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乡村博物馆引发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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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乡村博物馆”引发的思考陈冬青近年,笔者所在的粤西古城高州出现了这样一种“乡村博物馆”,在一些农村或乡镇的古寺庙里,陈列了一批从当地征集到的文物,吸引了远近群众参观,高州的报纸、电台视台等新闻媒体把此作为农村文化的新现象予以报道并冠之“乡村博物馆的名称。它们当中有的也堂而皇之地挂出“XX博物馆”的招稗。出于业务上的关系,笔者曾往调查了解,发现这些“乡村博物馆”都有几个共同持点:一是利用仍在活动的宗教寺庙作为陈列阵地;二是陈列物品多为清末以来的民间生产、生活器物,也有一些疑似“革命文物的有关器物,还有出土文物以及仿制品;三是陈列水平都很低,往往就在一张或几张长方桌上,把这些器物简单、机械地拼凑

2、、陈列在一块,配以一些名称性的说明,没有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展示结构;四是都没有称得上较为专业的人员,只是由庙里的管理人员兼顾。结果对此产生了_些疑惑,并由此联想到基层文物、博物馆工作的实际,引发了几点思考。现将个人的一点粗浅看法略述如下。思考之一,博物馆的定义是什么?像这样的古寺庙能否称为博物馆?目前,国内国际虽没有一个关于博物馆的准确定义和相关要素的明确规定,但在中国博物馆学概论(国家文物局主编,文物出版社出版)一书中“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一章明确指出,我国博物馆是文物和标本的收藏机构、宣传教育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也指出博物路的要素除了必须有房屋、设备、业务干部之外,还必须有收藏的文物标本等实

3、物,还要有经常向群众开放的陈列展览。国际博物馆协会会章也规定,“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公开的、永久性机构,对人类和人类环境见证物进行研究、采集、保存、传播,特别是为研究、教育和游览目的提供展览”(笔者转引)。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博物馆应该是有固定场所和专业人员组成的机构,在征集和科学保管文物的基础上,开展研究,并通过常设的陈列展览向观众准确传递有关信息,达到“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目的。我认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博物馆是应具备上述条件和特征的。概括地说,收藏和展示以及围绕这两个环节展开的各项业务活动就是博物馆的必然要素。好象目下一些县级“挂牌馆”,虽有藏品,有的甚至很

4、丰富,但只能尘封在仓库里,不能进行陈列展览,这不能算是博物馆,至少不能讲是完善的博物馆,充其量只能算是国家文物保管所。但有一点也值得注意,并不是说有了一个固定的场所和常年开放的陈列,有几个人进行日常管理便可称为博物馆,一个严格意义的博物馆还应有专业人员和与之相适应的业务活动,如征集、研究、更新陈列、讲解等等,通过这些业务活动不断充实和丰富馆内藏品资料,不断得出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改进和完善陈列的内容、形式,不断丰富宣教活动,令博物馆得以持续发展以及可以充分发挥“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好象高州地区的这些“乡村博物馆”,虽然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和陈列,但据笔者观察,至少从以下三方面看来,它们不具

5、备博物馆的特征和条件。第一,利用仍在活动的宗教场所作为陈列阵地,其目的很大程度上在于提高该寺庙的知名度,并非为了收藏、保护与展示之需要。第二,陈列水平较低,只是机械的拼凑,缺乏主题性、科学性、艺术性,观众最多只能停留在对某件物品形象的认识上,很难从中领略、理解深层的文化内涵或者感受到美的享受。第三,所陈列的文物没有经过科学的研究、鉴别,不但内容包罗万象,而且对其价值、内涵认识不清,甚至连真伪都不辩,向观众传递的信息有误。第四、管理人员缺乏文博专业知识,这不但是造成其现状的直接原因,也使其相应业务无法开展,基本上没有进一步完善和持续发展的可能。所以如果把这样的场所称为博物馆恐怕会有误导作用,有碍

6、于形成人们对博物馆的准确认识和理解。 思考之二,民间博物馆在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中有什么地位,对国有博物馆会造成什么影响?这个问题似乎提得不恰当,因为历来理论界都把民间博物馆看作是我国博物馆事业的一员,是对国有博物馆的补充,大力扶持和发展民间博物馆是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向,在此讨论其地位和对国有博物馆的影响决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讲清,但就笔者的实践体会,在基层来说,民间博物馆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国有博物馆的征集工作,不利于文物特别是珍贵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我国的民间博物馆大体有两种形式,一是个人出于某方面的爱好,在大量收集有关类型的藏品并进行保管、研究、鉴赏的基础上,发展为陈列展出的私人藏品博物馆,通

7、常这类博物馆是基本符合博物馆的要求和特征的。另一类就是本文所述的“乡村博物馆”,是个人或集体出于某种目的,进行广泛的文物征集,并在某一固定场所进行陈列的博物馆。这类博物馆办得有好坏差劣之分。但不管哪一类博物馆,都直接影响了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征集。众所周知,目前基层的国有博物馆经费紧缺,根本没有征集文物的专项经费,许多文物的征集往往只能依靠广大城乡群众捐献或上交(出土文物),些民间收藏家往往是颇具经济实力的“大款,他们为得到一件喜爱的藏品,往往不惜千金甚至万金,这是基层国有博物馆根本无法比拟的。而“乡村博物馆”的出现,又使附近群众从小地方主义出发,势必将文物或捐或卖给他们,不再接受国有博物馆的征集

8、,甚至连出土文物也不报告、不上交。基层国有博物馆本就面临藏品来源不丰富或有物无钱征的困境,如此一来,无疑雪上加霜。而就基层来说,能够精通文博业务的人少之又少,即使是有某方面爱好的私人藏家,也存在知识结构不完整、理论基础薄弱的缺陷,“乡村博物馆”的管理人员一如前述,文博专业知识更显匮乏,所以落到私人手上或“乡村博物馆”的文物,往往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没能开展有效的科学研究,造成不小的损失。一般文物犹自可,倘若一件珍贵文物被这种“乡村博物馆”如此陈列,简直是天大的糟蹋和浪费。思考之三,民间博物馆应如何发展,像这样的“乡村博物馆”有无发展的必要? 无庸置疑,民间博物馆,即使是这种“乡村博物馆”,对于

9、文物的保护还是起了积极作用的。而且,“国际上博物馆规模小型化和类型多样化成为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民间藏馆的出现正迎合了这一趋势”(见2001年8月29日中国文物报,劳宇红民间收藏与文博事业多元化)。所以民间博物馆的兴办与发展,是文博事业的一个大趋势。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广大基层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文博事业基础的不同,专业力量强弱的差异,所以情况应有所区别。对于私人收藏某一门类藏品而形成的博物馆应该鼓励发展,因为这类收藏者往往出于某种爱好,对藏品能够进行深入、科学的研究,而且投人到收藏的精力、物力往往都很足,倘若加以扶持引导,便可成为一座专题性博物馆。当然这中间牵涉一个如何理顺私人博物馆

10、与国有博物馆的关系,加强两者的合作交流,共同把国家文物保护、利用好的问题,应当设法加强。至于这种带点集体性质,藏品包罗万有的综合性“乡村博物馆”则应区分情况加以发展。在一些文物丰富、文博事业基础好的地区可以鼓励发展,在文物不大丰富、文博事业相对落后的广大基层地区,就不应盲目发展了。我国博物馆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进入一个发展高峰。特别是基层博物馆如雨后春笋一般建立起来,几乎各地都有。但综观近20年来的发展,只是一些大中城市或经济基础好的城市博物馆事业有了较大发展,相当多的基层博物馆都存在场地缺乏或不足,经费困难,缺少专业人员的局面,发展艰难。考察高州出现的这些“乡村博物馆”,从藏品结构看,

11、与国有博物馆无甚两样,都是以历史文物、革命文物、民间民俗文物为主的综合性质;从场地来看,只是一间小小的庙宇;从经费来源看,估计就从庙里的收入划拨;从专业人员和业务活动看,几乎没有。可以说这是“基层中的基层博物馆”。基层博物馆本就不尽人意,“基层中的基层博物馆”又岂会超越其上?笔者以为,像高州这样的基层地区,当务之急是发展完善国有博物馆的各项设施,促进各项业务开展。对于“乡村博物馆”的出现,我国政府和文物部门不应盲目地肯定和支持,即使不取缔,也要加强引导,使其认识到文物是国家的财富,树立起大局观念,明确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指导思想。特别要加强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把“乡村博物馆” 置于法制监

12、督之下,对于违反文物法有关规定的要坚决查处。 就在笔者撰此文期间,从中国博物馆通讯(20021)读到一则论点摘编“把古庙办成乡村博物馆,是李成喜、郭连星在2001年11月28日的光明日报“文物论坛上撰文提出。乍一看似乎与本文所述“乡村博物馆吻合,其实不然,论点所指“乡村博物馆是把一些具有较高建筑、艺术价值而且保存较好的古庙辟为博物馆,在对其文物建筑进行原状陈列的基础上,加以必要的辅助陈列,并提出加强古建筑与文物的保护,与生态环境相结合,体现本地古今特色的总要求。这是正确的;但基层县(市)的大部分古寺庙不具备这些条件,而且在专业人才方面尤为缺乏,所以笔者始终认为,不应在这些乡村古庙盲目开展有关陈

13、列活动,更不能随便冠以博物馆之名。把古寺庙建成博物馆,这应该是有选择、有步骤、有规划地进行,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为主题的“四创”活动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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