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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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的认识与实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主体”的理念,努力把创新社会管理与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了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社会管理实际上是群众

2、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问题社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对社会管理本质的认识是清晰和深刻的,并自觉从这一认识出发,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2006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和谐湖南”建设。2010年,省委工作会议强调,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同年,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在实践中,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社会管理实际上是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问题,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

3、谋利益的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首先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三个认识问题。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的目的,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管理工作也不例外。中央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说明,为了“人”,是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因此,省委、省政府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做到三个“始终自觉”:始终自觉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社会管理的立足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给群众带来好处;始终自觉地把解

4、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社会管理的着力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给群众带来信心;始终自觉地把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环境作为社会管理的落脚点,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给群众带来幸福。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的主体,解决好“依靠谁”的问题。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决定力量,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和依靠力量。过去,在社会管理中存在一个误区,这就是把管理当成单纯的控制,把群众当成单纯的管理对象。因此,省委、省政府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解决好“依靠谁”的问题,坚持把群众当成社会管理的主体,自觉做到以民为重、拜民为师、让民作主。以民为重,就是在社会管理中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人民群众的

5、利益诉求。拜民为师,就是在社会管理中要虚心向群众学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让民作主,就是在社会管理中要让人民群众做主人、当主角,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把握管理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在社会管理中,管理者如何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决定着对群众的态度和工作的成效。因此,省委、省政府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还要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切实摆正管理者与人民群众的位置,改变居高临下的态度,老老实实做好服务者、协调者,努力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基于这样的认识

6、,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社会管理中,要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和实效;要把人民群众当“考官”,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努力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首先做好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实质上是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的工作,只有将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将矛盾处置的关口前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源头治理,才是治本之举。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创新社会管理,要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首先做起,努力在改善民生、

7、群众工作、化解热点、加强基层等方面取得突破。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永恒主题。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城乡和行业差别,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老百姓民生水平的逐年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环境的优化、良好社会心态的培育和社会凝聚力的增强。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途径。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

8、础性、经常性和根本性的工作。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途径,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变“怕群众”为“亲群众”,变“重说教”为“办实事”,变“背靠背”为“面对面”。全省公安系统开展的“群众接待日”活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的“开门接访”活动,长沙市开展的“听心声、调心态、解心结、暖心窝”活动等,都直接面向群众,真诚解决问题,受到普遍欢迎。许多干部深有体会地说: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关键是要有“婆婆嘴、橡皮肚、菩萨心、毛驴腿”,真正把群众当亲人,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我

9、省还积极探索在市、县两级成立党委群众工作部,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工作站,在社区和村一级建立群众工作组,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稳控群众”为“服务群众”,变“劝阻上访”为“代理信访”,变“中转办理”为“就地处理”。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工作的重心下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把化解社会热点问题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社会热点问题是人民群众的关切点,也是社会矛盾的激发点。为了积极化解社会热点,我省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把征地拆迁、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司法公正、干部作风等社会热点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坚持综合施策保民安,畅通渠道化民怨,完善机制护民权,努力做到

10、源头预防、源头排查、源头化解。源头预防,就是推行重大决策出台、重大政策调整、重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决策偏差引发社会矛盾;源头排查,就是在完善基层信访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的基础上,定期开展苗头排查;源头化解,就是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新机制。重点领域管理创新的突破,有效化解了社会难点,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把基层社区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为此,我省坚持把社会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努力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为了夯实

11、基层,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着力健全社区管理体系,坚持以基层党建带动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选聘结合、三位一体”以及“社区管理社会化”的管理模式;着力完善社区自治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稳步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全面实行村委会直接选举,探索建立村(居)民监督机构;着力健全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服务相互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推动社会管理的“五个转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管理的范围、内容、对象和外部环境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传

12、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市场化、多元化、网络化、动态化的社会环境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围绕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主体作用这个根本,不断推进理念、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着力实现社会管理的“五个转变”。从重经济发展、轻社会管理向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协调推进转变。社会管理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必须同步实施、协调推进。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社会管理则相对滞后。为了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齐步走”,我省坚持把社会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加强社会管理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

13、会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评估奖惩机制,将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从重政府作用、轻社会参与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转变。在社会加速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社会成员、社会生活日益多样多元,单靠党委和政府包办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管理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建的良好局面。在实践中,着力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抓转变政

14、府职能,实现从“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转变,让政府从“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务中退出来,使职能更加清晰;其次抓发动社会参与,积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公民意识,让社会组织和公众去做“应该管而且也能管好”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活力。从重管制控制、轻协调协商向更加重视协调协商转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方式越来越走向独立,平等民主的观念日益增强,这就决定了必须改变过去重管制控制、轻协调协商的社会管理模式。为此,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始终,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尽可能通过平等沟通、协商

15、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为推动这一转变,制定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动劳动关系管理领域的协商协调;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维稳工作领域的协商协调;采取“市民对话”、“网络问政”等形式,推动党群关系领域的协商协调。由于重视社会管理中的协商协调,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得到有效培育,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固本强基、源头治理,是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要更新维稳理念,把矛盾处置的关口前移。为了加强源头治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转变矛盾处置的观念和方法,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重要基础,把完善人民调解、行

16、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作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把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的根本途径。重视源头治理,遏制了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势头。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对社会管理手段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单靠行政手段已很难有效地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我省强调,要注重综合运用行政管理、经济杠杆、法律制度、政策体系、道德规范、公众舆论等多种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特别注重更多地运用服务性手段,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手段来实现管理目标。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整体效能。“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实践表明,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力量之源。只有让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作主体、当主角,才能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开创经济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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