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90Mt/a )环境影响评价简本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 2009 年 11 月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承担,评价单位进行项目公示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踏勘,收集相关资料;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及本项目特点,于 2010 年 3 月初编制完成了《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9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地理位置及交通神木县阴湾煤矿位于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南 0.35km 处,行政区划隶属神木县孙家岔镇管辖地理坐标:北纬 39°01′53″~39°02′10″,东经 110°15′54″~ 110°16′30″1)公路运输条件府新公路经整合区北部通过,与 210 国道高速路相接2)铁路运输条件煤矿东距包(头)~神(木)~朔(州)铁路店头站 21km,周围有包(头)~神(木) 、神(木)~延(安)铁路,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矿井交通位置详见图附件一二、项目概况1、整合前项目概况(1)工程基本情况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属单井整合矿井,整合前企业名称为刘石畔村阴湾煤矿,该矿建于 1990 年,井田面积 0.9897km2,批准开采 3-1 号煤层,煤厚 2.70~3.60m,平均 3.10m。
生产能力为 0.06 Mt/a,开拓方式采用一对平硐开拓全井田,采煤方法采用房柱式炮采,防爆四轮车运输地面生产系统简单,露天储煤,分块混堆放,原煤汽车装载计量外运职工总人数 60 人2)整合前原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整合前煤矿为小的集体企业,无规范化的环境管理机构,管理不到位,管理水平较低,生产系统为露天形式,四周围墙不够完善,没有防尘、除尘设施,场地内及周围煤尘污染严重;部分噪声源暴露,噪声措施不完善;污废水处理设施不到位,污水超标散排;锅炉无除尘设施,烟尘超标排放;固废存在乱堆乱排现象2、整合后项目概况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是对原煤矿进行单井整合,整合后企业名称不变,整合区域为 Z42 区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 0.90Mt/a,井田面积1.9671km2,区内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统延安组地层,批准开采 2-2、3 -1、4 -2、4 -3 和 5-2 号煤层,其中,2 -2 采用露天开采,剩余煤层采用井工开采;井田内地质储量 39.438Mt,可采储量为 25.86Mt,服务年限 23.94 年整合后,阴湾煤矿 2-2 煤层采用露天开采,初始拉沟位置位于采场西北部,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依照选定的延深方式沿煤层走向布置开采,汽车运输。
开采出的 2-2 煤在坑内经简单筛分后,可运往西部焦化厂直接销售如销售不畅时,可使用汽车运至井工开采的工业场地受煤坑,受煤坑下给料机将原煤给至受煤坑下带式输送机,而后进入地面筛分车间,筛分 300mm~50mm 混大块和-50mm 的混煤两种产品,分别采用井工筒仓存放露天开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露天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生产系统、防排水工程、公用工程及地面运输等露天开采工程总用水量为 362.4m3/d,其中用新鲜水 7.8m3/d,回用处理后的采掘坑洒水、排土场及道路洒水226.2m3/d,剩余 75.4m3/d 引入考考乌素河作为生态补充水露天开采时工业场地采暖季选用 1 台 SZL4-194/95-AⅢ型热水锅炉;非采暖季选用一台 0.5MW 的常压热水锅炉;双回路供电整合后露天开采使用井工开采工业场地,占地 6.95hm2,工业场地布置在井田北部、考考乌素河南岸二级台地上,外排土场共占地 58.64hm2,沟长150~220m,落差在 110m 左右,最大排弃标高 1290m,沟宽平均 50m,长约80m,平均深度 30m,外排土场容量 2593.78×104m3占地类型主要为天然牧草地和灌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
劳动定员为 298 人,全员效率为 13.37t/工·日剩余四层煤整合后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在工业场地内新建主、副斜井及回风斜井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落底在 5-2 号煤层,采用“壁式综采” 采煤方法,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液压支架支护顶板;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抽出式通风方式;井下主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连续运输,辅助系统选用防爆低污染柴油机无轨胶轮车;2 -2 号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75%,3 -1、4 -2、4 -3号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80%,5 -2 号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85%,工作面回采率为93%原煤由主斜井运出地面经原煤仓缓冲后,进入筛分车间,筛分三种产品分别采用筒仓存储,因项目矸石产量较少,不设排矸场,矸石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暂时堆放矸石仓,待综合利用;本工程静态总投资 49713.06 万元,其中露天投资 20713.45 万元、环保估算投资为 504 万元,占露天投资的2.44%;井工开采投资 28999.61 万元;环保估算投资为 682 万元,占工程建设静态总投资的 2.35%总在籍人数 356 人全员工效为 10.95t/工日三、产业与相关政策合理性本项目坚持“ 统一规划、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 等原则,其实施符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26 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政函【2007】167 号)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榆政发【2008】4 号)等相关要求及程序。
四、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地表水:设考考乌素河上游、下游共 2 个断面评价河段各断面悬浮物均超标、断面 32 石油类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的Ⅲ类标准说明考考乌素河河段水质良好地下水:在工业场地西北 0.49km 处刘石畔村水井,布设地下水监测点地下水监测点除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环境空气:设三个监测点,分别为刘石畔村、李家沟、工业场地所监测的 SO2、NO 2 的一次值和日均值在三个点全部满足标准要求,TSP 的日均浓度范围 0.391-0.598mg/m 3,工业场地、刘石畔和李家沟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刘石畔监测点污染较重,最大超标倍数为 1 倍,最大值浓度为 0.598 mg/m3TSP 超标原因与西北地区自然环境、气候、风沙扬尘等影响有关声学:工业场地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2 类标准,说明该区域声环境状况较好 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一)、露天开采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整合后,露天矿井地面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采掘坑排水正常排水量为 362.4m3/d,经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其中 226.2m3/d 回用于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60.8m 3/d 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地面生产杂用水;剩余 75.4m3/d 达标后引入工业场地北部考考乌素河,作为下游的生态补充水,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含水层(Q 4al)在本地段缺失,同时区内 2-2 煤层烧变岩广布于井田北部,含水量少;因此露天开采仅对上覆基岩延安组第四段 2-2 煤顶板含水层产生影响2)通过计算,2 -2 煤的开采对在本区富水性弱的延安组第四段 2-2 煤顶板含水层的影响半径为 29.9m3)由于 2-2 煤开采过后,破坏了上覆延安组第四段 2-2 煤顶板含水层,会形成以采坑为中心的一个漏斗状的盆地,造成周围区域一定范围内的裂隙水向其内汇集,经计算,原煤露天开采对上覆基岩含水层的影响半径为 29.9m由于上覆基岩含水层为弱富水层,其单位涌水量仅为 0.00173L/m·s,水量很小,一般情况下形成不了大的径流,因此采煤对 2-2 煤顶板含水层影响较小当露天采区服务期满后,人为强制改变地下水流场的状况将逐步得到恢复露天开采的 2-2 煤层主要分布在整合区南部,煤层赋存于侵蚀基准面以上,直接充水层为其顶板砂岩地下水,同时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属气候型或降雨型水文地质特征,只有在雨季采场和排土场内充水量较大,设计场地雨水的排放方式主要采用依自然地形修建排水沟的方式,此种方式如果排水不及时,雨量较大时将造成积水,因此环评要求采用积水坑与排水管排放相结合的排水方式,并且要求雨季时需增加排水设备。
所以,露天开采对 2-2 煤顶板含水层影响较小,待露天采区服务期满后,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降水漏斗将不复存在,人为强制改变地下水流场的状况将得到恢复3、声学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露天工程工业场地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房和机修车间,通过预测工业场地场界及敏感点昼、夜噪声均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2)液压挖掘机、前装机、推土机在离噪声源 100m 处就可满足昼间60dB(A),在 300m 处可满足夜间 50dB(A)2 类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要求自卸卡车在 250m 处就可满足昼间 60dB(A),在 800m 可满足夜间 50dB(A)2 类标准要求3)爆破振动环境影响分析,为了确保露天开采区及周边居民的安全,本项目最大一段起爆炸药量按 3 倍单孔药量计算,一次爆破振动影响范围为75m,经常性爆破振动影响范围为 203m根据调查,距工业场地西北部有刘石畔村,距离露天开采区约 490m在爆破震动的影响范围之外由此可见,爆破振动对刘石畔村几乎无影响 工业场地拟建围墙距露采区开采边界最近约 775m,一次爆破振动影响范围为 52m,经常性爆破振动影响范围为 141m,由此得出对工业场地拟建建筑物基本没有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露天开采环境空气影响一个重要环节是排土场和采掘场产生的扬尘和及他们产生的二次扬尘;同时有工业场地供热锅炉煤产生的烟气污染,地面生产系统风蚀扬尘及地面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排土场和采掘场产生的扬尘和二次扬尘,在采取一些抑尘措施的同时,加强管理,排土场和采掘场产生的扬尘影响将会不断削弱,降低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根据剥离物排弃计划,设计只在建设期内剥离物全部排往排土场,投产后逐步转入内排采取内排工艺后,受风蚀作用的面积减小,扬尘对外部环境的污染将大大降低露天开采时,工业场地供热锅炉采暖季 SO2 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工业场地锅炉房下风向约 285m 处,浓度为 0.03723mg/m3,仅占 GB3095-199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的 8.564%,无超标现象,同时也满足GB9137-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的限值TSP 最大地面浓度在采暖季节为 0.005877mg/m3,仅占 GB3095-199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的 0.653%,也无超标现象,对周围 TSP 浓度影响贡献值很小采用产品仓储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场外道路的扬尘影响甚小,随着场外道路路矿的改善、相应治理措施以及煤炭运输过程中管理措施的不断加强,其影响会进一步弱化。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层上覆沙土粘土层和岩石剥离物,矿井服务年限内剥离 量 82.32Mm3初期剥离物全部排往外排土场,不设内排场地实行连续开采,将后一采段的表土,排为前一采段的表层,进行土地复垦露天采区剥离物实行土、岩分开排运的排弃方式,表土单独堆放在岩石排弃物上覆 50~100cm的表土,覆盖造田,恢复植被,采取措施后,影响逐步减小6、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地表剥离对场地原有植被的破坏,外排土场的压占地问题以及由此改变了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还有露天开采对采区周围景观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后期随着采煤工程的结束、采掘场土地复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