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国外食品召回制度及对我国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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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析国外食品召回制度及对我国启示班级:11食工1 学号: 姓名:李苏贤摘要:分别从食品召回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类型、程序、分级、信息系统、检测和风险系统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而深入地分析了国外食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和特点,并阐明了对我国的启示。关键词:食品召回 食品安全 监管Analysis of foreign food recall system and Implications for ChinaClass: Food Science&Engineering,No.1 Student ID:Full name: LI SuxianSummary: Respectively recalled

2、from the food laws and regulations, regulatory system, types, procedures, grading, aspects of information systems, detection systems and risk and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a comprehensive and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foreign food recall system and features, and expounded the Enlig

3、htenment to ChinaKeyword: Food Recall Food Safety Regulatory产品召回制度最早源于美国汽车行业,之后被引人其它国家,逐渐进入食品等与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其它行业。由于其不但遵循经济活动中诚实信用的道德准则,还体现现代社会以人本、尊重财产、关注环境的终极关怀,因此在现代食品安全管理中成为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调控手段。我国在2004年发布并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是我国以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之后,食品行业也积极酝酿,呼吁建立该制度。由于全球性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近年来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在加强食品

4、安全监管工作。伴随着各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其食品召回制度日趋完善且各具特色。食品召回制度作为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措施之一,遵循了经济活动中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建立了严格而完善的食品召回制度,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行模式,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有效的食品召回制度。因此,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不仅非常必要,而且迫在眉睫。本文选取了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召回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旨在对我国正在探索的食品召回制度提供借鉴。1、

5、国外食品召回制度的现状与特点11 健全的食品召回的法律法规发达国家的食品召回制度基于健全而层级分明的法律,无论从宏观或是微观角度而言,食品召回都有法可依,从而保证了召回的顺利进行。例如美国从国家法律的高度确定了食品召回地位,在联邦法典和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中详细规定了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FDA)和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就各自职权范围内的食品召回,分别制定了相关的指南、手册等部门规章,例如FDA法规程序手册、调查员操作手册,以及FSIS指南80801:肉类和禽类产品的召回(第四版)、FSIS指南80911:FSIS健康危害评估委员会工作程序等。1加拿大制定了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

6、IA)法案、加拿大农产品法、食品检验机构法、食品与药品法、动物健康法、肉与肉制品检验法、植物保护法、种子法以及消费品包装及标签法等。澳大利亚除了澳新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法案、贸易实践法案外,还有澳新食品企业召回规范。不仅使政府监管有法可依,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对召回的具体操作。21.2 食品召回监管采用单一部门或多部门管理模式发达国家食品召回采用单一部门管理或多部门联合管理的方式。例如美国对食品召回的管理是采用多部门体系负责监管食品召回的部门是FSIS和FDA。FSIS主要负责监督肉、禽和蛋类产品的召回,FDA主要负责FSIS管辖以外的食品,即肉、禽和蛋类制品以外食品的召回。

7、虽然美国采用多部门监管的模式,但是就单一的产品种类来说,仍然属于单部门监管,即某种产品在整个食品链是由单一部门监管的。3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对食品召回的管理采用单一部门体系。加拿大负责监管食品召回的部门是CFIA。CFIA下设食品安全与召回办公室(0FSR),0FSR负责全国的食品召回工作。4具体职能主要包括:协调全国的食品召回工作,对食品召回进行统一的决策负责食品突发事件的监管,统一与国际食品紧急事故办公室的联络澳大利亚负责监管食品召回的部门是FSANZ。FSANZ在中央设立召回行动协调官,在州或者地区设立协调员,将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不同部分协调起来,使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

8、规。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相互协调来看,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均采用中央和地区二级监管的模式,即在国家层面设立食品召回主管部门,在地区设立召回办公室,配备召回协调员,以确保食品召回的决策和实施迅速、准确和有效。1.3以主动召回为主。指令召回为辅美国对食品召回划分为三种类型:主动召回、要求召回、指令召回。主动召回是公司自愿发起的食品召回。即公司在自检或者通过别的渠道发现食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企业自己决定向公众发起召回的一种形式。如果公司没有主动进行食品召回,FDA可以直接要求对生产和销售缺陷食品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实施食品召回并且承担主要责任。FDA要求实施的食品召回通常被定位为一级食品召回。5一般来

9、说,在FDA正式要求实施食品召回之前。政府机构要具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将要采取措施的合法性。通常情况下,FDA是没有权利直接命令企业实施召回的,但是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对3种特殊食品(包括生物制品、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洲际间销售的各种牛乳)专门作了规定:如果这些食品出现不安全因素,FDA就有权发布强制性命令要求该食品企业实施食品召回。6加拿大将食品召回分为两类,即主动召回和强制召回。无论是划分为两种类型还是三种类型,以主动召回为主,指令召回为辅,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有效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从而共同保证消费者的利益。1.4 食品召回程序完备1.4.1 召回启动制造商或分销商可能会自愿发起召回。

10、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FDA可能会要求制造商或分销商发起召回,即FDA要求召回,也可能会发出FDA指令召回。不同类型的召回启动也有差异。1.4.2 召回分级和计划召回的分级和计划主要由CRU负责,CRU的工作职责包括:启动健康危害评估、制定召回计划、召回分级,以及更新RES系统关于召回分级、监管策略以及建议的信息。1.4.3 实施召回计划缺陷食品召回计划经过FSIS或FDA指导、修订和认可后即可以进入实施阶段。实施食品召回计划依次可分为3个阶段:通告和公开警告,任命食品召回协调员以及妥善处理已召回的产品。1.4.4 监控和审核召回的有效性效果检查的目的是证实所有策略中列举的相关召回经销商都已经收

11、到召回通知并且采取了适当的行动。可以采用人员访问、电话、信件或者互相结合的方法来联系和接触召回经销商。召回公司通常负责执行效果检查,但是如果需要并且合适的话FDA将会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1.4.5 终止召回按照有关规定,FDA要在企业完成召回后的3个月内终止召回。在地方召回监管办公室审查认为公司完成召回的情况下,FDA将终止召回。地方召回办公室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FDA终止召回的决定。加拿大食品召回分为5个阶段:调查并进行危害确认阶段,风险管理和战略决策阶段,执行召回阶段,检查召回效果阶段以及后续工作阶段。澳新食品召回程序由制定食品召回计划,启动食品召回,实施食品召回,召回完成评价等4个环节

12、组成。72.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困境及一些建议纵使国外的食品召回制度有着种种优点,但在国内的实施情况却不容乐观。究其根源,乃是国内外制度、国情的不一致造成的。食品召回制度乃是西方人的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不符合我国的现阶段国情的。这个制度的前提是:社会诚信系统发达,企业规模足够大,有足够多的“眼睛”监督企业是不是真正的召回销毁食品。但我国的现实情况是由无数的小作坊?无数的小农户?几十万家食品加工企业,行政监督力量薄弱的如同虚设,社会监督等同没有。所以,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如果再盲目的照搬国外食品召回制度,一定会出大事。必须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更严格的食品处理办法。8其一、各地应该多建立食品处理中心

13、,出事的食品不能再被拉回企业车间,而应统一拉到食品处理中心,在监管力量的监督下进行处理,该销毁的销毁,该处理再利用的可以处理再利用。9其二、目前食品概念太窄,问题食品处理是一个大食品安全问题,包括源头的农产品以及餐馆食品。不能仅仅是加工食品。其三,不仅该对出事的食品企业进行处罚,更应该对监管不力的机构进行处罚。10结语: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而一部法律没有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保障,是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的。食品召回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对违反此义务者予以严厉的处罚,让生产者、相关责任人始终感到头顶高悬一把利剑。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权责分明,避免相互推诿,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食品安全

14、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披露食品安全信息。这样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才能有所保障,我们的食品市场才会更安全,社会才能和谐。参考文献1程言清 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及其特点期刊论文-世界农业2002(10)2朱允荣 . 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J,农村经济,2005-05-063 张利国.徐翔美国食品召回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期刊论文-农村经济2006(6)4 袁健群.叶桦.丁宪.许轶斌.YUAN Jian-qun. YE Hua.DING Xian.XU Yi-bin 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及其思考期刊论文-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7,19(6)5 程言清.黄祖辉 美国食品召回制度及其对我国

15、食品安全的启示期刊论文-南方经济2003(3)6 王菁.WANG Jing 美国食品召回制度的现状与特点期刊论文-食品科技2007,32(5)7 王若聪.郑增忍.胡永浩.龚振华.祁会彩.WANG Ruo-cong.ZHENG Zeng-ren.HU Yong-hao.GONG Zhen-hua.QI Huicai澳大利亚的食品召回制度及其特点期刊论文-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6,18(1)8 陈亮.李盘生.陈庆红.李华鸣.殷霞 食品召回制度及其相关问题探讨期刊论文-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4,16(6)9 郑风田 食品召回制度的最大硬伤 中国牧业通讯 2011(12)10 何悦.HE Yue 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有关问题的立法建议期刊论文-河北法学2008,26(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为主题的“四创”活动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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