到供应及时,满足需要,公物公用,杜绝浪费。4、健全财物借用制度,凡属教学用的图书、仪器,确因教学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方

6、可借出,并限时归还。5、学校财产每学年进行盘点、清查,对发生损失或丢失,必须查明原因,严肃处理。6、财产的报废处理,必须由校长、有关负责同志及教师代表共同组成审查鉴定小组进行报废处理。7、 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8、 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拿出校门。9、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财务人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公有财产管理实施细则学校的所有财产都是国家财富,学校领导要重视固定资产和物资的管理工作。成立管理小组,确定一位校级领导分管。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统一

7、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目的,建立和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1建立健全财产帐册制度。财会室设置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各保管室设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明细帐,仓管室还要增设卡片式分户帐。根据财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将责任落实到班、组、人。各保管室,每学期末清查财产实有数,做到帐物相符。并向财会室核对本学期增、减结余数,对正常的消耗列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再消帐。2健全财产添置的审批、入库、验收制度,由经办人报有关人员验收,学校领导审批,否则财会室不予报销。3建立

8、物质购买、保管、领用的内部监督制度。购入时,仓管室凭购物发票验收,登记入帐。领用时,有专人审批,并分别登记领用数量,用途,签名。月底分别结出各种物资购入、支出、结存数报会计室核对。4财产出借、领用规定:教工需领用或借用,必须向仓管员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不准私自任意拿用。新添置的财产不准出借;归还时,经仓管员验收,办理销帐手续,并做到有损必赔;外单位的借用凭单位介绍信,经总务主任或有关领导批准后,再出借。5固定资产减少(包括调出、转让、赠送、报废、损坏、丢失等):对调出、转让、赠送的规定:对破旧、无使用价值或过时、过剩财产调出和赠送的需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实施,并收取调入或受赠单位的收条证明。转让财

9、产必须经三人以上有关人员讨论定价,大宗财产出售,需报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对报废、损坏、丢失的规定:由专管员填写、统计报废和损失清单,注明时间、数量、价值、原因及责任。该赔偿的及时办理赔偿手续,经各组签证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报财务室销帐。赔偿规定:对损坏、丢失的财产应查明原因,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加倍或按照现行价格赔偿。需修理或更换凭赔款发票办理维修或更换。如无法查找责任的,班级财产由班级负责赔偿。6门卫要严格控制财产外流,凭交款发票或总务处证明,认真检查核对,否则不予放行。7财产(包括仪器、设备)的调配,更换等变动规定:各组根据需要办理移交手续,报仓管室或财务室入帐,便于查对。需更换的要交回旧的

10、财产,再办理领用新财产。做到使用上合理调配,物尽其用,提高财产利用率。8购置设备和物资时,要考虑经济实惠、美观及实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浪费,节约采购成本。9采购人员按购置计划采购,廉洁奉公,严把质量关,大型设备需由23人经办,并填写认购申请单,经校长批准后向财务室领取现金,并在一周内向会计结算。10根据教学规律,教学进度,掌握校产使用的阶段性、季节性、定期性和临时性的特点,对该修理添置的财产都要不失时机地办好。凡教学急需的,要及时供应,不耽误教学,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11保养和维修是保证财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财产设备须做到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时保养,定

11、期检查。根据不同设备的特点、规律,做好翻晒、通电、擦洗、上油、更换防腐剂及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等工作。保证财产设备不受损害。对剧毒、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要加强管理,平时经常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12全校财产、设备、坚持平常小修,暑假大修,各组要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重大建筑项目的大型设备质编制计划,报行政会议讨论再实行。13对新建、赠送、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实际造价。购入的按原价入帐(运费、安装费、调试费不计入)。14自制的按实际成本计价入帐。15成立清查小组,学校成立校领导、总务主任、财会人员,内审组成员,财产管理员组成的校产清查小组。16清查方式:年底自查,互查,抽查,暑假各组由清

12、查小组进行盘点,并确定时间地点人员。17清查内容及要求:盘点财产数量,查对帐册、帐物是否一致。18汇总财产总价值,汇报分析财产保管、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或建议,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师生执行财产管理的有关规定。19财产管理员变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由负责人监交、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方、分管领导、财务室各一份。20管理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对所管的财产管好、用好,如需移交、变更、调换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有损坏、丢失财产情况应及时上报,督促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否则由保管员自己负责。21保管员要珍惜爱护学校财产,有些虽属报废财产,但有的零部件还有使用价值的应重新利用,尽是发

13、挥财产的使用效率,节约支出。对完全报废的应封存、装箱,交总务处统一处理。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组长,工会主席、会计为副组长,部分教师代表为成员。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公开、实效” 的原则。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专栏,做到每月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时不定期公开。四、财务公开内容大致为以下五项:(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

14、、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5)、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五、在每学期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财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学期以来的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学校财产清查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加强财产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财产使用效力。1、银行存款及现金: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面现金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2、学校的应收预付款,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债务人进行核对(上门或发函),督促及时清理收回。3、对于低值易耗品(耐久性用品

15、)应建立和登记低值易耗品财产帐或登记簿,落实使用部门专人保管,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对清查。4、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年底1次)盘点实物,编制清单,与固定资产卡片帐、财产帐核对数量、金额、放置地点,做到帐实相符,如有溢缺、毁损的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盘溢、盘亏、毁损管理规定执行。5、财产清查过程与结果,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治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治理责任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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