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定稿)22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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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1 总 则 1.0.1 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方法、 费用组成和计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 结合铁路基 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 制的依据。 1.0.3 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 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1.0.4 在概(预)编制过程中,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建设项 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从严控制,节省投资。 2 编制方法 2.1 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按单项概(预)算、 综合概(预)算、 总概(预)算三个层次逐步 完成。 2

2、.2 编制范围及单元 2.2.1 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 总概(预)算是用以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 的文件。 一般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的范围进行编制。 但遇有以下情 况, 应根据要求分别编制总概(预)算, 并汇编该建设项目的总概 (预)算汇总表。 (1)两端引入工程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 - 2 - (2)编组站、 区段站、 集装箱中心站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 (3)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铁路局者,除应按各自所辖 范围编制总概(预)算外, 尚需以区段站为界, 分别编制总概(预) 算。 (4)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建设的工程范围,分别编制 总概(预)算。 (5)一个建设项目,如

3、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则各设计 单位按各自承担的设计范围编制总概(预)算。 总概(预)算汇总表 由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 可按实际需要划分总概(预)算的编制范 围。 2.2.2 综合概(预)算的编制范围 综合概(预)算是具体反映一个总概(预)算范围内的工程投 资总额及其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与相应的总概(预)算一 致。 2.2.3 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及单元 单项概(预)算是编制综合概(预)算、 总概(预)算的基础, 是 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重大、 特殊工点的主要概(预)算费用的文 件。 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 价差、施工措施费

4、、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和税金。 编制单元应按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划分, 并按工程类别分 - 3 - 别编制。其中技术复杂的特大、大、中桥及高桥(墩高 50m 及以 上),3000m 及以上的单、双、多线隧道及地质复杂的隧道,大 型房屋(如机车库、1500 人及以上的站房等)以及投资较大、工 程复杂的新技术工点等,应按工点分别编制单项概(预)算。 2.3 编制深度及要求 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深度应与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组成内 容的深细度相一致。 2.3.1 单项概(预)算 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阶段、工程难易程度,确 定其编制深度。 2.3.2 综合概(预)算 根据单项概(预)算,按附

5、录“综合概(预)算章节表”的顺序 进行汇编, 没有费用的章, 在输出综合概(预)算表时其章号及名 称应保留, 各节中的细目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增减。 一个建设项目 有几个综合概(预)算时,应汇编综合概(预)算汇总表。 2.3.3 总概(预)算 根据综合概(预)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总概 (预)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总概 (预)算时,应汇编总概(预)算汇总表。 2.4 定额的采用 2.4.1 基本规定 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其中路基、桥涵、隧道、轨 - 4 - 道及站场简称“站前”工程,其余简称“站后”工程)的设计深 度、 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的划分, 具体定额

6、的采用应按以下规定执 行。 (1)初步设计概算:采用预算定额, “站后”工程可采用概算 定额。 (2)施工图预算、投资检算:采用预算定额。 2.4.2 独立建设项目的大型旅客站房的房屋工程及地方铁 路中的房屋工程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定额(含费用定 额)。 2.4.3 对于没有定额的特殊工程及尚无实践的新技术工程, 设计单位应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补充单价分析, 并随设计文件一 并送审。 2.5 章节划分及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2.5.1 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 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 划分为四部分,共十六章 34 节,编制概(预)算应采用统一的章 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

7、见本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 节表” 。 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 第一章 拆迁及征地费用 第二章 路基 - 5 - 第三章 桥涵 第四章 隧道及明洞 第五章 轨道 第六章 通信、信号及信息 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第八章 房屋 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第十章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第十一章 其他费用 第十二章 基本预备费 第二部分 动态投资 第十三章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第十四章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第三部分 机车车辆购置费 第十五章 机车车辆购臵费 第四部分 铺底流动资金 第十六章 铺底流动资金 2.5.2 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按投资构成划分,静态投资分属下列

8、五种费用: (1)建筑工程费(费用代号:) 指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信号、信息、电 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排水、机务、车辆、动车、站场、 - 6 - 工务、 其他建筑工程等和属于建筑工程范围内的管线敷设、 设备 基础、 工作台等, 以及拆迁工程和应属于建筑工程费内容的费用。 (2)安装工程费(费用代号:) 指各种需要安装的机电设备的装配、 装臵工程, 与设备相连 的工作台、梯子等的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 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刷油、保温和调整、试验所需的费用。 (2)设备购臵费(费用代号:) 指一切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生产、动力、弱电、起重、 运输等设备(包

9、括备品备件)的购臵费。 (3)其他费(费用代号:) 指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建设项目管理费、 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费、研究试验费、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购臵费、配合辅助工程 费、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生产准备费、其他。 (4)基本预备费 指设计概(预)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 2.6 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 2.6.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 1。 2.6.2 建筑安装工程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见表 2。 表 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 - 7 - 人工费 材料费 直接工程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运杂费 填料费 施工措施费 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直接费 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施

10、工增加费 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营业线施工配合费 建筑安装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工 程 费 间接费 税金 静 态 设备购置费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概 投 资 建设项目管理费 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算 研究试验费 费 其他费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购置费 用 配合辅助工程费 项 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 目 基本预备费 生产准备费 组 其他 成 动 态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投 资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机车车辆购置费 铺底流动资金 - 8 - 表 2 建筑安装工程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名称 计 算 式 1 基期人工费 按设计工程量和基期价格水平计列 2 基期材料费 3 基期施工

11、机械使用费 4 定额直接工程费 (1)(2)(3) 5 运 杂 费 指需要单独计列的运杂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 材料供应方案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 6 价 差 人工费价差 基期至编制期价差按有关规定计列 7 材料费价差 8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 9 价差合计 (6)(7)(8) 10 填料费 按设计数量和购买价计算 11 直接工程费 (4)(5)(9)+ (10) 12 施工措施费 (1)(3)费率 13 特殊施工增加费 (编制期人工费编制期施工机械使用费) 费率或编制期人工费费率 14 直 接 费 (11)(12)(13) 15 间 接 费 (1)(3)费率 16 税 金 (14)(15)费率

12、单项概(预)算价值 (14)(15)(16) 注:表中直接费未含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需单 独编制单项概(预)算,其计算程序见相关规定。 - 9 - 3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3.1 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人工费定额人工消耗量综合工费标准 3.1.1 综合工费的组成内容 (1)基本工资。 (2)津贴和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3.1.2 综合工费标准见表 3 表 3 综合工费标准 综合工 费类别 工 程 类 别 综合工费标准 (元/工日) 类工 路基,小桥涵,房屋、给排水、站

13、场(不包括旅客地道、 天桥)等的建筑工程,取弃土(石)场处理,临时工程 20.35 类工 特大桥、大桥、中桥(包括旅客地道、天桥)、轨道,机务、 车辆、动车等的建筑工程 24.00 类工 隧道、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设 备安装工程 25.82 类工 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 43.08 注:本表中的综合工费标准为基期综合工费标准,不包含特殊地区津贴、补贴。特 殊地区津贴、补贴按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按人工 费价差计列。 独立建设项目的大型旅客站房及地方铁路中的房屋工程, 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 统一定额的,应采用工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综合工费标准。 - 1

14、0 - 隧道外一般工程短途接运运输的综合工费标准采用类工标准。 3.2 材料费 指按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 构配件、 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和相应预算 价格等计算的费用。 3.2.1 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 率) (1)材料原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或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对 同一种材料,因产地、供应渠道不同而出现几种原价时,其综合 原价可按其供应量的比例加权平均确定。 (2)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生产厂或指定交货地点)运 至工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包括运输费、

15、 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 的费用等。 (3)采购及保管费。是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 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运输损耗 费、仓储损耗费,以及办理托运所发生的费用(如按规定由托运 单位负担的包装、捆扎、支垫等的料具耗损费,转向架租用费和 托运签条)等。 3.2.2 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1)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花 - 11 - 草树木、土工材料、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 钢筋混凝土梁、 铁路桥梁支座、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电杆、 铁塔、 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 材等材料(电算代号见表 4)的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 建设材料预算价格 ,编制期价格根据设计单位实地调查分析采 用, 以上价格均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 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 应单独计列。 若调查价格中未含采购及保管费, 要计算其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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